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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沙琼时常在想,什么时候才能改个小名。
  他出自武将世家,祖辈戍守边关,又在他爷爷那一辈上面为了收拢兵权把一家子都找来了京城。他的母亲也是边关人,因为孕期爱吃沙果所以给他取了个小名叫沙果,听说如果没有姥姥姥爷拦着她能给自己大名也起做沙果,两相对比,金沙琼忽然感觉自己大名其实不错。
  就是总被同龄人故意曲解,说他们家又穷又傻,破旧的将军府里一窝大傻子,金沙琼小时候气性大总要去找他们理论,等长大一些就明白为什么上面那位要费尽心思收拢兵权,却独留他父亲一人镇守边关,可用之人太少,朝堂上再怎么翻云覆雨,也不能被外戎侵犯领地。
  他们啊,是边关生长之人,也是京城的质子——上面那位看中的继承人心胸并没有那么宽阔,也学不会御兵之道,在这时候,那位就是个为孩子做了全部打算的老父亲,他们这些质子在京城,边关的父亲就翻不起风浪。
  金沙琼最开始很喜欢京城的生活,这里有许多边关未曾见过的东西,只是很快这些新奇感就被至亲分离的怀念与日日贬低的声浪打压下去,母亲懒得学那些宴会礼仪,独自找了间正屋就说归顺佛门要天天在里面为遥远边关的将士诵经祈福。而爷爷是亲身上过战场杀了数不清敌人的老将,虽然现在被迫待在笼子里,但是正好有了更多时间去教导家中唯一壮丁,当然是私下里——表面为了放低上面那位的戒备心,金沙琼必须当一个纨绔……身边的马前卒,俗称狗腿子,没办法他家里没什么钱,至少不够把他包装成纨绔。
  金沙琼接受良好,更难听的话他小时候也听过了,本来他的设想是等父亲告老还乡就上交兵权,他又是个纨绔无法挂帅,正好把兵权一并还给那个小心眼子,他们一家人随便找个地方都能活下去……当然是一家人在一起。夲伩首髮站:2w89.com
  在外面当狗腿子在家被老爷子训练的日子终于在弱冠时迎来终结,八百里加急战报被送入京城,边关将领金余庆与边境商队勾结,私吞粮草,此时已投入敌部,生死不明,京城内一片哗然。上面也很快做出了反应,念老爷子一片赤胆忠心,即日起家库全部充公,九族流放三千里,在许多人眼中,没有即刻问斩,已经是上面的人念了金家时代戍守边关,通敌这口大锅可没人能承受得住。
  金沙琼不信,记忆里坚强又忠心的父亲怎么可能通敌,而爷爷在收到消息当日气血攻心,还没来得及请医生就被下了流放三千里的命令,也无法治疗,只能把人放在担架上一起抬着走,他们要去的地方就是边关,听说父亲叛逃后大敞城门居民死伤无数,说不清楚上面究竟想让他们活着还是一起死在沙漠里,他把水大多数都喂给了昏迷不醒的爷爷,他的亲属不多,大部分都在得到消息后跑的干脆,而母亲终于走出那间小佛堂,在他手足无措时将家主印从他爷腰间摸出来甩到他脸上,家主印是纯铁镀的金,打在脸上有点疼,却让金沙琼在当下醒来。
  他不想相信父亲打败仗的可能性,但如果家乡真的被占领他还能去哪里,押送他们的狱卒寸步不离,没有跑路的余地,直到距离城镇还有约一日路程时才打算松开他们的枷锁。
  沙漠里的城池无法密集——水源无法负担城市群,他的家乡也是如此,他就算想跑也没地方跑,城墙外面是羌人的地盘,多年来一直对这座边塞枢纽虎视眈眈,金沙琼虽然撑着一路走了过来,但是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父亲的所谓通敌一定另有千秋,但是他现在根本无法养活自家人,该怎么去调查这些事情?
  他怀着沉重心情睡去又醒来踏上路途,至少要先找一处落脚地方,就算城已经变成了一座死城,但是这里都是他认识的人,就算真成了鬼也不会害他……
  他看着眼前禁闭的城门,深吸一口气,就要抬手把门推开。
  “我滴乖乖!”
  是不是幻听了?
  他一脸迷茫的看向母亲,而母亲了脸色和他相似,显然不止他一个人听到,下意识抬头看,他看到了这辈子想都不敢想的场面,他那生死未卜的老父亲活蹦乱跳的被提着后衣领看着再过一会就要被衣服勒死,而抓着他的人站在剑上,在黄沙漫天的边塞,她却穿着一袭月白色的衣服,让人一眼望去就想起了晴朗夜晚的月牙泉,因为离得远,直到那人降下来高度,把他手舞足蹈的老爹放在地面上,他才敢确信这貌似是位女子,不,她肯定不是凡人,凡人怎么会踩着剑刃飞在天上呢。
  他不是在沙漠里走了太久,热出幻觉了吧?
  —
  因为这是一家子的事不是沙琼一人的视角所以就不用人名做标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