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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 > 我将死时他后悔了 > 第70章
  他的壁纸换过一阵,在分手期森*晚*整*理间。
  至少有一年,他不想看见颜烟留下的东西,也不愿处理丢弃,所以就算原先的房子不住,他也要继续租。
  后来房东要收房,也不打算卖,他只好亲自去收东西,因为不想让别人碰。
  卧室抽屉里,段司宇发现一部旧手机,那不是他的,而是颜烟的上一个手机。
  手机放在掌心,段司宇的第一想法——如果颜烟的账号没有登出,数据还在同步,他必须要看看颜烟的动向。
  所以他充电开机,发现颜烟的账号依旧登着,便第一时间关掉旧手机的定位与数据同步,避免被颜烟发现端倪。
  照片,备忘录,日程提醒事项,他一项项翻,厚颜无耻。
  反正,羞耻这种情绪,他从未有过,今后也不会有。
  出乎意料,他们的合照都在,未被删掉。
  甚至,他的照片也在。
  最早前,竟有一张他在酒馆表演的照片,拍摄于他们初次交流之前,这视角明显是一张“偷拍”。
  颜烟喜欢他,是一种纯粹的爱情,他知道。
  但他不知道的是,颜烟会这么早就喜欢他。
  无怪段司宇察觉不到。
  因为那时,他并不把对颜烟的感觉称为是爱情。
  他曾觉得“爱情”太俗套,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高傲否认。
  最开始,他只是瞥到对方音乐软件的id,想知道对方在听什么,回到寝室,戴上耳机探寻。
  或许是古典,播放前,他这么想,并调高了音量。
  然而,第一首曲竟是潮核摇滚,主唱的嘶吼一下炸了耳,段司宇迅速摘掉耳机,耳膜被震得嗡嗡响。
  脑子发懵几秒,而后他不自觉笑了。
  室友见他笑,问他看见什么了,有这么好笑?
  他摇头不语。
  心里想的却是,他好像遇见了一个很有趣的人。
  长着那样一张脸,视线清冷平淡,似目空一切,耳机里放的曲子却如此炸裂。
  他以为对方是高脚杯里的醇酿,谁知酒里加了一滴辣素,辣得他喉咙发烫。
  此后,空闲时候,他就会看看,这周颜烟都听了什么。
  颜烟的歌单变化有序,持续几周抒情摇滚,又会跳回激烈宣泄的后核,几周内只听相似的风格。
  这让他不禁想。
  这几周里,对方做了什么,心情如何,与听的歌是否有关系?
  想的次数一多,段司宇在某日忽然想,他为什么要猜?去认识对方,直接问不就好?
  于是,顺着对方id里关联的微博账号,根据微博里偶尔发的内容,他推测对方是软院或计科的学生。
  先是在本科生里找了一圈,没能找着人。
  于是他联系到一团委的学姐,是软院大四的学生,他让人帮忙留意。
  学姐以为对方欠了他钱,严肃询问他那人的特征。
  很清冷,右侧鼻翼有一颗小痣,长得像精灵一样。
  他如此形容。
  学姐听了,直翻白眼,“你是不是一见钟情,鬼迷心窍了?”
  一见钟情?
  庸俗。
  所以他高傲地否认:“我不喜欢任何人。”
  他给的形容太抽象,学姐自己也忙于实验课业,从夏到冬,研一过了大半学期,才发回照片。
  “你要找的人不会是他吧?”
  “对,就是他。”
  “救命啊!你居然真的喜欢我师哥!我难以想象!”
  “我不喜欢任何人。”
  学姐却听不进去,“你完了,他是那种超冷淡,超自律的神人,看不上你们世俗的情情爱爱,我导可喜欢他了。”
  非常冷淡。
  但听摇滚。
  所以,颜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那年平安夜,学姐突发来一条消息,说把“神人”拐来了酒馆,人已经在路上,成败在此一举,让他好好表现。
  为什么要把他的好奇,庸俗地归位爱情或喜欢?
  他只是想认识颜烟而已。
  暗光中,颜烟似要起身离开,他站上舞台,选了颜烟这几周最常听的歌。
  至此,只要颜烟来酒馆,他就会唱其歌单里的歌曲,顾虑到其他观众的体验,他挑的都是抒情摇滚。
  学姐说颜烟是个神人。
  可据他观察,“神人”在刷夜时,也是会打哈欠的,但平淡得像是在呼吸,一点都不狰狞,眼角凝着的湿意清淡冰冷,似是凌晨的夜露。
  “神人”还会面不改色地说“荔枝桃桃”,仿佛是酒单印错了字,而自己说的才对。
  段司宇心想,“神人”确实是个很有趣的人。
  无数个夜晚,他在一旁高傲地审视,观察颜烟是否有资格做他的朋友,尽管他根本不清楚对方的想法。
  质的变化,是那次颜烟帮他修改代码。
  前一年,为换新的设备,他同时接了几个广告公司的配乐,从早到晚忙得焦头烂额。
  到了期末,其它课程,他熬两夜就能拿到高分,惟有c语言,他熬了好几夜,竟是低分飘过。
  这简直不可忍。
  看到分数时,段司宇想,他要重修,他非得在第二年拿到高分不可。
  直觉与灵光是他做事的驱动力。
  而代码,因为那些细致的规则,只要有一处错,就全盘运行错误,这让段司宇无比抓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