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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历史 > 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 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11节
  秦易将契书叠好,递给了简嘉:“你收下吧,以后俊俊就是你的马了。”
  话音一落,只见简嘉惊讶地睁大了双眼:“不是吧秦猎户,我都替你把马赎回来了,你竟然还想讹我?”别以为她不知道,养一匹马可费劲了。每匹马每天都要吃掉体重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重量的食物,这也就算了,要让马匹长得好,还得半夜起床喂马。
  岂有此理,简嘉根本起不来。
  简嘉将契书塞到秦易怀里,半是调笑半是揶揄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动手,别指望别人帮你收拾。”说罢她牵起秦朗的小手,愉快地往家里走去。
  秦易愣愣地捏着契书,看着家门的方向。院内传来了简嘉的声音:“朗儿今天中午想吃什么呀?”听不清秦朗在说什么,但是秦易听到了简嘉带笑的回应:“好。”
  抬头看看湛蓝色的天空,听着俊俊的呼吸声,秦易突然笑了,这一笑犹如冰川消融。
  他小心将契书叠好收入怀中,而后挺直脊背牵着缰绳向马厩的方向慢慢走去。
  时间尚早,不知此刻上山,能不能带一些猎物回来加餐呢?
  作者有话说:
  简嘉:如果我今天骑着你的马远走高飞了呢?你会不会慌?
  秦易:好问题,不过我更想知道你准备怎么下马。
  第17章 第十七章
  ◎难得的猎物◎
  来到秦家的第十日,天上下起了雨。天光佛晓时,牛毛一般的雨丝纷纷扬扬落下,小半个时辰后,雨势越来越大。白色的雨水连成了线顺着屋檐挂下,落在院子中砸在青石板上发出深深浅浅的滴答声。
  淡青色的水汽轻盈地缠绕在山间漂浮于树梢,顺着黑色的屋脊缓慢地延伸开,同烟囱中冒出的炊烟融合后又飘远。
  一下雨山中温度骤降,简嘉拢了拢衣衫,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竹制的茶杯做成的时间不长,热水一冲,竹香四溢。端着茶杯迈过高高的门槛,她来到了西厢房外的回廊下,将茶杯放在小方桌上后,她挪开小凳稳稳坐下。
  方桌靠墙的那边放着一个青色的瓷瓶,瓷瓶中插着一支盛放的栀子花。浓烈的栀子香混着温热的竹香幽幽入鼻,潮湿的水汽随着温柔的山风侵入廊檐下。简嘉伸开双臂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神情满足又舒适。
  这时她就无比庆幸前些日子将秦家收拾出来了,如今的院落和回廊恢复了本来样貌,一眼看去清爽通透。隔着雨幕,简嘉看向了东厢房的方向。秦朗正坐在窗前练字,隔着几只开得灿烂的栀子花,能看到近乎垂直于桌面的笔杆轻轻移动着。
  简嘉的目光从秦朗严肃又认真的面容上滑过,脑海中有个念头一闪而过:朗儿就算再有天分,长久窝在屋中练字和翻阅那几本都快翻烂的书对他帮助不大,或许应该找个有学问的夫子带朗儿求学了。
  等秦易回来之后,她要问问秦易的意思。简嘉收回视线,端起茶盏轻轻抿了一口茶,当再次放下茶盏后,她的目光落在了小方桌上未完成的小装置上。
  前几天收拾屋子的时候,她发现了几件老式的木工工具,也不知是秦家哪位前辈留下来的。简嘉上辈子的外公是个木工,从小耳濡目染外公手艺的她对这些工具并不陌生。她细心地擦去了工具上的灰尘,将它们从暗无天日的柜子深处拖了出来。
  上辈子她活在一个科技和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追求高速高效,制作出了很多能节省时间和精力的电器和机械。穿越来大景的这些时日,简嘉每天怀念得最多的便是那些能充分解放她的双手节省她时间的家用电器。
  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洗衣机,因为现在最令她头疼的就是清洗衣物。大景的百姓穿的衣衫多半用棉麻制成,宽大的衣衫吸水之后死沉死沉,每次洗衣服她都觉得没了半条命。
  重活一世的简嘉早就想通了,她不会像上辈子那样卷。只要条件允许,她绝不亏待自己。虽然她学识有限,鼓捣不出惊世骇俗之作,可是努力一下,还是能做出一些能为她省力的小发明来的。
  就比如眼前的这个小装置,看起来只是两个木质支架上架着两个圆木,可是只要转动圆木一侧的把手,两根木头就能一起转动起来。将湿漉漉的衣衫塞进两根圆木的间隙间,摇起把手时,圆木滚压的同时就能将衣衫里面的水份挤出来。
  简嘉管这玩意叫脱水机,她相信再调试几次,以后的她洗完衣服之后再也不用使出吃奶的力气拧干衣物了。
  就在简嘉拧开支架调节距离时,门外传来了将军的叫声。秦朗放下了手中的毛笔快步走出了房间:“姐姐,兄长回来了。”
  秦易上山已经很久了,看时间应该要回来了。简嘉发现秦易是个很优秀的猎户,只要他上山,就不会空着手回来。只是今天下大雨,不知道他能不能猎到东西。
  看到秦朗快步走向南门的方向,简嘉也放下了手里的事情,随手从回廊上捞了两条大毛巾缓步跟了上去。
  秦家的大门外也变了个模样,记得简嘉刚来时,院中的茅草高过人头。后来她才知晓,那些茅草是秦易专门种了喂俊俊的。茅草一年可以收两茬,前几天秦易将这一批的茅草收割了,今年一年俊俊都不用担心粮食问题了。
  茅草放倒之后,秦家宽大的院子终于露出了真容。院子北宽南窄,北临秦家的房子,东西两侧各有一条沟渠,南边的竹篱笆外便是通向山外的道路。除了北边,其他三面围着竹篱笆,竹篱笆有些年份,已经腐朽不堪。
  等天晴之后,简嘉便准备和秦易一起拔去旧篱笆,换上新篱笆。
  宽大的院子足有两亩地,先前家里只有秦家两兄弟,秦易来不及打理院子才种上了茅草。如今家中多了一口人,简嘉想将院子打理出来种上花草和蔬菜。
  宽敞的院子还没来得及深翻,大雨下浑浊的泥水冲刷出了条条小沟,蜿蜒着向着地势低洼的院门处流淌。
  将军全身湿透,它从山道上冲出,踩着泥水摇着尾巴向着简嘉和秦朗奔来。看到大狗冲来,简嘉上前一步,指着回廊的一侧道:“去那里甩水。”
  纵然将军非常思念小主人,它依然听话地站到了简嘉指定的地方。大狗站定身体,脖颈和身体发力,一阵“噗噜噜”后,原本贴在狗子身上的的毛竖起,炸成了刺猬状。墙上多了一片水印,幸亏简嘉他们站得远,要不然一定会被狗甩一身的水。
  这时简嘉才上前用干毛巾快速擦起将军的身体,粗粗擦拭一番后,她的目光穿过竹篱笆看向了西边的山道。山道上有一道高大的人影正缓缓从雨幕中走来,秦易身披蓑衣脚步稳健,许是因为下雨山道泥泞,又可能他肩头扛着猎物,今日他的脚步声格外沉重。
  秦朗的双手搭在眉毛上方,他眯着眼睛想要看清秦易的模样。突然间,秦朗的双眼猛地睁大,满脸震惊:“兄长扛了一头猪!”
  “猪?”雨水阻碍了简嘉的视线,她学着秦朗的模样眯起眼细细看去。就见秦易脖子向着左侧倾倒,右边的肩膀上扛着一头黑色的猎物。这头猎物身长足有四尺,四肢向下肚子压在秦易的肩膀上,从轮廓看,确实是一头猪,还是一头不小的野猪。
  简嘉又惊讶又佩服:“秦易真厉害啊……”记得以前上大学时,校园中曾经出现过野猪。那段时间学校的保安草木皆兵,学校特意发通知,让同学们下课和放学时不要单独出行。她曾经远远看过野猪一面,那彪悍又野蛮的模样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在她看来,野猪就是猛兽。而秦易竟然将猛兽扛在了肩膀上,秦猎户乃真汉子也。
  秦易速度很快,没多久他就走到了院中。看到迎过来的家人,秦易唇角微微上翘:“今日运气好,一上山就遇见了它。”说罢他随手将野猪丢在廊檐下,又解开蓑衣挂在了廊檐外。滴落的猪血,染得半身蓑衣血红一片。雨水冲刷下,蓑衣下方出了一条红色的血痕,血腥味弥漫开来,看着触目惊心。
  简嘉递过了干净的大毛巾,秦易一怔,然后接过毛巾细细擦了擦脸。松软的毛巾散发着一股清香,冲散了口鼻间的血腥味。他双手揉着毛巾放在鼻尖下深深嗅了嗅,香味像是茉莉花,又隐约透着几分栀子花香。
  侧目一看,只见简嘉鬓发上夹着一支盛放的栀子。洁白的花瓣层层叠叠,嫩黄的花蕊若隐若现,秦易不由得多看了一眼,他第一次发现原来栀子花插在黑发之中竟然如此秀美灵动。
  简嘉和秦朗二人蹲在野猪旁,二人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猪,交头接耳间两人发出了细小的惊呼声。
  黑状的野猪倒伏在回廊上,脖颈上的伤口缓缓地渗血。简嘉第一次近距离观察野猪,比起家猪,野猪的身体更加苗条,也更加健壮。它全身上下只有脖颈间一道伤,秦易只用了一刀就让它毙命。
  简嘉抽了一口气,抬眼看向了秦易腰间的匕首。正当她盯着匕首上两滴暗红色的猪血失神时,眼角的余光好似瞄到了秦易正在看她。
  等简嘉看过去时,就见秦易正在认真擦手。外面下着大雨,即便有蓑衣护体,秦易的衣衫也湿了大半。简嘉斟酌了一番:“要不先去洗个澡换个衣服吧?就算要去镇上也不急于一时。”
  秦易微低着头看了简嘉一眼,随手将毛巾折叠起来,他沉声道:“这头猪留着自己吃。”这头野猪是今年春天出生的小猪仔,长了四五个月,正是肉质鲜嫩的时候。若是拿出去卖,确实能卖一些银钱,可是比起得一两百个铜板,秦易更希望让家人品尝到在外头吃不到的好东西。
  简嘉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了期待的笑容:“真的?那我就不客气了。”说来惭愧,简嘉作为一个姑娘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没穿越之前,每顿饭她都需要加个大荤。所谓的大荤必须是实打实见到肉的,一口下去能流油的,那种和蔬菜一起炒的肉丝在她看来都算是点缀。
  来到秦家之后,每顿饭虽然都能吃饱,但是她很馋肉。昨天晚上做梦的时候,她都梦到了浓油赤酱的红烧肉了。
  秦易定定看着简嘉,突然笑了:“当然,我何时骗过你。”
  简嘉兴奋地握住了拳头,“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妥善地安排它的!”
  红烧肉、扣肉、糖醋排骨……我来啦!
  作者有话说:
  聋聋友情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第18章 第十八章
  ◎熬猪油◎
  杀猪宰羊这种事简嘉不会,但是她很喜欢看别人做。就比如现在她和秦朗正蹲在廊檐下,看秦易和二叔联手杀猪。山里人杀猪比较粗犷,一般情况他们会直接烧去猪毛,烧得猪皮焦黄之后,再刮去黑灰给猪开膛剖肚。但是秦易的手法很细致,他选择用开水烫毛后刮去猪毛。
  漆黑的野猪经过烫和刮之后,猪皮竟然变得雪白。一百多斤的猪倒吊在房梁上,二叔举着水瓢用清水冲洗着黏在猪皮上的猪毛和污渍,一连冲洗了几次后,猪身就被洗干净了。
  秦易将污水盆拖到一边,他取了个干净的木盆放在了猪头下方。只见他从腰间抽、出了锋利的匕、首,刀锋在猪脖子上快速划拉了一道。厚厚的猪皮出现了一条又长又深的伤口。顺着伤口看去,能看见森白色的猪颈骨。
  就在秦易准备继续动手时,他却侧身停下了动作,皱眉看向了木盆边的二人。
  “嘶——”这又猎奇又血腥的画面让秦朗忍不住睁大了双眼,他刚想凑近一些看得更清楚。一只温热的手掌从身边伸出,捂住了他的双眼。
  秦朗:???
  简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少儿不宜,姐姐帮你打个码。”原以为秦朗的胆子小,看到血糊糊的画面会自动回避,没想到这家伙半点不怵。说好的君子远庖厨呢?说好的柔弱胆小的小可爱呢?只能说秦朗不愧是秦易的兄弟,虽然外形秦朗看起来瘦弱,可骨子里面却和他兄长一样有着血性。
  胆子大是好事,秦朗体弱也是事实,怕他看多了血受了惊吓,简嘉体贴的捂住了秦朗的双眼。随后她双眼亮晶晶地看着秦易:“我捂好了。”秦易可以继续了。
  然后简嘉和秦朗二人就被秦易赶到了屋内,大门砰的一声关上了。简嘉伸手拉了拉门栓,发现门外竟然落了锁。好家伙,秦易不让秦朗看也就算了,凭什么不让自己看?
  气呼呼的简嘉低头同秦朗四目相对,想了想后,简嘉控诉道:“你哥真独、裁。”
  秦朗沉默了一阵,弱弱问道:“姐姐,方才我就想问了,打个马是什么意思?□□又是什么意思?”
  简嘉:……
  这让她怎么解释!
  等简嘉再见到那头野猪时,它已经被大卸八块了。一百多斤的猪要吃很长一段时间,大景没有冰箱,若是猪肉存放不当变质就浪费了。杀猪时,简嘉他们已经决定了这头猪的做法:四条腿盐腌了做成火腿,身体部分的肉该红烧的红烧,该糖醋的糖醋,剩下的部分做成坛坛肉封装。猪头和猪脚一起用盐腌制了做成咸猪头猪脚,至于内脏部分也不能浪费,等二叔清理出来之后,简嘉会将它们一锅卤了。
  一头猪被安排得明明白白,不会有丝毫浪费。
  简嘉只知道秋冬季节是腌制腊味咸肉的季节,却不知临近夏季也能腌制火腿。好在秦二叔有经验,腌制火腿和猪头猪脚的事情就交给他了。
  一头猪一百多斤,去了毛和内脏,再将需要腌制的部分取走后,剩下的肉只装了浅浅一盆。毕竟这只是一头半大的野猪,膘未足肉不厚,能有这样的出肉率已经不错了。
  简嘉留出了两刀最漂亮的五花肉准备用来做红烧肉,剩下的肉则要拜托秦易帮忙改刀。肚腩上的肥膘肉要去皮切成小块,一会儿能混在板油中一起熬煮。肋条上的肉要剔出骨头之后切成巴掌大小的块,再经过简单腌制后油炸做成过油肉。
  屋外的雨势依然没小,烟囱中冒出了青白色的炊烟,厨房中秦易站在桌子边分割猪肉。无论剔骨削肉还是剁砍劈刺,他手中只有一把匕首。不足一尺长的匕、首两侧开了刃,锐利的锋芒滑过,紧致的肉就乖顺的变成了简嘉需要的模样。
  简嘉原以为自己算是刀工不错的人,可和秦易一比,她甘拜下风。薄薄的匕首在秦易手中犹如神兵利器,没有花哨的招式,没有炫技的动作,可每一刀都让她赏心悦目心悦诚服。
  肥膘肉和板油切开之后,体积变大了不少。白花花的肥肉堆了一小盆,简嘉嗅了嗅肥肉的味道,和家猪相比,野猪的味道确实有些大。这也不奇怪,家养的猪仔在幼时都会阉割。阉割后的猪仔长得更大,肉质也更加细嫩,味道也更淡。
  秦易猎到的野猪虽然还没长大,可它未经阉割,多少会存有一些味道。看来在熬油之前,她得好好去除一下这股味道。
  想要去除味道,方法也简单。先将肥肉用温水淘洗几遍之后,再放入锅中焯一道水。当然,她也没忘记加上两勺酒。焯过水的肥肉变得立体,已经不像方才那般软趴趴的了。
  将焯过水的肥肉倒入锅中,再添上一小勺清水,简嘉升起灶膛中的火焰,慢慢开始熬制猪油。
  “为什么要加水?”突然间,简嘉听到了秦易的声音。
  当简嘉抬头看时,就见秦易在灶台旁边站得笔直,他眼神认真,目光严肃,这神态唬得简嘉一愣,还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见简嘉不回答,秦易又问了一遍:“我以前也见人熬制过猪油,可他们没有先煮肥肉,也没有先放水。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做吗?”
  简嘉有些不自在地抿了抿唇,耐心地解释道:“放水是为了让肥肉在熬制过程中升温不太快,不容易熬焦糊。而且加水之后熬制出来的猪油更加清澈,如果不信,一会儿你看了就知道了。”
  秦易点了点头,而后转身出了厨房。正当简嘉腹诽之际,他又回来了,这一次他竟然带着一支毛笔和几张黄麻纸走了进来。一进厨房,秦易便将黄麻纸放在了方桌上,然后捏起毛笔快速在纸上写了起来。
  简嘉好奇地看去,只见黄麻纸上出现了几行字:熬猪油要点:焯水之后放冷水。
  简嘉:……
  她抬头看了看窗外的天空,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秦猎户竟然记下了她烹饪的重点。窗外雨声潺潺,简嘉眼神越发担忧,糟了,难道秦猎户有什么精神类疾病,专门在雨天发作?
  就在简嘉胡乱猜测之际,她面前出现了墨迹未干的黄麻纸。秦易认真道:“你帮我看看,有没有写错。”
  有一说一,秦猎户的字写得很有特色,狂放不羁中透着一股杀气。
  见简嘉眼神惊疑,秦易偏过头,声音弱了几分:“我觉得你做的饭菜很好吃,我想同你学做菜。”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有什么要点秦易先记为敬,说不定将来就能用上了。
  简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