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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 > 我竟成了死对头的朱砂痣 > 第10章
  哈哈哈哈哈,好啊,是在你们第一家书坊写字吗?我去看看!朴凡听着实在有意思,想看看现在这样桀骜不驯的冯野松是怎么安静下来写字的。
  别来,别逼我揍你。冯野松被气笑了,忍不住噗嗤一声。
  攥着方向盘的叶古榕心想,原来这小王八蛋会笑啊,一天了还以为他肌肉萎缩呢,不过聊个天能这么开心,一看就是女朋友。
  叶古榕笑笑,没有打扰他,自己安静地开着车。
  最后朴凡下线了,冯野松才不缓不急地收起手机。等他看了看窗外,匆匆忙忙地说:你往哪开呢?我家不在这个方向!
  搞快停车,这路不对。冯野松加大声音对叶古榕说。
  叶古榕继续开,他懒得理会旁边聒噪的人。
  冯野松要被他装聋的样子气死了,大吼道:我让你停车!
  叶古榕这次没有沉默,他很冷静地说首先,你上车的时候并没有告诉我你家的地址。
  其次,你自己睁着你那卡哇伊大眼睛看看这哪里可以停车。叶古榕没忍住阴阳了他一句。
  最后,麻烦你闭嘴,你不想回冯老那拿笔,你好歹得买一只吧,做戏麻烦做全套,好吗?
  叶古榕烦的不想多说,本就是下班时间,照以前,他现在已经在家里微醺了,结果现在还得陪这个没礼貌的大少爷。
  叶古榕感到离谱,每次和这人说话,自己总能丢掉十几年的修养。
  冯野松听到这话,整个人都不好了,感觉全身血液倒流,眉毛下垂,前额紧皱,但又因为找不到反驳他的理由而只能一个人生闷气。
  叶古榕撇了他一眼,平静地移回眼神继续开车。
  距离这次纠纷没过多久,就到了一个复古小巷子口。
  下车。叶古榕把车停下,冯野松不情不愿地拔掉安全带,打开车门下了车。
  叶古榕先带他去了一家狼毫店,他们现在普遍都在写大字,狼毫对于他们来说很合适,狼毫属于硬豪类,有着出色的弹性,并且不卧笔,叶古榕写瘦金体的时候,很喜欢用狼毫笔,勾线可以细,而且看着很刚劲,硬挺。
  抛开别的因素不谈,叶古榕认为冯野松要是真的要写字,那也该用狼豪,正如他名字那样,应该具有那种野性的美,写的字也应该硬挺,有力。
  冯野松进店子之前还在闹别扭,怎么吵都吵不过叶古榕,还能被分分钟回怼。
  叶古榕进店子的时候,他也不进去,就站在门口生闷气。
  叶古榕看向他的时候,他正鼻孔外翻,嘴唇紧抿,全身上下都透露着,我在生气,别来碰我的信息。
  叶古榕拿着一支笔朝他走过去,全当他在耍小脾气,丝毫不在意。
  你看下这支笔你喜欢吗,我觉得很合适。叶古榕言简意赅,并不想再和他争吵。
  冯野松没动,只是抬了抬眼,单眼微眯,单侧嘴角微挑,不屑地说:你选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叶古榕转身让老板包了起来,这老板和他是老熟人了,叶古榕在白城这些年,写废的笔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他这里的笔,质量是杠杠的,再加上价格合适,叶古榕便经常来这里拿笔,一来二去,两人越来越熟,逐渐成为很好的朋友。
  这人谁啊?这么大脾气。他没忍住问了一句,他还挺不爽的,竟然在他面前朝他兄弟甩脸子。
  老板的孙子,不想写字的很。叶古榕两句话就介绍了这件事,因为是老板的孙子,所以不能拒绝,因为不想写字,所以甩脸子。
  叶古榕摇摇头,就当是年轻人的恶趣味了,把那支笔包好后,又去挑了墨水,纸,和砚台。
  他挑完后还不想走,又到处逛逛,最后相中了两个墨块,墨块这东西已经很少见了,在古时,总是老爷伏案写字,爱人在旁研磨,在写字时也会心生欢喜。
  叶古榕突然觉得那感觉不错,有人在旁安静研墨,自己写字也能顺心太多,要是实在累了,倒也能谈的上两句话,不会感觉到孤单。
  他想想觉得很美好,便向老板问价:这两个墨块怎么卖?
  老板在他看向这两个墨块的时候,心里就在打颤,这两个他才淘回来不久,自己根本舍不得拿去研了,就放在店子里当个宝贝一样供着。
  这没卖过他低声说。
  叶古榕倒是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老板终归是个爱字画的人,但又拉不开面子彻底拒绝他。
  冯野松到底是觉得自己一个人在那生闷气没啥用,于是也进来转了转,刚好听到叶古榕在问价那两个墨块。
  心里不屑,切,附庸风雅。
  哦哦,没事我就问问。叶古榕打了个圆场,顺手把自己买好的东西打包好。
  那我就不叨扰你了,下次见。叶古榕恢复他平常的风度翩翩,一抹笑意让他显得更加温柔亲切。
  好,慢走啊,叶先生。老板出来送客。
  快上车的时候,冯野松再次看了一眼那两个墨块,突然就能理解叶古榕为什么那么想要那墨块了,即使只是看了两眼,但是他现在也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