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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玄幻 > 时空外的黎明 Ⅰ 烈火灼原 跃上狼背 > 28. 误解的应酬
  妖界3999年,伊菲森大帝斩夺位叛部,击败黑魔法师离天,得黑森之剑,復兴黑森王国,同年秋分时登基称帝。
  这是她当时出门前,复习歷史的起点,但怎么也想不到,命运跟她耍了些把戏,让她来到在这之前的时空。
  她当随行秘书七天了,早上九点到下午三点都跟着出去巡城勘地,傍晚到晚上,就是整理纪录内容,隔天一早上报。
  大明都城没有她想像的繁华,市容不到杂乱,房屋街道大抵破旧,很难看出过去黑森王都繁华的影子,所以给人一种老态龙钟的感觉。而市民除了人,还有其他生灵,年龄大多是老人或是幼童,不少居民看起来就是外地逃难来的。百馀年的战火,揉躪了这座妖界曾经最兴盛的都城,也摧残了一条条年轻的生命。
  每个地方有贫也有富,但狼王只有头一天把地方士绅、达官、贵族邀来王宫吃吃酒,见见面,(她懂这意思是:现在城里主人是谁,给我认清楚!谁敢仗势不信邪耍皮条,狼群随时都很饿的!)
  其他时候,狼王都挑城里的贫民窟、废弃的荒地、治安差的区域、难民移民群聚的地方,以及各个学校、医所、图书楼,水坝与供水渠道、粮仓、农田、国库、冶铁厂、伐木场等地巡视,顺道撤换和惩处一些鱼肉乡民或光领公帑不做事的地方官。
  此外,她发现报告不是缴上去照本宣科就没事,狼王是非常仔细的在看每份公文、资料和文件,而且边听还会边问,也会指出哪里还需要修改或删减增加的。
  但目前她负责的部分,狼王几乎没有什么要她回去改的,只有少部分叫她查些资料补齐,以及匯报时例行问一些问题。
  虽然还不知道自己的薪俸和待遇是什么,三餐是有人会送食物来,晚上还要加班赶工,(这时代毕竟没加班费观念),但换个角度想,自己也算是达成,当初穿越时预计在这位君王门下谋个职缺做点事的目标。
  儘管压跟没想过会是这么近的距离。
  而她也发现,除了紫罗兰和墨璃夫妻俩本来就对她比较亲近和照顾外,从她入籍后隔天,狼族对她的互动就多了些,碰到面时还会跟她聊两句,不像之前对她不冷不热的,或不时用警戒和锐利的目光扫过她。
  只是大家都忙得很,包括她自己。
  然而到了今天早上,她接到指令,狼王要她今天起,改去帮忙锦辉整理城里的户口和土地登记资讯。
  今天是第八天,还有三天才会回营,一想到这三天不用外出跑,就暗暗高兴,毕竟是来工作,不是观光游城的,老闆就在旁边,压力可大了,而且,九月中的秋老虎还是很热的呢!
  中午休息时间一过,她抓起小九匆匆跟着侍女赶去户政厅。
  「哦,你来了?」
  一进门,锦辉便从案上的本子山探出头,微微一笑说。
  「是的。请问哪个部分是我负责的呢?」
  「要麻烦你对一下十年前的户籍和这几天陆续重新统计后送上来的户口,不同的地方都要做纪录,你可以对完户口再对土地,土地的变动应该比人口少,会比较轻松。」
  「好的。」
  这么看来,那个丑色矮把清晏赶出去以后,这十年还真的没在理政管城的,只顾着性侵女人!
  黎明坐了下来,顺便偷偷打量其他官员,这些官员,有的是人类,有的是其他生灵,像是妖精、小矮人、花仙、狐狸,有一个应该是鹿,因为他头上顶着对褐色的角,每逢锦辉只要往他这里靠近一点点拿个东西,他就满脸惊恐的赶紧假装去倒水或离开拿东西,等锦辉走了,才紧张兮兮的回到自己的位子上继续办公。
  「那个,介意我跟你换位子吗?」
  那位鹿官员在第十二次离开座位去倒水,手抖呀抖的端着满水的茶杯,可怜兮兮的回到座位上时,黎明手上抱着一叠户口名簿经过他旁边,忍不住问。
  「喔,啊,呃,真是太好了,你人真好,不是,我是说这里的公文柜离你比较近,你方便拿公文和簿子。」
  他一边感激的说,一边眼角偷瞄斜前方正埋首工作的锦辉。
  「嗯,谢啦!」
  黎明将位子上的东西都搬来鹿官员的位子上,他如释负重的搬起他的文件,走到她原本那个离锦辉很远的位子。
  时间过得很快,太阳已经西沉,官员们纷纷收拾好,写好今日工作进度提交后,就一一回家了。
  还真是朝九晚五的公务员哩!时间到就下班回家吃饭。
  黎明望着最后一个走出去官员的背影,他拖着一条绿色大尾巴,应该是隻守宫。
  她又看了一下锦辉,他还在埋头苦干,户政厅现在就剩下他们俩。
  所以,今晚要跟着主管加班吗?但他没说今天一定要做到哪个进度,可是自己又不是这里的公务员……
  她捏着笔低头看着户口名册天人交战好一会,最后决定还是加点班,怎么说自己还是个新来的菜鸟,还没有耍皮条或油条的资歷。
  唉算了,反正今天弄不完明天也是要弄啊!
  窝在簿子山上的小九,看着都大家下班后,抖抖羽毛站起来,但一看见黎明露出有点哀怨的表情后,便心领神会的一屁股窝回簿子山。
  夕阳橘红色的光芒射得满室橘红灿灿,她挪了一叠土地登记本到面前,然后直接抓起在旁边窝爽爽的小九,按在上面,刚好把刺眼又火热的夕阳挡好挡满。
  满脸委屈的小九,正想出声抗议,但一看到黎明露出威胁要拔她羽毛的兇相,只好闭上鸟嘴,无奈的乖乖背对落日,窝在那叠登记本上,委屈巴巴的把头一扭,缩进翅膀下躲避刺热的夕阳。
  约莫又过了快两小时,太阳早就下山了,也没那么热了,正当她赶着对完这本后一定要下班时,锦辉一个声音突然传来,让她赶紧抬头。
  「明天再对吧!」
  「好的。」
  这是她才注意到室内四周点的不是蜡烛,而是依序浮在墙边的火球。窗外一片漆黑,应该七点多了。
  锦辉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道:「饿了吧?」
  「有一点。」
  干嘛?不会待会要领她去跟狼王或狼族应酬吧?虽然自己没收到这个通知。
  在湘家最讨厌的事情之一,就是应酬。
  吃不饱还要维持人模人样,一边讲干话或屁话。
  又累又烦,神经病。
  「你吃不吃羊肉?」
  「嗯,我吃。」
  「那就好,我知道有的人不喜欢羊肉,怕羊羶味。」
  锦辉一脸带倦,但是轻松的笑着说:「那来吧!一起帮忙吃点羊肉。」
  「好啊!」
  黎明起身跟在锦辉后面走出办公厅,小九迫不及待的飞上她的肩头。
  唉!往好处想,至少老闆主管跟同事顏值都很高……
  咦等等,自己什么时候悲哀到变成外貌协会了?
  她忍不住伸手往自己脸上抹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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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在宫里长廊的明亮月色,把他们俩的影子拉的又斜又长。
  宫里很大,她记得白天来时,走了差不多四十分鐘。
  走在他身旁的锦辉,一双橘橙橙的眼,在黑夜和白月里,格外闪烁。
  看着那对眼,她忽然想到上週那天採药草碰到红纹大黑蜘蛛,失控尖叫把他胸前的衣服扯得稀巴烂的糗事。
  「你喜欢吃什么啊?」锦辉歪过脸问。
  「嗯……我喜欢羊肉、牛肉、鱼肉、海鲜、麵线、蔬菜、水果、果汁、汤圆、布丁、糖葫芦、珍奶……」
  「珍奶是什么?」锦辉好奇的问。
  「喔,呃,全名叫珍珠奶茶,就是奶茶加上树薯粉做的圆型食品。是我家乡的特產之一。」
  「哦,是配着一起吃吗?」
  「不是,是泡在奶茶里一起喝。」
  「这样喝不会噎到吗?」
  「不会,是小小一粒黑色或白色的,很多颗,比汤圆还要小。」
  「听起来是很新奇的茶点。」
  锦辉一脸认真的说。
  这下好了,除了陪吃,还要陪聊,算了,应酬不都这样吗?何况还是主管,还不配合喇迪赛几句!以后日子好混一点!
  黎明脑筋一转到这,便开口接续这个话题:「那你喜欢吃什么?」
  其实这个话题满蠢的,狼不就爱吃肉吗?人身样也是吧?
  锦辉歪着头,边想边回答:「我也喜欢羊肉和牛肉,鹿肉和鸡肉也很爱……嗯……熟的和生的都喜欢,还有马铃薯、麵包、饼乾、苹果派、萝卜跟萝卜蛋糕……」
  「你喜欢萝卜和苹果派?」她有点诧意的问。
  「对啊!我母亲以前常做拿去卖,她还会多做给家里吃。」
  啊,这年头的狼已经进化的这么先进吗?
  黎明脑海里瞬间浮出身上穿戴红色围裙,扎着头发然后两手戴着格子手套的母狼,嘴里喷火烤蛋糕的样子。想来烤箱也是无用武之地了,还可以省不少电费,鹅,不对,这个时代哪有什么电力啊……
  锦辉望着一脸正努力想像的黎明,笑说:「我母亲不会凭空变出火焰,她是人。」
  「哦,难怪。呃,不是,我意思是说,你母亲厨艺一定很精湛。她跟着狼群生活吗?」
  「我娘在我七岁时车祸过世,我爹在我十岁时也走了。」锦辉淡淡的说。
  「我感到很抱歉。」
  「不,没什么,狼群里在我们这一代,几乎都是出生不久就没了爹娘,全是彩月奶奶带大的。你也知道,这个世代的所有生灵,日子都不好过,活下来就算命大。」
  难怪她总觉得锦辉人身的时侯,就是跟其他狼族人身的感觉不一样,最主要的是,他的双眼比较圆一点,也比较平一点,没有狼眼向上斜四十五度角,视觉上给人「狼」的印象。
  她跟着锦锦辉穿过不知道第几道门,左转走进另一条走廊。
  「就在前面,快到了。」
  几十步后,锦辉领她进入一个庭院,往前面一扇满气派的门走去,就着旁边的灯笼,可以看到那扇门贴着金箔和雕刻。
  他推开门说:「我点个火,不然太暗了。」
  咦,是太早来吗?
  她看着锦辉一挥手,送出几粒火球飞往房间各个角落和墙上,顿时灯火通明,宽敞的室内铺着墨绿色地毯,一张华丽的长沙发,以及一张大长桌和几把椅子,墙边摆着花瓶或掛画,以及好几个烛台,但现在浮在空中的火球让它们没啥用处。
  「你可以坐桌子旁,随便坐,我去拿食物来。左边的烛台旁边有洗手盆。」说完便往房里走去。
  等一下,所以搞了半天没有狼族大应酬?他这是直接带她回住处共享烛光晚餐?男主管带女下属回家吃饭,八点档剧情上演?
  小九倒是兴高采烈的拍翅飞到铺有华丽桌巾的桌上,东张西望好奇的左看右看。
  等等等等你他爸的给老娘等一下,老娘从以前到现在应酬只仅于在公眾场合,凡私下邀去其他地方的,不管是餐厅咖啡店,还是路边热炒啥晓的,一概拒绝,更何况是对方住处!
  她心中那股排斥权贵应酬的厌恶感立马飆升起来,以往这种情况,自己一定是摆出礼貌的冷姿态离场的。
  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她寄居狼牙底下,还能这么任性?以前在湘府里还有自己的小屋子可待,现下一走了之能回去哪?而且之后在狼群里怎么混?
  一想到这,她咬咬牙,转身朝洗手盆走去洗手。
  「你喝酒吗?我拿了一瓶红酒,有熟的烤羊肉,还有一些时令的蔬菜。」
  锦辉依序把食物排上桌一边说。
  「嗯,我喝酒的。」
  黎明拿起掛在洗脸盆旁边的擦手巾抹乾手,笑着答。
  该死的,难道今天自己特别性感漂亮吗?我明明就只有八天前的晚上,为了迷住那个丑色矮才打扮牺牲色相的!
  还是穿越时空通道有美容效果?
  那禁书怎么没写!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