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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玄幻 > 时空外的黎明 Ⅰ 烈火灼原 跃上狼背 > 24. 面纱下的理智线
  「前面的车队,停车下马!」
  城门旁边一名卫声朝他们大声吼道。在伊菲森左侧的锦辉,不动声色的翻下马,信步走向那名一脸不耐烦的卫兵,从怀里掏出一个细细的木製圆筒。
  「这是我们的通行证,请过目。」
  卫兵粗鲁的从锦辉手上扯过细木筒,拔开倒出里面的信,凑到鼻子前。
  还看不到几秒鐘,卫兵连忙将信纸捲回去小心翼翼的放回细木筒,一边堆上满满的笑脸,九十度弯腰、双手捧着木筒,外加十二万分诚惶诚恐的语气说:
  「小的不知道贵车马队,原来是城主大人今晚的贵客,有失远迎,失敬失敬!还望大人不计小人过!」
  「嗯,还请带路了。」
  「是是是,还请各位大人跟小的来,小的这就上马为各位大人带路!」
  卫兵说完,连忙转身叫旁边的小兵牵马过来。
  坐在车内的黎明,绷紧全身的神经,全神贯注的留意和倾听外面的动静。一边用感知搜索城门设下任何魔法的跡象和位置。
  下午换妆前,她在狼王亲自监视下,展示出自己那块可以隐藏气息的白玉,不然狼王本来要她吞药水的。
  其实自己的气息已经收敛的非常好了,除了高人或是像黑森狼族这种嗅觉极其敏锐又身经百战的,要发觉到她不是普通的人类,是有高难度的,除非她施术。
  但今晚要见的是大魔法师恪天,儘管歷史较细节的发展她早忘了差不多,但知道离天下面几个魔法师,个个都不是好东西,更骇人的是,他们可说都是法力高超的法师,跟自己比起来,压根不会逊色到哪去。这点最基本的歷史常识,她还是记得的。
  如果入城的检查只用一张邀请函或证明文件,就能轻松进城的话,那狼群根本用不着大费周章去猎取人皮,只要跟平常一样维持人身,换套打扮,再施最简单的变身术,改变一下白尖指甲和尖长耳等这些不同于人类的突出外表就行。
  而披人皮不见得是妖或鬼才会干的事情,黑巫师或不良法师也会使用人皮。人皮的用处,在于能够完美遮掩其身上的妖气、鬼气,或是术士身上的灵气或法力。再来,皮的外表可以画,除了改变容貌、声音,还能改变身型,这是比易容术、变身术或喝药水都还要更高明的手法。
  此外,人皮不好保养,隔一段时间必须要浸泡有人血的药水,或是吃人的心脏才能够继续维持。
  人皮还有一个缺点,就是披着时,一旦动用妖力或法力,就会裂开报废。
  所以,除了城外原有的结界,恪天一定还多设了几道检查的魔法。而这个恐怕连守门的卫兵都不知道,遑论晓得这些魔法设在哪。
  可惜她现在只能按照经验推测,不能施法探寻,不然,就露馅了。当然,今晚要是有个万一,在狼群自己脱下人皮大开杀戒以前,她只能用不带法力的武力自卫。
  马车继续往前了,达达马蹄声疾促起来。
  看来,人皮是瞒过了魔法的检查。或是,其实早就被发现了,只不过是请狼入瓮而已。
  而她眼下最需要烦恼的事,就是待会要怎么装娇羞性感去色诱那个好色的恪天。
  这么说好了,女人撒娇是天性也是本事,只是天份高低各不同,还要加上外表和个性。她知道自己也有这个天赋,只是好多年没有用了,现在又突然要跟一个陌生的混帐男人逢场作戏。
  她其实满害怕自己作到一半时,会忍不住一拳往他脸狠狠捶下去。
  马车渐渐停下来了,清晏侧过身,对她用眼神示意,到了。
  下车后,在盖着半透明面纱看不太清楚,也不知道现在该怎样的情况下,身旁一个声音轻声在她耳边道:
  「跟着我走。」
  黎明立刻转头往旁边看去,是一张带着一条红色长疤的脸。
  这应该是锦辉吧?
  她马上进入状况记下这张脸。然后默默的跟在他身后走。
  基尔曼城是黑森王国的旧都,虽然闈峨的宫殿大多被百年的战火揉藺摧残,但隔着面纱来看,恪天这十年民脂民膏的一大部分,是用在修建王宫上面。
  高耸的白色大理石柱上,刻着镶有各色宝石的浮雕,地板全铺着絳红色的鹅绒毯,绘着各种图画的镶金薄墙壁,在一个个点燃的灯火下,同时折射着火光和天边的夕阳。
  这次她走在最后面,领头的一定是狼王,接下来应该是拓帕,再来是清晏,中间是其他狼,锦辉走在她前面。
  走过左右两排高耸石柱,且长得像是没有尽头的宽阔走廊后,一个豪华的宴会厅就在走廊终点。
  宴会厅的门口,一位身材矮小,身着一袭华丽锦袍的男子,笑吟吟的抬头对披着头目人皮的伊菲森道:
  「你可终于来了!本王可是自早上接到你会来的讯息,就开始准备哩!里面请!」
  「那小弟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当自己家了!」
  伊菲森咧开一个笑容豪爽的说。
  「哦,对了,听说你今晚还带了位佳人出席?」
  恪天边说边将视线往队伍里来回搜寻。
  「那当然,来见大哥,怎么能不带漂亮的女人!那多没意思!」
  你们他爸的这些男人都把女人当啥啊!
  黎明怒火攻心愤愤地想,这时她看见前面的人开了一条路,还有狼王朝她投来暗示的眼神。她只好强压怒气,轻轻往前走来,一边倾身要拜一边努力装出娇气的嗓音说:
  「久闻城主大人英明倜儻,小女子明儿,见过……」
  「免礼免礼,一路舟车劳顿一定累坏了,本王已经给你安排好位子了。」
  恪天笑咪咪的说,一边上下打量她,然后便伸手搂住她的腰带她进宴会厅。
  黎明这才发现这个声名狼籍的恪天,实在有够矮的,居然比自己矮一个头!
  伊菲森一伙跟在她和恪天后面进了宴会厅,在穿着暴露女侍的带领下依序入坐。而恪天搂着自己上主位同席。
  先撇开这色老头不说,以前出席各种宴会或公开场合,都是别人跑来跟她逢迎攀附,哈腰附和,即便她出言暗讽或摆冷笑脸,那些巴着她或湘家的人,也只能尷尬笑笑,自己找台阶下或哑巴吃黄莲。
  她曾想过自己一百种死去的可能情况,但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扮演一回应召女郎,对男人諂媚讨好!
  妖艳的舞女依序走入中央跳起舞,宴会厅也奏起音乐,侍女们忙碌地穿梭在案旁为宾客上菜斟酒。
  她硬起头皮,假装热情的帮他挟菜倒酒,一边俏皮娇气的和他斗嘴,这个色鬼起初还会跟左侧的狼王讲些客套话,但没一会功夫,这死皮不要脸的臭傢伙已经把注意力几乎都转到自己身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跟狼王对话,而手越来越不安份,最后乾脆把她抱在自己腿上。
  她继续忍耐着,虽然狼群从头到尾根本没让她知道计画的细节,但她用屁股想也知道狼王之所以要她迷住这阉千刀的老色鬼,是为了帮城外的小队争取一一切断城中内外的援奥、通信和兵卫的时间。
  而利用这个百般不愿的噁烂情况下,她发现恪天个虽然矮,但一身肌肉,相当精壮,并留意到他腰上缠着那条闪着森森寒光的银色腰带,和脖上戴着一颗晶莹白亮的大珠子,珠子似乎有道缺缝,而珠内含着七彩的光芒,透着与他格格不入的清灵之气。
  这时,恪天突然伸手要掀她的面纱,她赶紧用手握住他粗壮的手腕娇气道:「您别着急嘛!待会夜里全是爷的,不然大庭广眾下拋头露面的,人家会害羞的!」
  恪天一听,全身都酥了,放下手道:「哦!也是,那你晚上可要使出浑身解数,好好侍俸本王哟!」
  黎明松了口气,因为让敌人记住或看清长相,是大忌,而现在也不可能当着他的面施展易容术。
  重点是,这层半透的面纱,也隐藏了她咬牙切齿的忍耐表情。
  她突然觉得狼群要她戴面纱真是聪明的点子,除了上述两个优点,还增添吸引人的神秘感,欲拒还羞,格外迷人,同时也强烈怀疑,狼王跟狼群,该不会在这方面也经验变态丰富的色狼吧?
  她继续拿出一千两百万的毅力,摆出千娇百媚的姿态,虽然心里怒火衝天,但她很清楚,就如自己能看出恪天一些端倪来一样,她身上除了半个胸、颈脖和双手没有被衣服遮敝外,身上的肌肉隔着衣物,也能摸出来这是有练武的,不像一般女人软绵绵的,而右手腕上的银手鐲,高明的术士都能大概感觉到这是法器,不是饰品。
  所以只能用其他方式不断迷住他的注意力和观察力,避免会露出任何破绽,确保自身安全,但幸好目前这无赖看起来真的被她迷得晕惚惚的,满脸沉醉又色情。
  黎明也不断利用空档在捕捉狼王和狼群的反应,她也清楚他们现在也利用这个时间,来观察她是否是在跟恪天演戏。
  还在旁边干恁北看我演戏!要是再不大开杀戒,你他爸的就算你是歷史名君,待会老娘照样把你的头拧下来!
  黎明闭上眼忍耐他在自己胸上和身下贪婪的乱抓乱揪,就在熊熊烈火即将烧断理智最后一根线时——
  「对了,小弟一直有件事想问大哥,可否还记得前任城主所持的那颗宝珠?」
  她身上那对比蟑螂和蜘蛛还令她噁烂的手倏然停下,一种阴森的气息从他身上散出来。
  恪天抬起头,色咪咪的神情已褪去大半,双目如炬炯炯直视着狼王,冷冷地道:「怎么?那条发臭的鲤鱼可是要你帮他要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