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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玄幻 >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64节
  而且他们消息也灵通一些,听说伯爵小姐说过,那个土肥还不是最好的肥料,而且用得不够多,种植方法也不对。那要是用了更好的肥料、正确的种植方法,得多收多少马铃薯啊?
  马铃薯刚出来的时候,已经让人大吃一惊了——同样的一块地,小麦只能收三百磅左右,没了牧师的祈福之后,大概最多就只能收二百磅。豆子多一些,但也多得有限。可是马铃薯,这种长在地下,根本不见光明的东西,居然能收到八百磅!
  八百磅啊!还是没有牧师祈福的情况下!能收到小麦的四倍!这,这是多可怕的数字啊!
  但是现在,这个数字又提高了,至少能达到一千磅!
  一千磅!每个监工的脑袋都被这个数字冲得晕晕的。假如粮食能亩产一千磅,这是光明之山才会有的奇景吧?听说黄金领那么好的地方,小麦也就是五百多磅呢。
  “可惜不是小麦……”一个监工喃喃出声,终于让其他人的头脑都清醒了一点——是啊,终究只是马铃薯,不是小麦。
  “奴隶吃的东西……”另一个监工哼了一声。马铃薯烤熟之后是能填饱肚子,可是味道也就那样。再说了,埋在地下不见阳光,这样的食物也只配给奴隶吃。
  一个最年轻的监工左右看了看自己的前辈们,最后还是小声说:“可是伯爵小姐说,种小麦也能用肥料啊……”还有那本什么种植手册,可不仅仅是种马铃薯呢。
  “也对……”有些墙头草立刻就随风倒了,“用上肥料,小麦一定也能多产!说不定,说不定跟黄金领一样呢。”
  “不能吧……”有人唱反调,“黄金领有位大主教呢。”每年都风调雨顺,还没有虫害。他们长云领,毕竟是没有教会的地方。
  年轻监工握了握拳头:“我觉得行。”听说那个种植手册上写的不光是肥料,还有怎么选种子,怎么育种,怎么栽种……这些都用上,未必就不如黄金领。
  “你懂什么!”有年长的监工瞪起眼睛,“祈福,那可是神术,是借用了主的力量给田地赐福。是主的力量!”而他们终究只是人,人怎么能跟神相比呢?
  年轻监工虽然心里也觉得人毕竟无法比得过神,但被这么一斥责也觉得脸上有点挂不住,不假思索地反驳说:“神术再好有什么用?教会都退出长云领了。那些牧师主教什么的,嘴上说着主爱众生,他们是主的牧羊人,还不是把我们扔下不管不问?你要觉得神术好,你也去别的地方啊,我们长云领现在,就要听伯爵小姐的,不需要神术,我们也能种好地!”
  虽然是下意识的反驳,但年轻监工说到最后,自己也觉得自己很有道理了:“就算不如黄金领,我们还有别的呢!我们有毛皮,有魔晶,现在还有盐——我听说伯爵小姐还从柳河镇的宝石矿带回来一些宝石,一定是矿里又找到好宝石了!”
  他这么一说,其他的监工倒忍不住都点头赞同起来,就连那个最年长的监工都无话可说。是啊,他们长云领以前粮食少,只靠着山林里的魔兽也能过下去,以后如果粮食再多产些,那日子肯定是越过越好啊。
  “宝石矿里真的找到好宝石了吗?”有个监工的亲戚在柳河镇,对此特别关心,“倒是听说带回来不少水晶,可是听卸车的奴隶说,颜色好像都是灰的……”还是不值钱的那种啊。
  “我听说有金色水晶。”另一个监工接口,“说是真正的金黄色!”
  “那可就值钱了……”有亲戚的监工兴奋起来。有好宝石,柳河镇就会活起来,那儿的人自然日子就好过了。
  就在监工们的议论中,马铃薯收完了,田边堆起了小山样的薯块,称量出来的数量令人咋舌,施加了土肥的那片地,果然亩产超过了一千磅!
  一直跟着陆希干活的监工今日被委以重任,拿着一张计好数的纸出来,公开了收获的数量,并挨个念出给奴隶的奖励,当场领取。
  知道有奖励是一回事,亲自拿到手里又是另一回事。之前还有奴隶担心这奖励不能兑现,现在担心全没了,只剩下了兴奋。拿到手里的马铃薯沉甸甸的,得到最多的奴隶被奖励了整整八十磅,足足两筐!
  种着没施肥的土地的那些奴隶们一阵阵眼热,虽然他们也都得到了奖励,但比一比真的让人不能不眼红啊。明年,明年他们一定也要这么种!就是不知道还有没有奖励了。
  “当然有。”陆希等所有的奴隶都领走了奖励,嗡嗡的议论声也告一段落的时候,直接跳上了田边的一块大石头,“明年我们的种植方法要进行改变,但无论种什么,只要比往年产量高,就还会有奖励!收获越多,奖励越多!”
  种田的奴隶们顿时哗然,一个个的眼睛都亮了。
  “但是!”陆希提高声音,示意奴隶们安静,“我刚才说了,种植方法必须要改变,如果不照着新的办法来,导致收获不如旁人,那是要挨罚的!”
  听见挨罚,有些奴隶不由得缩了缩脖子,但更多的奴隶却是大力点头——怕什么啊,照着伯爵小姐的办法,一定能得到奖励的!
  不过,新的种植方法是什么呢?
  “这个不用担心,整个冬天你们有时间来学习。”陆希拍拍手,“但是在入冬之前,要先做一件事——翻地。”
  翻地?奴隶们都有些不解。收获之后,他们会把秸杆之类尽量的割回去,因为这些东西冬天可以烧来取暖,甚至在饿极了的时候还可以充饥。但是埋在地下的根就把它扔在那里,反正种过一年之后,这地也该休耕了,等到休耕完毕要重新使用的时候,点一把火烧烧就好了呗。
  “对,翻地。”陆希指着脚下的地面,“我们要把所有的田地都翻一遍。这有什么好处呢?首先,地下有虫子和虫卵,我们把它们翻上来,接下来的严寒天气会把它们冻死,明年就不会有虫害。”
  有些心细的奴隶不由自主地点头。他们也发现了,有些虫子就是从地下爬出来的,可是在它们爬出来之前根本看不到也抓不住,实在头痛。原来把它们翻上来,就会被冻死吗?那可太好了!
  “其次,土壤松软了,可以更好地吸纳冬天的雪水。地里水分足,明年种地的时候种子更容易发芽,还不用浇水浇得那么辛苦。”
  这个,奴隶们就听不懂了。为什么翻了地就能保存下水分呢?明明不翻地,雪也是融化在田里啊,又没有跑到别的地方去。
  不过听不懂归听不懂,照着伯爵小姐说的去做就是了。就是这个翻地的活儿实在太累,这么多地都要翻,他们干不过来啊……
  然而监工已经开始念名单了,每个奴隶都要包下一片地,虽然他们不会计算,可是该轮休的地也都要翻,而干活的奴隶数量不变,那肯定每个人要翻的地都比从前更多啊,他们能翻完吗?
  “大家来看这个。”陆希在奴隶们的议论声升高之前就对后面招了招手,跟着她的几个奴隶向两边分开,老约翰昂首挺胸,扶着个古怪的东西站在地头上。
  老约翰现在在奴隶当中也算是名人了,大家都知道他得了咳嗽病却没死,是伯爵小姐用炼金药水把他救活的。但是现在看起来,他何止是没死那么简单,好像还胖了,脸色也红润了,瞧他站在那儿得意的样子,简直像个国王。
  而且他扶的那是个什么东西?木头做的,看起来古古怪怪。做什么用的?
  不等众人议论,已经有奴隶牵着一匹马走了过来。这是城堡里最劣的马了,年纪又老,不能给骑士们用,平常就是拉拉车什么的,还拉不动太重的。
  一般这样的马,很快就会宰掉了,就像年老的奴隶一样,活不长。
  但是今天不是这样。老马被套在了那个古怪东西的前面,而老约翰扶着那个东西后面的长柄,很意气风发地吆喝了一声,催促老马开始向前走。
  奴隶们有一会儿都没看出来这是要做什么,但他们很快就看见了老马身后,那个古怪东西所过之处,向两边翻起来的土块。
  这块是去年休耕过的土地,现在长着不少杂草。草这个东西,看着地面上只有那么一撮,地下的根却生得又多又长,拔起来费劲,用火烧又只能烧掉草叶,烧不掉根,奴隶们都很烦这东西。
  但是现在,随着这个古怪东西下方的尖端插进地里向前划动,草根也随着土块被掀了起来,就像用锄头刨的一样,只要弯腰就能连根捡起来,往田边一扔就行。
  如果用这个东西来翻地……哪怕没有马也行啊,来种田的多数是身强力壮的奴隶,看着那匹老马,感觉自己也能拉得动这个犁。
  马很快走到了这块田地的尽头,老约翰吆喝着它调头,挨着刚才的犁沟,又开始犁第二道。
  一干奴隶看着他的样子,眼睛都要烧起来,恨不得能自己上去试试。不就是把所有的地都翻一遍吗?有这个东西,他们也行!
  这些天老约翰就跟几个奴隶一起在赶制这个犁。本来他担心教不出来,因为木匠手艺也不是一两天就能搞出来的,且这个犁虽然结构简单,却也有几个地方颇有些门道,比如说那曲辕,就得把木料用热水浸着、热火烤着慢慢弯折过来;或者接合之处如果粘得不紧,犁就容易散架。
  而且胶呢?不管是鱼鳔胶还是蹄角胶,这都得慢慢熬啊。老约翰对熬胶还不是太熟,更没法教人,恨不得能把自己劈成两半。
  结果伯爵小姐教了他一个“卯榫”结构。
  老约翰感觉新世界的大门都向他打开了。就是这个结构要求很精细,那些没学过的人搞不好。于是伯爵小姐叫他们分工,新学的奴隶做简单的,比如把木头刨平,按规定的长度切断,而老约翰则做最麻烦的曲辕之类,最后再用卯榫把准备好的部件连接起来。
  这么一分工,速度居然快得很,这些日子他们已经赶制出了十架犁。就是那个犁铧不太好弄,伯爵小姐弄了些铁片子来装上,跟图上画出来的v形铁片不太相同,但因为质地坚硬,所以用起来已经很好了。
  老约翰觉得这些铁片子看起来像是骑士大人们盔甲上的碎片,但他没敢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一片铁片就比他做的这个木头犁都要贵重多了,他们等于是在用骑士大人的盔甲来耕地啊!
  感觉就……非常奢侈!
  十架犁,陆希给规定了使用次序,马可能不够,但奴隶们纷纷表示自己也能拉犁,肯定在地上冻之前把它翻出来。
  不种地的奴隶们今天也来帮着收马铃薯,眼睁睁看见这些种地的奴隶们一筐两筐地领走奖励,一阵阵地眼热,只恨自己不能有这机会。
  陆希看看场地上的气氛已经完全调动起来,就把手往下压了压,郑重宣布:“除了种地,还有别的工作,做得好,一样有奖励。”担心没活儿干?那是不可能的,不光奴隶们要动起来,青石城的平民也要动——不,整个长云领都要动起来才行,绝对不能这样死水一滩的过日子。
  丹尼尔带着人回来的时候,远远就看见田地这里人头攒动,热火朝天。虽然离得远,可是他一眼就看见了站在高处的陆希。堂堂的伯爵小姐,穿得跟个粗使女仆一样,可是她站在那里,就吸引了无数的目光。冬日的阳光之下,她的黑色绸缎一样的头发,黑色水晶一样的眼睛,都在发着光,仿佛是那些仰望的目光把她点亮了一样。
  风从那边吹过来,带来伯爵小姐的声音:“……所有的人都要工作,这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我们自己!长云领是我们的家园,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设,我们靠自己的一双手,不靠教会也能把长云领建设好!家园好,我们就好;我们好,家园才好。建设家园,人人有责……”
  为了自己?丹尼尔第一反应是“怎么能这么说”——奴隶是为主人干活的,他们有什么自己?他们连命都是主人的!伯爵小姐这么说,跟教会的宣传有什么两样,难道不怕鼓动他们逃跑或者生出什么贪念来吗?
  他下意识地扫视下头的奴隶,看见的却是一张张兴奋甚至有点狂热的脸,他们都仰望着高处的那个人,好像她是能降下赐福的神一样。
  算了,伯爵小姐高兴说什么就说什么吧,如果有奴隶胆敢逃跑或者反叛,处理掉就是了。
  丹尼尔表情漠然地想。
  而且他喜欢家园这个词儿。以前他没有意识到,只觉得长云领是伯爵大人的领地,他效忠于伯爵大人,当然要保护伯爵大人的领地。
  直到现在他才忽然觉得,原来这里不只是他所效忠的主人的领地,也是他的家园了,他是长云领的一员,长云领也属于他。所以他要好好保护长云领,毕竟自己的家园,自己保护,不是吗?
  丹尼尔再次向石头上的人望过去,恰好看见伯爵小姐也向他的方向转过头来,满面笑容地冲他挥挥手,放开嗓子喊道:“丹尼尔,你给我带雪雀了吗?”
  第79章 建设大业(二)、伦吉尔打铁的手艺很不错
  丹尼尔不只带了雪雀, 还带了很多。
  整整一辆大车,车里装满了冻得僵硬的雪雀,而且还都是死相比较好看的。至于不好看的那些——丹尼尔让边陲镇的奴隶们把雪雀的长长尾羽拔下, 然后把腹部那一层脂油取出来, 只带了这两样回来。
  老实说,即使是这样, 他也很怕吓着伯爵小姐, 毕竟死掉的动物,再好看能好看到哪里去?就是那些脂油,上头也带着些筋膜血肉,看上去就让人联想到新鲜的尸体。
  当然尸体这东西,夫人小姐们都是见过的,比如说, 餐盘里的各种肉排肉酱肉丸子。但那都是烹饪好了的, 即使牛排里还带些血丝, 又有谁会去想这是牛尸体上割下来的一部分呢?
  可是这些新鲜的脂油……说真的如果不是知道这是伯爵小姐点名要的东西,丹尼尔真不想把这些玩艺送到陆希面前——这还带着血腥味儿呢。
  然而陆希根本没当回事儿。雪雀尸体?一只杀好的鸡嘛。脂油什么的, 熬个猪板油而已。至于血腥味儿——当外科医生的谁没闻过血腥味儿啊, 怎么说也比福尔马林味儿强多了。
  所以丹尼尔看见伯爵小姐一脸兴奋地拿起一块脂油的时候, 感觉自己内心再次受到了冲击,不亚于那一次在小村子里,看见那些排泄出来的虫子……
  伯爵小姐, 跟其他的贵族小姐们,的确是不一样的。
  陆希没注意到丹尼尔复杂的表情, 她就是很高兴丹尼尔带回来这么多材料。
  雪雀长得的确像只胖胖的白孔雀, 就是漂亮的尾羽上没有眼斑, 而是闪烁的银灰色细点, 就像流动的水银一样,即使已经是尸体了,光泽也丝毫不减。
  这么漂亮的羽毛,现在竟然没有市场了?光明大陆这些人真是没眼光!
  “都是那位提香夫人……”莉斯跟在陆希身边,忍不住也伸手摸了摸雪雀的羽毛。原本长云领的雪雀尾羽多时兴啊,不管是做成羽扇还是插在帽子上都很受欢迎,谁能想到有一天大家都一窝蜂去追捧红色羽毛了呢?红色原本是男士们的颜色呢,淑女谁会用那么像鲜血一样的颜色啊?
  可是有什么办法,提香夫人到国王身边已经两年多了,还是如日中天。甚至私底下有人在说,国王就在等她的丈夫去世,然后立她做王后呢。
  当然这个消息从未经官方证实过,但提香夫人的丈夫身体确实不好,所以他要是真的去世,谁说得准国王会不会这么干呢?毕竟王后去世也好几年了,国王再立新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抱着这种想法,很多人都想讨好提香夫人,自然就开始追捧她的爱好,红色也就迅速流行起来,搞得雪雀尾羽失去了市场。
  莉斯也是没有办法,她一个女仆,连埋怨的话也只敢说半句罢了。
  “会有办法的。”陆希沉吟了一下。羽毛可不仅仅能用来做扇子和插帽子,一个人再怎么喜欢红色,也不能全身上下穿得像个熟透的蕃茄一样,总要给其它颜色留个地方的。
  不过现在还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最重要的是——有油脂了!
  雪雀的油脂在腹部那一块儿最为集中,直接就在皮下积存有一指厚的一层白色脂肪,看起来像熬好的猪板油一样,只是触手更坚韧一些,拿着仿佛一块半透明的软玉。
  一只雪雀连皮带骨将近二十磅,单是腹部这一块儿就有三斤多重的脂油,如果再加上背部的一层较薄的脂肪,出油率能达到将近四分之一,管它叫油雀都没什么问题了。
  “雪雀油不能吃吗?”陆希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长云领每年冬天都有大批的雪雀入侵,这么多的油,难道没人想过利用?不说别人,穷得吃不起油的人,肯定会想吃吧?但她记得之前丹尼尔说过,雪雀油只能用来点灯……
  丹尼尔却摇了摇头:“不能吃。有些低等的魔兽是没有魔晶的,也就是它们的魔力不能汇聚于魔晶之中,而是遍布全身。雪雀就是这样。以前有平民不知道,食用过雪雀油脂,结果被魔力侵入体内,整个身体都被冻坏了。”
  陆希被他说的吓了一跳,险些把手上的油脂块给扔了。丹尼尔连忙补充:“拿在手里不要紧,只要不是吃下去就不会有事。”
  那还好。陆希刚庆幸了一下就觉得不对劲:“为什么接触不起作用,必须要吃下去呢?”这不大合理啊,雪雀也是通过接触来攻击人的,为什么死后魔力不消散,而是变成了要吃下去才起效呢?
  这个问题把丹尼尔给问住了,因为发现雪雀油脂不能吃之后,大家便觉得这种魔兽除了尾羽之外毫无用处,除了相互警告不要食用油脂之外,谁还会去研究它究竟是怎么起效的呢?
  “那吃了之后的状态呢?”陆希追问,“究竟是怎么冻坏的?是人结冰了吗?能确定是吃了才起效,拿在手上肯定没事吗?”
  丹尼尔被她问得险些要抓耳挠腮,想了想先回答最后一个问题:“拿在手上肯定没有关系。”这些油脂块都是奴隶们用手从雪雀体内剥出来的,所有的奴隶都没有任何不良反应。之前也是一样,正因为拿在手上没有异样,才会有人吃下肚的。
  至于说吃了之后嘛……
  丹尼尔拼命回忆着,最终眼睛一亮:“魔兽图鉴上好像有!”雪雀油脂的事儿,还是长云领初建不久就发现的,那时候还没他呢。这些年大家都知道雪雀油不能吃,当然也就没人中招,他也就没有亲眼见过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一句话提醒了陆希,立刻跑回去翻魔兽图鉴——这么厚的一本,她也就在马车上来回读了一些,回到青石城之后就投入了农业大计之中,忙得连金妮的礼仪课都来不及上,更别说看图鉴了,这还有小半本没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