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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玄幻 >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44节
  陆希双手抱胸:“她没做过,你怎么知道就不行呢?”眼看魔鬼又要反驳,她一耸肩,“好吧,就算她不行,至少也让她有点事做,免得天天来找我麻烦。”
  海因里希往桌子上一靠,学着她也双手往胸前一抱:“她找你麻烦,关我什么事?”
  擦,这年头生活真是不容易,灵魂都攥别人手里了,还得哄魔鬼!
  “你瞧瞧你们给我找的这人设!”陆希在脑海里怒怼光球出气,然后转头和颜悦色对魔鬼开口:“怎么不关你的事啊,现在我们两个可是一条船上的。伯爵夫人不想让我当上女伯爵,这不就是在损害你的利益吗?给她找点事做,别来找我们麻烦,这样不是最好吗?”
  不过“我们”在这儿好像就没那么好使了,魔鬼直接嗤了一声:“谁跟你‘我们’……”
  “好好好,我和你,这样行了吧?”陆希拿出在急诊科对待醉酒病人的态度,温声细语,“其实不只是伯爵夫人,就连冯特伯爵对我的态度,你其实也应该知道的吧?虽然我不太懂你要我的灵魂做什么,但我想其实对你有用的应该不仅仅是一个灵魂,还有女伯爵的身份吧?”
  海因里希没有说话,但目光闪动,懒洋洋伸着的两条长腿也下意识地收了收——显然,陆希说中了他的心思。
  “你想要一个女伯爵来做什么,我现在还不大清楚。”陆希乘胜追击,“但我想,一个实际掌握领地的领主,和一个只挂着空名的工具人,总该有区别的吧?”
  “实际掌握领地——”海因里希缓缓地把她的话重复了一遍,“你觉得,你能掌握这块领地?”
  陆希说得没错,冯特伯爵想让她当工具人的事,海因里希明白得很——这本来就是他一手操办的事儿,他怎么会不清楚呢?
  不过在他原本的计划里,只要陆希成了女伯爵,那工具人也无妨,有了这个头衔,她就有资格出入圣城,至于具体怎么做,他再筹划就是。
  可是,假如陆希真的成了长云领真正的领主,她能做的事、能调用的力量跟现在可就不一样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她真能做到吗?就靠这些臭烘烘的东西?
  “我能做的事,可不止这一样。”陆希抬了抬下巴,“但我现在势单力薄也是真的,你和我既然在一条船上,那你帮忙,和不帮忙,这结果也会大不相同。”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唉,其实我也明白,你是魔鬼嘛,大不了事情失败拍拍屁股回深渊,也没什么损失,当然是我比较惨,更需要你的帮助……”这话说得她自己都牙酸。
  “行吧……”海因里希目光闪动,到底站起了身,“我会去鼓动她做那个什么——衣服设计……”
  “时装设计。”陆希纠正他,“是时装,引领潮流,让众人追捧,极盛一时的服装。那位提香夫人不就是国王的情妇吗?她能做到的事,一位公爵小姐、伯爵夫人,有良好的教养和格调品味,难道还比她差吗?”对不起啦提香夫人,先拉踩你一下吧。
  “行吧行吧,时装。”海因里希念着这个生造词,忽然盯了陆希一眼,“这些,你都是怎么想到的?”一个农庄上长大的女孩,会懂得这么多吗?
  陆希随口敷衍:“可能是神赐先知?”
  一听见“神赐”,魔鬼的脸马上唰一下拉长,冷笑了一声:“是吗?也是光明神让你挖粪坑的吗?”
  “你不相信那就没办法了。”陆希一摊手,“不然你觉得我是怎么知道的?”
  这下轮到魔鬼答不出来了。怀疑她被什么人操控,或者怀疑她根本就是另一个人扮演的?然而灵魂契约不会做假,除非这世界上有两个完全一样的灵魂。
  但魔鬼知道,那也是不可能的。每个人的灵魂波动都是不同的,灵魂契约认的就是这特殊的波动,所以是无法做假的。
  如果说有人能够左右灵魂契约,伪装灵魂的波动,那只可能是神,制定这个世界规则的神。
  眼前这个农庄上长大的女人会是神?不,不对,就算她不是那个农庄上长大的露西,她也不可能是神!
  神——哼!神难道会关心那些卑贱的奴隶能不能吃得饱饭?神难道会弄来那堆臭烘烘的东西,就为了田里的庄稼多结些穗子?
  怎么可能!
  神只会高高在上,冰冷地俯视世间万物。海因里希冷冰冰地想——没有什么惩恶扬善,只有弱肉强食。
  教会宣扬着那套自以为是的理论,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是胜利者。而魔族不过是他们立出来的靶子罢了。什么魔兽、什么堕落、什么污染,统统都是他们栽在魔族头上的,为的不过是造出一个敌人,好让他们能愚弄那些底层的人类,就像人类建起羊圈,然后对羊羔说:“外面有狼,狼是要吃羊的。”
  然后他们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吃更多的羊,而羊仇恨害怕的,永远都只是狼。
  真是可笑……海因里希真的很想笑,说什么魔鬼用力量或利益诱惑人堕落,以夺取人的灵魂,可是做出那些召唤的,难道不是人类自己吗?就连教会的神职人员都召唤魔鬼,教会又怎么好意思说这都是魔鬼的阴谋?又怎么能厚着脸皮说只有他们才是这个世界的保护者?
  这样的教会,真的配被神厚爱和倚重?在圣城的光辉大教堂里,真的会有神存在?他一定要去看看!
  “喂——”陆希伸手在魔鬼眼前晃了晃。这人——啊不,这鬼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忽然间双眼发直仿佛神游天外的样子?
  啪!海因里希直接把她的手打到一边:“那你就好好干吧,我会帮你成为真正的女伯爵。”不管她是不是得到了神赐——也许是的话更好,那么跟在她身边,说不定他还能更早地揭穿神的秘密!
  “哎——”陆希喊了一声,见海因里希头也不回地走了,这才吁了口气,“呼——他怎么忽然又不问了?也好,再这么问下去,我还真不好回答了呢。”她可不想真的把自己打造成什么神赐先知,那样她做出再多的事,信仰值都摊不到她头上来。
  “唉——”脑海里的光球忽然细细地长叹了一声,“没想到你这个人,还有两副面孔呢……”
  “?”阴阳怪气的什么意思?
  “看看你对我,再看看你对那个魔鬼……”光球的语气简直幽怨得没法听,“我是帮助你的小光球,他是要拿走你灵魂的大魔鬼……行吧,我都理解。”
  “停停停!”陆希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是,你也被夺舍了吗?”这还是她认识的光球吗?居然都学会当阴阳师了啊。
  夺舍这个词儿有点陌生,光球琢磨了一会儿:“不,我是原装的系统。”
  很好,这样才是正常的光球嘛。陆希摸了摸手臂上竖起来的汗毛,“你可别那么装腔作势说话了。”
  “都是跟你学的。”光球生气地怼她。
  “好好,算我不对。”陆希毫无诚意地点头,展开自己的数据面板,“这不都是为了任务嘛。我这几天这么忙活——诶?数据变了?”
  第54章 生活不易(四)、老约翰得的是咳嗽病
  面板下方的数据确实变了, 长长的计数条虽然还是空的,但起点那里已经有一星肉眼可见的绿光了,旁边的数据变成了:4.5!
  “你看, 你看!”陆希激动得想把光球抓出来拍一拍, “涨了三个数,三个!这是谁给的?”
  光球也有点高兴起来:“是艾米, 还有胡安娜和劳拉。”
  “嗯?”陆希既觉得意外, 又觉得没啥好意外的,虽然好感不等于信仰,但确实是对你有好感的人更容易产生信仰值。但是,好感究竟是怎么转化为信仰的呢?
  “3个信仰值都是今天增加的。”光球计算了一下时间,“好像就是在你展示了炼金术之后……”
  炼金术吗?陆希有些哭笑不得,但这确实给她指出了一个方向, 那就是——不依靠神力而产生的奇迹, 所赢得的信仰就是她的。
  要是这样的话, 等明年肥料全面铺开之后,她的信仰数值一定会有一个飞跃!
  陆希情不自禁地一握拳, 然后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长云领有多少人?”
  “呃——”光球想了一下, “现在可能, 有一万多人?”
  “什么?”陆希大惊,“这么大一个领就才一万多人?”搞笑呐!难怪她进青石城的时候觉得冷清,敢情这是真的人少?
  光球却觉得这很正常:“长云领领地面积虽大, 能耕种的田地并不多,人多了也养不起呀。再说没有教会, 出产就更低——教会退出的时候, 有不少人都直接跟着跑了呢。”
  “还能跑了?”
  “都是自由民, 当然可以走。”光球给她解释了一下, 陆希才知道,原来这年头也没有什么严格的户籍制度,只要是自由民,完全可以随便迁住地的,只要你到新领地按人头交税,那新领主自然不会管,而旧领主也不能随便侵入别人的领地把你逮回去。唯一不自由的只有奴隶,逃奴在某种程度上比逃犯还惨,随便什么人都能把他们抓起来,并且送还原主还有赏钱,比抓逃犯可强多了。
  当然,想要迁居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别说你去了新领地能不能养活自己,单说这一路上能不能走下去就是个问题。如今这道路可不是陆希那时候,别说没有公共交通工具,就连路面都没人专门修整呢。野兽、强盗那都是常见的,身边没几个人结伴,那都不敢单独上路。
  但是长云领这次情况不同。首先想追随教会的不少都是有钱人,他们自然有钱雇佣佣兵保护自己,更不怕没有马车可坐。
  再者,这次迁移是有教会暗中鼓动的,附近几个领地都对移民给出了颇为宽松的政策,加上集体迁移不怕路上没人做伴,还真被教会拉走了不少人,其中还大部分都是有钱人。
  “所以长云领剩下了一群穷人?”陆希得出结论,忽然觉得奇怪,“这些事情你怎么知道的?你不是只知道常识么?”
  “这就是常识呀。”光球晃了晃身子,“这件事大家都知道呢。”当时的撤离行动搞得轰轰烈烈的,谁不知道?
  陆希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但又找不出来,于是也就暂时扔下了:“你还知道什么?”
  光球想了想:“剩下的就不知道了,我也就是知道那些传出来的消息。据说迁走的大概也有好几千人,里头也有特别穷苦的,但因为虔诚,所以被带去圣城过好日子了呢。消息传回来之后,陆续又跑了好几百人。”
  “跑去圣城过好日子?”陆希嗤之以鼻,“真是异想天开。在长云领都过不上好日子,去圣城就行了?以前教会怎么不带他们去圣城,难道以前他们就不虔诚了?”专门糊弄愚民罢了。
  不过这样也好,能跟着教会离开长云领的,肯定都是铁杆信徒,少了他们还更方便呢。至于有钱人跑了,虽然会带走一些财富,但带走的不过是金银之类,本地的资源却是带不走的。
  “是好事?”光球不明白,“现在长云领很穷……”
  “无产阶级才是最强的力量。”陆希像拍皮球一样拍了拍光球,“以后你会明白的。好了,睡觉睡觉,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无产阶级——”光球想了一会儿才理解,“就是什么都没有的贫民?他们有什么力量?他们当中甚至没有人能得到神恩。”
  陆希已经爬上床了:“你不懂,所以说以后会明白的。快睡了,明天我得去找毕维斯,问问他王都的事儿。”
  “明天你要上课。”光球很煞风景地提醒,“学礼仪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啊——”陆希把被子拉高蒙住脸,惨叫一声,“那早点起,在上课之前先把奴隶们的活儿安排下去吧!”
  所以第二天早晨陆希起得特别早,前来叫她起床的琳目瞪口呆:“露西小姐您——”她太失职了,伯爵小姐竟然自己穿好了衣服梳好了头发,这这,还要贴身女仆何用!
  “没事。”陆希一手拿起她端来的热牛奶,一手抓了个三明治,“走,先去把奴隶们召集起来,我还有别的活儿要安排。”
  这个“别的活儿”,指的是种植技巧。
  前几她整理出了一本《种植手册》,可是想推广的时候才发现犯难——别说奴隶了,监工都没几个认字的,写了半天没人看得懂,更别指望他们读过了给别人讲解。
  而且,因为这本手册有很多内容都是一些年老奴隶们提供的,所以根本没什么人信服,尤其是那些监工,让他们承认自己懂的还不如奴隶多?简直笑死人了。所以到现在为止,陆希也就是在土豆地上争到了一小块儿,按她的手册来折腾,做为对照的试验田。
  但是都已经播种了的地,生长时间又短,再有一个来月就要收了,恐怕到时候也很难有什么特别明显的差别,体现不出这方法的先进性来。没有对比,恐怕冯特伯爵都会觉得她瞎折腾,那底下人自然更是阳奉阴违,没人会重视的。
  所以她需要一块真正的试验田,能够向所有人证明,按她的方法来就是好!
  试验田是现成的,就是她堆肥的那块田地,她要把这块地分成两半,一半只施肥,还用旧方法种植,一半既施肥又用新的种植方法精耕细作,到时候用成绩打那些人的脸!
  但是这里就有一个问题:精细的耕作,需要消耗更多的人力,如果按现在的工具,她耗费上一倍的人力种出来的地,即使能高产,可能也不划算。因为受种子的限制,产量提高也是有限的,而且长云领的人口又不多,就是冯特伯爵手里这些奴隶,也不是什么大数目呢。
  人不够,工具凑吧。但她自己可不会做,得找几个会手艺的奴隶啊。
  陆希起得早,奴隶们更早,二十个奴隶已经在堆肥舍转过一遍了,现在堆肥还没什么动静,他们就把堆肥舍又检查一遍,还商议着再挖几个坑——青石城好多年攒下的那些东西还有呢,既然伯爵小姐说有用,那就继续弄呗。虽然说有些脏,可奴隶怕什么脏呢。
  所以陆希过去的时候,他们坑都挖好一个了,学着前面陆希弄的,也加了通气沟,还在周围划出了加盖的堆肥舍的地基。
  “瞧,奴隶们并不笨。”陆希在脑海里跟光球说话,“无产阶级只是无产业,不是无脑子,更不是无力量。”虽然说不管堆肥坑还是堆肥舍都比较简单,但奴隶们能自己弄得像模像样,这已经证明他们是能学习的。
  能学习,就能进步。
  “非常好!”陆希看过那坑,对他们满意地点头,“这个肥料我们当然还是要继续搞的,不过光搞肥料也不够,最终还是要落实到田地上来。有了肥料,我们也要知道怎么用,这个就是种植方面的知识了。”
  “就是小姐说的那个手,手册吗?”胡安娜现在对伯爵小姐已经是盲目的信仰了,只恨自己不识字,看不懂那羊皮纸上写的东西。
  但她很聪明,知道好多东西都是科林提供的,所以早就向科林那里打听了许多事,自己还怕忘记,还让女儿劳拉来学。
  所以现在陆希提出试验田,胡安娜第一个就明白了过来:“小姐是说,我们要给一半地,现在就要做那个——耕地?”
  之前他们种地,都是在第二天春天,要下种之前去地里,把长出来的杂草一把火烧了,然后把地耙一耙——是的,就是耙,甚至都还不是耕——之后就准备下种浇水了。
  第一次听说这种粗糙的种植方法,陆希都要晕过去,简直不知道这样是怎么能种出粮食来的,难怪以前光球说种地靠牧师呢,合着牧师就是施肥、除草、除虫三合一啊——哦,高等级的如主教大主教,还可以负责降雨,连浇水都省了,果然好用呢。
  然而现在长云领可没这便利,再不深耕细作,这田是没法种了。
  但是这个耕地的概念,这群奴隶里连科林都没有,因为黄金领那地方土地太好了,又有教堂,根本不需要什么深耕,每年也不过是用马拉着耙子在田里拖几次就行。
  但是长云领没那么多马。半鳞马那都是骑士们的心头肉,又是战马,拿来耕田你是要找打吗?能用的,也就是商队的那些马了。这么一分配,可不是每块地能耙耙就不错了。
  “没别的牲口吗?”陆希还是不想用人拉犁的,那实在太辛苦了,“牛呢?驴呢?”
  奴隶们面面相觑,最后还是七嘴八舌地给陆希讲了一下:城堡里的肉类,主要来源于捕猎,也就是野猪野牛野兔野鸡;至于牛倒也有几头,都是奶牛,用来给城堡供奶的。驴这玩艺儿压根就没有,力气那么小,不如养匹马。
  合着这地方就时兴用马,陆希算是明白了,那行,入乡随俗就用马呗。不过挺可惜的,其实牛力气又大又温顺,用来耕地再好不过的,喂起来还比马好伺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