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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玄幻 >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27节
  更年轻的莉斯也站在她旁边,听到浴室里的回答之后,不禁轻轻撇了撇嘴——有身份的小姐夫人们都是由女仆伺候入浴的,不然怎么能更好地清洁身体呢?唉,虽然是伯爵大人的后嗣,可是到底是在农庄上长大的……
  琳轻轻地横了她一眼:“注意你的礼仪。”不管小姐怎么样,女仆就该有女仆的样子。她们可都是伯顿管家训练出来的,可不能像某些女仆一样没有规矩。
  莉斯吐了吐舌头,小声说:“我只是担心伯爵大人不满意……”
  “没有关系。”琳也低声说,“过一段时间,小姐就会习惯了。”伯爵大人已经给小姐安排好了礼仪方面的教师,等小姐学了礼仪,自然就会知道应该让她们来伺候了。
  莉斯的消息没有琳那么灵通,不禁问道:“是谁啊?不会是维卡太太吧?”
  “那怎么会。维卡太太是女管家,怎么会做礼仪教师呢。”琳摇了摇头,“听说是从外面请来的,大概新年之前就会到达城堡。而且,小姐这么年轻,身边有位礼仪教师也方便一些。”
  礼仪教师既教导礼仪,又像一个同伴,可以陪同小姐出席不少场合。毕竟未婚的小姐是不能单独外出交际的,她们一般都要由母亲带领和陪伴,可是现在这位伯爵小姐又不是伯爵夫人所生,而伯爵夫人又跟伯爵大人的关系……反正有位礼仪教师总会方便些。
  陆希在热水里狠狠地泡了一下,然后用旁边银瓶盛着的沐浴水把自己洗了个干净,终于心满意足地从浴缸里跨了出来,把自己用浴巾裹住,走了出去。
  浴室有两个门,一个门专供仆人出入,好让他们清扫浴室的时候不会打扰到主人;而另一个门就通向她的卧室,一间不算很大却十分华丽的房间。
  陆希一拉开门,就踩上了厚厚的浅黄色地毯。毛绒绒的地毯似乎是某种小兽的皮毛,裁成方块形拼接起来,不仔细看几乎找不到拼接痕迹。
  与地毯颜色相协调,屋子里的家具也都是柔和的珍珠白色,并有描金花纹。
  首先吸引陆希目光的就是那张挂着浅蓝色纱帐的四足大床,四根床柱被雕刻成玫瑰花树的模样,伸展出来的玫瑰枝条在床的正上方汇集,形成一个穹顶,并撑起那流水般的透明轻纱。
  床旁边是一架梳妆台,半人高的珐琅框圈住了一面巨大的浅蓝色镜子,陆希好奇地往前一凑,就看见那光滑的镜面微微波动几下,浮现出了清晰的倒影。
  这镜面好像是一整块水晶样的东西,按光学原理来说,根本不该有如此清晰的影像,所以这玩艺儿是面魔法镜?
  “这是水精镜。”似乎是看出陆希的惊异,琳体贴地解释,“是一件炼金物品,还是老伯爵夫人用过的。知道您要回来,伯爵大人特地把它从库房里找了出来。”
  “炼金物品?”陆希伸手轻轻触摸了一下镜面,手按到之处就像真正的水面一样浮起一圈涟漪,里头的人影也跟着微微模糊起来。
  这感觉好像真正的水面啊。陆希沉吟了一下:“炼金的镜子都是这样吗?我的意思是说,贵族们,或者教会里的人,都用这种镜子吗?”
  莉斯转过头,对着琳投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在她看来,这位乍然上位的伯爵小姐,大概是生怕自己所用的东西不如其他人的好,会显得自己身份不够贵重。这也是那些暴发户常有的心态。
  琳对莉斯回以警告的眼神,却并不严厉。事实上她也是这么想的,只是没有表现出来,仍旧恭敬地回答:“炼金物品非常珍贵,整个城堡里除了伯爵大人和夫人之外,也只有您能使用。”至于说那两面镜子都比这一面更大更好,她就自然不提了。
  可惜陆希要的并不是这个答案:“我是说,其它领地的贵族,也都是用这样的镜子吗?”她关注的是这个世界镜子的制作方法,谁管城堡里还有谁能用镜子啊。
  “当然不是所有的贵族都能用。”莉斯没忍住,抢着回答,“那些小贵族怎么用得起这么贵重的炼金物品呢?单是里头的水精就是从深海取来的,再经过神术炼制——”
  她说到这里忽然顿住了,明显有点后悔自己说的话。
  琳皱起眉头,这次真是责备地瞪了她一眼,接过话题:“小贵族大多都用铜镜,只有大贵族才用得起这样的水精镜。”其实这种水精镜在外面都是被称作神术物品的,只有在这里,大家都默契地避免使用“神术”这个词儿,而是用“炼金”代替它。
  但其实炼金也要使用神术,所以这么难免有点儿掩耳盗铃的意思,但作为女仆,她们理应按照主人的喜好行事,而不是让主人不悦,这也是女仆的职责。
  “也就是说,要么用铜镜,要么就用这种炼金镜子,没有别的镜子可用?”陆希算是确定了,玻璃镜并没有进入人们的生活,哪怕贵族也没有。
  看来之前的穿越者还没有造过镜子啊,那不是给后来人留下了发财的机会吗?
  陆希在心里开玩笑地嘀咕了一句,得到了光球的反馈:“哪儿有那么容易?炼金术掌握在教会手中,连王室都是近些年才开始设法培养炼金术师,你以为随便一个人就能拿出炼金产品来吗?那他要么会被送上火刑架,要么就要投靠某位大贵族为他赚钱,哪儿能那么容易就发财。”
  “也就是说,还是取决于身份是吗?”陆希若有所思,“的确,从你们人设的坑爹程度来看,确实挺难的……”
  光球冷不防又被怼了一下,无言以对,半晌才“呵呵”了一声:“幸运的人总是少数……”
  陆希觉得它这个“呵呵”很熟悉,稍微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货不就是在学她嘛,学习能力还挺强的。
  “小姐——”琳当然不知道陆希在脑海里跟谁打嘴仗呢,看陆希还在镜子面前站着,便体贴地提醒,“伯爵大人还在等您……”这镜子放在这儿也跑不了,大可以回头慢慢看。
  “哦对——”陆希猛然想起还有正事要办,但是她一转身就看见莉斯从巨大的衣橱里取出来一件奇怪的东西,顿时警惕,“这是什么?”
  莉斯举了举手里那件三角形的东西:“这是紧身胸衣,小姐。用魔翼鲸的鲸须制成,是最好的。”
  鲸,那可是在深海里生活的庞大生物,尤其是魔化的更是凶猛无比,只有装配有神术阵的大船才能出海去捕猎这些生物。
  听说在那样的船上,就连水手都是觉醒了神恩的人,这才能与深海魔兽战斗。
  这样捕猎回来的巨鲸,鲸须该是什么价值?这件紧身胸衣里用的鲸须,一根就价值十数枚金币,够一个中产之家过一年!
  当然,魔须鲸的鲸须比普通鲸须更细长而耐用,还自带一种细微的香气,很近似于珍贵的龙涎香,所以贵重也是有道理的。
  而且,这件胸衣上用的花边,也是珍贵的炼金物品,听说是变异魔蛛丝制成,不会被什么东西随便挂坏,且颜色鲜艳,不会像普通染料一样下水就褪色。
  当然,这一件胸衣用的是最常见的浅黄色蛛丝,不如那些红色或蓝色的蛛丝更鲜艳,但那也是魔蛛丝花边,不是什么羊毛或者亚麻的便宜货!
  莉斯正准备好好向伯爵小姐讲解一下这件胸衣的价值,陆希已经果断地拒绝了她:“谢谢,我不习惯穿这个。”
  别开玩笑了,看这东西的尺寸,再看看自己的腰围,谁心里还没点数咋滴?而且这种“束身衣”的大名她早就在历史读物里见识过了,勒你个呼吸不畅是最基本的。要不然为什么欧洲中世纪的夫人小姐们动不动就来个晕倒?那也不全是装的——要是你被勒得已经喘不动气,再受点刺激,你也很容易晕过去。
  其实原身并不胖——青春期的少女正抽条呢,又不是天天大鱼大肉,一个贫民区生活的女孩儿哪里还会有多少皮下脂肪?但是就跟原身的腰比起来,这件胸衣的尺寸都让人害怕,可想而知穿上之后会是什么感觉了。
  “可是小姐——”莉斯觉得自己不能不说,“有身份的女士都要穿这个。”尤其是小姐,腰身不束得细一点,穿裙子能好看吗?
  陆希当机立断:“不是说伯爵大人还在等着我去见他吗?我们就不要耽搁时间了吧。”
  这个……莉斯犹豫了。束身胸衣当然是应该穿的,但让伯爵大人等候也确实是不对的,尤其是刚才陆希沐浴已经用了不少时间……
  于是陆希走去城堡的书房时,总算没有穿那能勒死人的紧身衣。
  不过没有紧身衣,她其实也不是很自在。
  这里的贵族女性穿的当然是裙子,而且是有裙撑的那种,鼓蓬蓬的效果看起来是挺华丽,但真穿在身上那就谁穿谁知道了。
  而且因为腰部太强调曲线,所以陆希即使没穿束身衣,走起路来也是小心翼翼——那湖水蓝色的布料紧紧卡住她的腰身,好像做个深呼吸就会崩开线一样。可想而知,如果穿着这种衣服去赴宴,那你是一口东西都不敢吃的。
  饶是这样,莉斯走在她身侧稍后的位置,还在不停地小声提醒她:“小姐,慢一点……”步子太大了不像淑女啊。
  这还嫌步子大?陆希无语,忍不住向光球吐槽:“还不如穿一步裙……”
  “你有点晒黑了。”光球绕着她转了两圈,答非所问地说,“这个颜色不太适合你。”
  的确,陆希刚才就在那面水精镜里看见了——话说镜子虽然本身只有六十公分高,可是在她穿好裙子站过去的时候,她在镜子里看见的是一个缩小的全身像,而不是半身像,即使本该被梳妆台下半部分挡住的身体,也一样出现在镜中,证明着这的的确确是面有魔力的镜子。
  不过如此神奇的镜子照出来的人就稍微有点差强人意,最主要的就是湖蓝这种颜色并不适合她现在的肤色,显得她整个人都有点发暗,真是可惜了衣服上那些精心缝制的花边。
  陆希曾表示能否换一件,但得到的回答是目前给她准备的衣服都是类似的颜色,所以她只能穿着不合适的衣服来见冯特伯爵了。
  “话说为什么都是这种颜色……”陆希其实不是特别在乎颜色,但这种时候,她要来见一个能决定她命运的人的时候,却穿着这种不合适的衣服,也着实叫人无语,“准备这些衣服的人,是想坑我吧?”
  “那倒也不一定吧……”光球眼看已经到了书房门口,就嗖地一声钻回了她的头发里,“女性的衣服当然是蓝色比较多啊。”
  陆希这才想起来,在地球上,红色原本代表鲜血的颜色,男士穿来表示自己的英勇和男子气概,反倒是蓝色这种看起来就代表宁静和柔顺的颜色,是女性的颜色。所以对方应该是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所以就捡了最不会出错的颜色?
  “行吧——”陆希揉了揉脸,把不合适的肤色丢到脑后,挺直了后背,看着莉斯恭敬地在门上轻轻敲了敲,然后那扇看起来就挺沉重的门无声地打开,站在门里面的伯顿管家向她躬了躬身子:“小姐请进来吧,伯爵大人在等您。”
  第34章 他是你爸(四)、跟谁结婚?
  城堡的书房是三间并列的房间联通起来的套间, 一排排棕红色的书架上摆着大大小小的书籍,一直向后延伸。
  “哇,这可是珍贵的房间……”光球极小声地在陆希脑海里感叹。
  的确, 单以羊皮纸的价格来说, 这房间里就等于堆了许多的金币,更不必说在光明大陆, 书籍可不是随便就能印刷, 更不是随便就能出版的。
  虽然经过处理的羊皮纸并不易燃,但书房里仍旧没有安装壁炉。向阳的一面开了四扇宽大的窗户,透明的材料险些让陆希以为是平板玻璃,但光球却小声说:“那是炼金水晶窗,内部加入了神术阵,不但难以打破, 还会与城堡本身的神术阵结合起来, 用电流反击侵入者。”
  “这么一大块全是水晶?”穷兮兮的陆希不由得发出感叹, 人和人果然是不一样的。想从前,她第一次去继父家里的时候, 也曾有过类似的感慨。虽然时空不同, 但穷和富的区别在哪里都一样。
  “往好处想, 这些将来都是你的。”光球小声安慰她。
  那可不一定呢……陆希把目光投向窗户下面的一张宽大摇椅,上面坐着个头发斑白的老人——这一定就是埃里克·冯特伯爵,她这个人设的便宜老爸了。
  “伯爵大人——”陆希两手提着裙边, 不是很规范地行了个屈膝礼。
  跟冯特伯爵正面相对,她才发现自己可能对他的年龄估计有点错误。如果看脸, 冯特伯爵应该在五十岁上下, 只是他的浅金色头发里掺了许多银丝, 阳光一照显得雪白, 仿佛耄耋老人一样,看起来比伯顿管家还要苍老。
  陆希默默计算了一下冯特伯爵的年龄。按她从妮娜那里听来的传闻,冯特伯爵的真实年龄大约还不到五十岁。而在光明大陆,觉醒神恩的人身体会得到一定的强化,年龄也会有相应的延长。冯特伯爵是大骑士,五十岁对他来说正当壮年,跟普通人的三十岁也差不多,不应该显现出这样的老态来。
  不过冯特伯爵的眼睛却没有半分老态,反而由于经历过无数场战斗而格外锐利迫人。陆希都被他看得有点发毛,但还是镇定地站在那里随便他看,并没有再开口。
  书房里跟坟墓一样的安静,伯顿管家仿佛一个隐形人,站在门口半点声音都没有。
  过了许久,冯特伯爵才动了一下——不是说话,而是向管家点了点头,立刻,隐形人一样的管家就出现在陆希身边:“小姐,请把手给我。”
  手?陆希莫名其妙地抬起手,一枚胸针样的东西就放在了她手背上。
  胸针是银色的,打造成一枝玫瑰的样子,银色的枝叶顶端有一枚红色花苞,呈半开未放的样子,看起来很是精致。
  陆希正在端详那红色花苞是用什么宝石雕刻的,就觉得手背一疼,玫瑰枝干上的刺竟然扎了她一下,一滴鲜血迅速渗出,立刻就被银色的刺吸收了进去。
  这也是活的?陆希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甩了甩手,可是那枝玫瑰像是吸附在她手背上一样,动都没动。而且下一瞬,那看起来像是宝石雕刻成的花苞竟然开放了!
  没错!那明明是硬质固体的花苞,在这一瞬间却像真的花朵一样绽开,陆希不由自主地上手摸了一下,发现手感还是光滑坚硬,显然不是真花。
  不过她只摸到一下,原本吸附在她手背上的玫瑰枝就松了开来,伯顿管家一手把它收走,送到了冯特伯爵面前。
  其实这个动作是多余的,花苞的绽放十分清楚,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见,所以冯特伯爵虽然接过了别针,却并没有去看,仍旧盯着陆希,把她来回打量了好几遍,才终于开口:“你很像她。”
  陆希猜他大概说的是露西的生母,但她对这位生母实在一无所知,更不知道自己像不像她,所以只能僵硬地笑了一下。
  “黑发黑眼——你们都是这样……”冯特伯爵似乎在自言自语,打量陆希的眼神却很复杂,陆希看不大明白,但可以肯定不是喜欢。
  “没有人告诉过我……”陆希想了想,“她是——”
  她还没说完就被冯特伯爵一摆手打断了:“坐下。”
  对方显然是不想提,陆希也只能闭上嘴,老老实实在摆好的椅子上坐下。
  尽管这裙撑也是魔须鲸的鲸须制成,弹性极好,但第一次穿的陆希还是坐得很别扭,在椅子上挪动了两下才找到合适的位置。
  冯特伯爵看着她坐稳,眉头皱了皱:“我给你找了一位礼仪教师——现在看来这确实是必要的——新年过后她就会来,这段时间先让伯顿教导你。这种样子——”他眼睛往陆希腰上扫了一下,眉头皱得更紧了一点,“你的举止、衣着,都要好好学习,否则根本无法在白都的社交季露面。”
  社交季……陆希一阵头痛,很不情愿地点了点头。从那件紧身胸衣上,她已经能够想像这个社交季的苛刻。再想想曾经读过的一些有关中世纪女性社交的资料,简直是让人眼前一黑。可是这显然是避免不了的,只能到学习的时候再看看,哪些能够应付过去吧。
  冯特伯爵挑剔地又打量了一下,转头对管家说:“应该怎么做,这些天你安排一下,不要等礼仪教师来了,再挑剔她皮肤黝黑行为粗野,没有半点小姐的样子。”本来私生女的地位就非常低,如果按照习俗,陆希根本没有继承爵位的权力,如果行为再不合乎贵族风范,必然会引来更大的争议。
  伯顿管家微微躬身答应了一声,也端详了一下陆希,建议道:“养护皮肤的药水都准备好了,小姐只是在外面没有注意保养,好好调理一下就会好的。另外——其实可以给小姐染一下头发。”单黑就比双黑强很多,再把皮肤养白一些,看起来就很有贵族的样子了。
  陆希听着他们对自己评头论足,只能面无表情地坐着。好在冯特伯爵看起来对这些琐事也没多少兴趣,只听了几句就随意地点了点头:“染一下也好。你去安排吧。”
  陆希正庆幸不用再听人当面指指点点,就听冯特伯爵有些庆幸般地叹了口气:“幸好只是一个社交季,也不用你真的表现有多出色,只要过得去就行了——反正回来就可以订婚。”
  等一下!回来就订婚?
  “跟谁订婚?”陆希忍不住脱口而出。刚才还在说皮肤保养,这怎么就订婚了?
  “哦——”冯特伯爵仿佛现在才发现当事人在自己面前似的,随意地摆了摆手,“等社交季回来,你就跟丹尼尔订婚,过半年之后再举行婚礼。”
  他好像给了陆希很大优待似地说:“所以你社交季能混过去就行,婚事我会给你安排妥当,等你结了婚,再出门社交就会轻松很多了。”毕竟对于未婚小姐,社交上的礼仪要求会更苛刻,但已婚的夫人就自由多了。
  “我跟丹尼尔?”陆希万没想到是这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