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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玄幻 > 辞职后我回小镇开书店 > 第100章
  思慕垂眸,指尖拂过洁白的披风。
  “该有多不甘呐。”
  那日,张成权突然看不见自己了,疯了一般寻找。家里每处角落,小镇每一个地方,河边,小桥,山林。
  他找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
  明明近在眼前,却触手不可及。
  好不甘心呐。
  思慕真的好不甘心。
  将昏倒在林中的爱人送到镇边有人的地方,确认他无碍以后,她曾回去找过爷爷。她跪下认错,哭着祈求。
  “我想见他。”
  “我不要这长寿。”
  “我想变成人,想与他长相守!”
  可是现实不是话本子,没那么多秘法供妖得偿所愿。即使是活了一千多年的爷爷,也只能扶着白胡须无奈长叹。
  他言:“或许山神大人有办法,可谁也不知他在何处。”
  又是那山神。
  那么多大妖一点正事不干,天天守着个快被吹平的坑,也不知道为什么。
  这么多年,说不定都死透了。
  思慕皱眉,偷偷返回。
  几十年来,她只能捧着脸颊看他。
  直到两年前,她修为足够。切换成狐狸本体,终于再一次触碰到已经年迈的人类,那天她坐在张成权的床头,哭了一整晚。
  还是……
  还是好不甘!
  “人心不足蛇吞象,我自真正拥有人心以后已经见识得足够了。十年,二十年,或者三十年?”
  思慕歪头思索,而后微笑道:“如今的人类寿命大多七八十年,没多久他就要死去。如今这些年来他已经适应,那就不要再平添不甘了吧。”
  院落,墙头,还有昨日的积雪未化。狐狸幻化的清丽女子着白披风立于中央,笑容清甜。
  “答应我,好吗?”
  思慕离开以后,宋疏依然站在原地愣怔许久,他们之间的爱情让他回忆起一件事。
  大约一个多月前。
  那时老宅装修完成,在晾屋子,宋疏还住在旅馆里。午饭以后,央酒坐在窗框里玩小游戏,他在看《聊斋志异》。
  宋疏有些好奇:“妖怪会像故事里那样爱上人类吗?”
  央酒还沉浸在小游戏里。
  他放下书,又叫了两声:“央酒?”
  槐树妖捧着手机,轻哼一声,不屑一顾道:“那是蠢事。”
  宋疏本以为是像故事里那样,蠢在傲慢,蠢在偏见,蠢在食物链关系,更蠢在两个世界的观念互不相容。
  现在看来,原来人类与妖怪本身便是互不相容的。
  张成权与思慕情深意切。
  若再来一次,不知会有人后悔吗?
  傍晚,江奶奶跟着同伴说说笑笑路过书店,宋疏连忙把人叫住。
  “瞧我这记性!”
  老人家拍拍脑子,乐呵呵抱着书离开。
  夜幕悄然降临,书店以两本书的营业额闭店。宋疏终于想起要吃晚饭,扒拉冰箱,只能找出一把存粮用的挂面。
  他煮了一碗。
  面糊了,没滋没味,青年又朝上撒了把盐。
  宋疏尝了一口,鼻子皱起。
  齁咸。
  *
  概因那碗下不了口的面,宋疏早早睡下,一觉自然醒时,窗外还亮得不明显,他摸出手机看了眼时间。
  早上6点40分。
  尚未日出,预报晴朗。
  他想了想,打算今天晒书。
  不是新书,而是爷爷奶奶那两柜书。
  此前修缮时暂放在王铃家,拿回来以后,宋疏将其安放在原本的位置。放了那么久,灰尘是次要,翻开有股子纸霉味儿。
  阳光直照,容易让纸页发黄发脆,晒书需要找个通风不直晒的地方。他打算铺在茶棚里,将四周的玻璃门打开。
  这样考虑着,他掀开被子起床。脑子清醒,眼睛半眯着,还带有刚睡醒的朦胧。
  房间门一开,冷风刮过脸颊。
  琥珀色的眼睛稍稍睁大了些。
  “嗯?”
  宋疏低头,看着突然挡在门口的沙发。回忆了两秒,确认自己昨晚没干过这种蠢事以后,他探头望向里面。
  沙发上,侧身蜷着一个男人。
  洁白的长发凌乱铺着,看起来睡得很熟。
  宋疏眨了眨眼睛。
  扣住门的手微微握紧,棕色门板又悄然合上。
  *
  没见过这样不讲理的!
  回来就回来呗,半夜还要堵住人的房门。
  宋疏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本来可以躺回床上,再睡一觉或者玩玩手机。也不知怎的,他就是定不下心,一定想出去。
  漂亮的眼睛在房间上下来回转。
  阳光终于照进方向,他的视线最终定格在前方的窗户。
  宋疏喜欢通透明亮的格局,修葺时房间的窗户能扩大的地方几乎都扩了个遍。尤其是他住的这间卧室,几乎是大了两倍多,外面就是阳台。
  此刻,青年推开窗户,长腿一跨。
  他打算从这里出去。
  一条腿踩到阳台,宋疏扶着木框刚要出去,视野中忽然出现熟悉的白色衣角。他顺着抬起头,望见槐树妖正一脸疑惑。
  “……”
  对视一会儿。
  宋疏索性放开手,跨坐在窗框上面无表情道:“呦,这是谁呀?”
  央酒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