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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武侠 > 认错白月光是要火葬场的 > 认错白月光是要火葬场的 第72节
  颜嫣懒得搭理这狗中绿茶,不可自拔地回想起了从前种种。
  说来也是怪,自搬来以后他们每日话说不超过五句,可为什么他的存在感还是那么强?
  颜嫣想,定然是这小鬼生得太好看了。
  好看的人不论他是谁,总能在第一时间抓人眼球。
  就好比两百年后的魔尊大人,性子那么恶劣,她还不是一眼就喜欢上了?
  如今回想起来,只道那时太年轻,倘若她身边有个比他生得更好看的人,她爱上的未必就是谢砚之。
  所以说,哪有什么非谁不可?
  只是世面见得太少,接触过的人不多,所以,才会被他的皮相所惑。
  待她遇见更好的,自会将他忘个一干二净。
  所谓白月光朱砂痣,还不就是墙上一抹蚊子血、黏在衣服上的饭黏子?1
  她该出去走走,多看看外面的大千世界,眼界提高了,也就不会把什么都当宝,也就不会在此耗神。
  颜嫣说走就走,几乎是用逃,半刻都不想在这满是回忆的院子里停留。
  她越走越远,越走越远……
  远到几乎就要走出云梦镇,理智也终于回笼。
  大梦初醒般地杵在镇口前的楼牌下。
  此处距离他们所租的小院足有三四里路,她什么时候能离开谢砚之这么远了?
  莫非,他就在附近?
  思及此,颜嫣冷着脸环顾四周一圈。
  这个念头很快被否决。
  除非他会隐身术,否则,不可能藏身在这么空旷的地方。
  既如此……
  颜嫣心跳如雷,脑子里陡然冒出个大胆的猜测。
  莫非,她有实体后,同时打破了不能离开谢砚之百米范围内的规则?
  她想了想,又向前走了数百米,直至彻底走出云梦镇的范围。
  云梦镇外有一片青草地,草地上有一群人。
  他们骑着高头大马,披在身上的金甲在阳光的照映下反射出耀眼的光,纵是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也依旧照得人睁不开眼睛。
  颜嫣目力远胜常人,记性也不赖。
  一眼便认出他们他们正是护送谢砚之下江南的那支神武军。
  神武军之所以驻扎在镇外不敢进来,皆因云梦镇地理位置特殊,乃修仙界与凡界的交界点。
  表面看着三不管,实则早已被修仙界纳入管辖范围内,凡界无人敢把手伸到这里来。
  这也就是为什么前些日子镇上死了个神武军这么大的事,却只稀稀拉拉来了几个人的缘由。
  颜嫣远远看了他们一眼,默不作声地转身往回走。
  她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家中,推开谢砚之房门,他竟不在。
  怪不得这些天旺财安静得出奇。
  换做平常,早扒拉着房门吵吵嚷嚷要进去了。
  一切迹象都透露出不寻常。
  颜嫣再也静不下心来,却仍在安抚自己,再等等。
  越是等下去越让人不安,直至金乌西坠,谢砚之仍未回来。
  至此,颜嫣终于坐不住了,牵上那匹白马,决定出门去寻他。
  云梦镇不大,以颜嫣的脚力一个时辰都能走完,更遑骑马。
  她四处都寻遍了,始终未能看见谢砚之的踪迹。
  正当颜嫣准备放弃的时候,镇口卖豆腐的阿婶喊住了她。
  “呦!这不是颜家小娘子吗?你家小相公托我给你送封信。”
  说到此处,她稍稍停顿片刻,一脸关切地看着颜嫣。
  “怎么,小两口吵架啦?”
  颜嫣缓缓摇头,直接忽视掉‘你家小相公’‘小两口’等字眼,收下阿婶递来的信,与她道了声谢,方才拆开去看。
  偌大一张信纸上只写了十七个字
  ——你我恩断义绝,从此,我决不会再纠缠于你。
  这信的确出自谢砚之之手,字字遒劲,铁画银钩,有切金断玉之势。
  可颜嫣始终觉得不对劲,处处透露着诡异,至于到底不对劲在哪里,她一时又说不上来。
  阿婶盯着颜嫣看了许久,见她脸色大变,已然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劲。
  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拍着大腿道:“哎呦!我险些又给忘了!”
  “前些日子啊,咱们镇上来了几个生得牛高马大的汉子,一个个凶神恶煞的,你家小相公把信交给我不久,便跟着他们走了。
  “我还以为你家小相公遇上歹人了,正要报官,他却将我拦下,说那是他家家丁。”
  她越说表情越是严肃,隐隐透着几分担忧:“可我总觉着,那群人不像普通家奴,倒像是上过战场的军人。”
  颜嫣闻言猛地一抬头,她终于知道不对劲在哪儿了。
  谢砚之又怎会以这种方式离开呢?想来是被逼无奈,临时起意。
  最开始出现的那个神武军要么是找人时误入此处,要么是有别的什么事,所以,他才会落单。
  之后,他的死或是暴露了什么,又或是提醒了端华长公主,还有云梦镇这么个她手伸不到的地方。
  可她到底还是有些忌惮修仙界的势力,不敢明目张胆来云梦镇抢人,便让自己部下扮做普通庄稼汉来此寻人。
  中间又发生了什么颜嫣无从知晓,结果却很明显,那群人被谢砚之提前发现了,他自知逃不过,便写了这样一封信来与她撇清关系。
  大抵是怕她贸然跑出去,会落入镇外那群守株待兔的神武军手中。
  理清思绪后的颜嫣无意识将信纸揉做一团,又问阿婶。
  “他是何时把信交到您手中的?”
  阿婶目光闪躲,有些不敢直视颜嫣。
  “嗳,都怪我这破记性,信是你家小相公三日前交到我手中的,我忙着忙着就给忘了……”
  .
  与此同时,盛京,长公主府。
  谢砚之一路风尘仆仆,回到自己院中,已近黄昏。
  推开院门,满目皆红。
  天幕好似一张吸满血的生宣,残阳层层铺染开,血色汩汩涌来,蔓延至他足下,濡湿鞋面。
  那些他所熟悉的面孔,院中一百零七人,无一幸免。
  俱化作冰冷的尸骸,躺在血泊间。
  血腥味仿佛无孔不入,争先恐后涌进他鼻腔,钻入他身上每一个毛孔,缠上他每一根发丝。
  他空无一物的胃翻腾着,搅晃着,绞缠着,却又被理智拉扯束缚着,未能像立于他身后的婢子那般撕心裂肺地呕吐着。
  纵是如此,他瞳孔仍不受控制地缩成针尖大小。
  可很快,那些星星点点溢出的情绪也已消失得无影无迹。
  他无悲亦无喜地看着呈现在自己眼前的一切。
  暮风扬起他鬓角的发与月白色长衫,美得像句诗,像幅画,唯独不像个活人。
  人是会恐惧、会难过、会共情的生灵,他却在拼了命般地压制自己生而为人的天性。
  淡漠,麻木,冷峻,皆非真正的他。
  可真正的他又是何种模样?太久了,连他自己都忘了。
  啪啪啪——
  啪啪啪——
  响脆的鼓掌声自远处传来,端华长公主踩着满地鲜血与断骸,步步行来。
  居高临下地审视着他:“不错,有长进,连本宫都看不出此刻的你究竟在想什么。”
  说到此处,话锋陡然一转。
  “你该知道忤逆本宫的下场是什么,说来也是本宫的疏忽,死得皆是与你不相干之人,痛不在你身上,你自不会长记性。”
  她红唇微翘,漾出抹惊心动魄的笑。
  “也该让你切身体验下何为痛了。”
  谢砚之从头到尾未发一言,像个上了发条的傀儡娃娃。
  他褪去上衣,直挺挺跪在屋檐下,术士从针盒里拔.出银针,一根一根往他穴位里扎。
  针刑,是长公主府上一种用来逼供死士的极刑。
  针长寸许,细如牛毛,灌入内力往特定的几个穴位里钉,痛到能撬开死士的嘴。
  这银针若能在一定的时间内取出,既不致命,也不会对身体造成太大损伤,可若不及时取出,轻则全身筋脉寸断,重则毙命。
  端华长公主以为,她那锦衣玉食堆出来的儿子定然撑不过三息,好整以暇地望着他:“痛吗?都是你自找的。”
  “不过,你若愿供出那个掳走你的幕后之人,倒也不必受此极刑。”
  是了,这才是她的真实目的。
  儿子是亲生的,纵使不爱,留着也有别的用处,还不至于盼着他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