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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恐怖 > 夜阳鸟 > 夜阳鸟 第251节
  随着这波消息热度上升,网路专业“大神”也纷纷浮现,各种角度证明这个身份证是真的。
  但也有人说,可能是黎湘不小心被人拍了身份证照片,明星的证件不是都会交给助理吗,是不是助理搞的?
  再往后,该案件的报案人,也就是当时野钓的钓友也开了个微博小号,站出来证实说,他确实钓到女尸,也确实报案了。
  有人问他那是不是黎湘,他说尸体已经腐烂,只能凭穿着看出来是具女尸,证件也不是他捡到的。
  不到一天,事情就从“这是假的”,演变成“确有案件,但未必是黎湘,可能是移花接木,故意将案件和黎湘的身份证牵扯上”。
  然而一天之后,令所有网友大跌眼镜的发展出现了。
  某商户两用的小区业主称,前段时间有好多警察来,听说又要监控又要搜查,还去了某一个单位,听说那里有个明星成立了工作室。
  接着就有媒体拿出证明,拍到黎湘的车出入该小区,该查到黎湘签订的租房合同。
  越来越多的线索逐渐浮出,就像沸腾的水面上层出不穷的水泡,速度之快超出了警察的预计,根本没有能力盖住,更不要说堵住悠悠众口。
  一时间,与这件事有关的无关的都在行动。
  粉丝们到黎湘的公寓下等她,要证明她没事,在微博上呼叫着,希望她快快现身,还@与黎湘互关的所有人,包括娱乐圈的人脉、工作人员,各种媒体大v等等。
  然而随着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黎湘依然“沉默”着,粉丝们的心也越发下沉。
  她如果没事,出来报一句平安总可以吧?
  为什么一直不出现?
  有人还哭着去她微博问,这是恶作剧吧,是吧是吧,我宁愿你是跟我们开玩笑,是在整我们,我们会生气,但我们不会怪你,只要你好好的。
  但无论网络上如何翻天覆地,黎湘的微博更新依然停止在半个月前的某一天。
  作者有话说:
  我有点纠结,结局卷想各条线写的细一点。群像部分少了谁,都好像不太对。
  如果几条线都详细写,篇幅就会扩充,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节奏。
  但如果不细写,等结局后再回来看,可能又会觉得虎头蛇尾。
  我得再想想。
  红包继续
  第186章
  搜索女明星
  姚珹利用谢家操纵舆论的动作, 直接或间接影响了与此事有关的每一个人。
  杨隽一直在家里躲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若警察需要询问他就去警局协助调查。然而也不知道是不是做贼心虚,杨隽自己感觉差不多快暴露了。他总觉得警察怀疑他, 几个问题来来回回反复问, 还强调说这些口供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杨隽一个人关在屋子里胡思乱想,想象着有朝一日案子告破,他也被追讨刑事责任, 他现在的说辞都是未来的“夺命符”。
  他越想越没底, 又不能联系秦简舟——事实上秦简舟之前的手机号已经处于关机状态。
  杨隽又开始脑补自己的下场, 跑路是不可能了,现在还要强撑着精神在网上继续安抚粉丝们的工作, 但几个大粉那里早就瞒不住了, 私底下也跟她们透露了实情,请大家等待,控制秩序, 不要闹出大风波。
  可是听到黎湘失踪之后, 几个大粉已纷纷破防, 她们情绪激动也无形中给了杨隽压力。
  杨隽是真没想到事情会走到这一步啊, 秦简舟事先也不会告诉他黎湘将会失踪,他以为就是送了合同之后离开,留给秦简舟一点空间,他需要找黎湘处理一点事。
  当然工作室的密码是杨隽告诉秦简舟的, 他要是早知道会闹到绑架这么夸张,怎么都会拦住黎湘。
  杨隽在网上查了很多信息, 还以匿名身份向网络律师提问,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犯罪, 定罪大概是几年, 如果当事人遇害,他的罪名是否会加重等等。
  站在杨隽自己的立场,他自认是无辜的。
  他没有能力挡住秦简舟,也不敢拒绝他的要求,而且他事先不知道秦简舟要做什么,以为这点小要求不至于出事,他也算不上是背叛黎湘。
  可现在,现在……
  就在杨隽无比懊悔,经历多日失眠,疲惫憔悴得像是鬼一样的时候,有几个陌生人突然找上门来。
  那些人姚珹并不认识,起初还以为是秦简舟的人,想着自己是不是要被灭口了,吓得话都说不出来。
  直到其中一个人递出一个手机,杨隽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绝非秦简舟。
  男人问了杨隽几个问题,杨隽吃不准这波人的底牌,不敢隐瞒。
  那人又说,接下来他很可能会被灭口,一直能活到现在,无非是因为风声紧,秦简舟不方便动他。但只要过了这段时间,他就会死于意外,就算警方猜到是谁干的,没有证据就会以意外身亡告终。
  既然是意外,那就不需要追讨任何人的刑事责任,自然不会算刑事案。
  换言之,如果杨隽不想就这样人间蒸发,那就与他配合。
  事实上在这之前,杨隽已经被自己的脑补吓得差不多了。人就是这样,不大的事经过想象,就会无形中加深放大未知的恐惧感,这比事情本身的后果更为致命。
  杨隽不想死,也不想死得不明不白,悄无声息,在意识到与他通电话的人有能力保护他之后,很快就选择配合。
  电话里的男人要求也不过分,只是让他静等警方的再次通知,届时他要说实话。
  杨隽虽然答应了,却还是道出担心,万一他坦白了,警方又没有足够证据逮捕秦简舟,那他岂不是打草惊蛇?
  对方却说:“没有证据逮捕,就要创造证据。秦简舟若敢对你出手,这不是最好的机会么?放心,会有人保护你,你是人证,人证死了对我没有好处,到时候谁来指正凶手?”
  ……
  挂断电话之后,姚珹便在思考杨隽的供述。
  除了杨隽,直接参与者还有戚晚,杨隽也提到了戚晚。
  杨隽还不算笨,理得清楚谁是主要责任,谁起到的作用更大。这件事如果没有戚晚,如果不是黎湘要和戚晚签合同,秦简舟根本没有机会,也不会突然联系威胁杨隽。
  杨隽将责任都推到戚晚身上。
  事实上就算杨隽不说,姚珹也已经让人盯住戚晚。
  但根据汇报说,戚晚的刑警男友余钺警觉性很高,似乎已经意识到戚晚家附近有些不对劲儿,甚至有两次都要逮住眼线。
  但现在就算控制了戚晚,也不会对找到黎湘有帮助。
  戚晚和杨隽都不知道黎湘的下落。
  这几天他的精力都放在和靳家的交涉上,靳家那边再次给出条件,比之前的还要“诚意十足”,除了靳疏和靳瑄之外,几乎所有靳家人都支持联姻。
  靳瑄不支持,却不在明面。
  她私下找来过一次,还拿出一些照片说,黎湘之前有过交代,说如果她有什么事,这些东西就交给姚珹。
  那时候靳瑄还说黎湘杞人忧天想太多,如今看来她的预感是对的。
  至于靳疏,靳家提议联姻,对他的损失是最大的,他自然反对。
  靳疏也在帮忙找人,但他的人手对国内还不熟悉,怎么和油滑的靳寻相比。
  靳疏和姚珹也谈过一次,明确且强烈地表示他会站在这边。
  姚珹心里却很明白,这种共识只是暂时的。
  靳疏如今眼里只有一个利字,他更沉迷于与靳寻的争斗,一旦有更大的利益摆出来,他会立刻调转枪头。
  那所谓的靳疏十几年前的意难平,过了这么多年感情早就变成泡沫。
  谁还能指望那虚无缥缈的东西?
  此时的姚珹,正处于“按兵不动”的状态。
  操纵舆论只是旁敲侧击的剂量,他要等的是被这股风波勾出不安的靳寻,只要靳寻行动,他的人就有机会找到他。
  就在这个上午,谢家已经着手下一步。
  黎湘失踪的消息已经掀起热议,另一手靳寻相继失踪的消息,也跟着浮出水面。
  不少粉丝都还记得靳寻和黎湘的牵扯。
  有人问,靳寻之前那么多黑料都没有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吗,他失踪和我们湘湘有什么关系?
  也有人脑补说,两人失踪前是不是在一起,会不会有关?
  很快,网上就出现不下五种故事版本,一个比一个离谱。
  有人说是殉情,有人说是私奔,也有人说是遁世。
  还有一种声音说,如果他们是真爱,如果只是想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作为粉丝也可以接受祝福,就像温莎伯爵一样。
  有人嘲讽,问到底是真粉还是黑粉,是不是有毒,凭什么说他们是真爱,靳寻违法了怎么能逃脱法律制裁,有钱有势难道就可以为所欲为?
  又有人质疑,说靳寻违法的有证据吗?也许人家躲起来,只是因为舆论太高,逼得有关部门不得不查,人家觉得烦,想安静生活有错吗?
  不得不说网友的脑洞,失踪案件演变到现在,竟然成了对“神仙眷侣”的幻想与祝福。
  但无论如何,这样的舆论一定被官方关注着,靳家也频繁受到专案小组的传唤。
  靳家之前对外的说辞是靳寻因为父亲去世,心情欠佳,一个人躲起来消化,不希望被打搅,“失联”几天也没什么。到现在靳家也不好再继续坚持这样的说辞,万一将来事情闹大了,他们也有协助犯罪的嫌疑。于是又装傻说,一直以为他只是一个人躲起来了,没想到和黎湘同时不见,难道他也失踪了,不会已经遇害了吧?
  就这样,在靳家的配合之下,警方正式对靳寻的失踪立案调查。
  一旦立案,调查的名目就有了,可以正大光明的过手续走流程,被调查者的隐私都会一一暴露。
  这绝对不是靳家人想看到的,所以他们宁可私了。
  幸而靳寻一向狡兔三窟,他个人登记的手机号里面的通讯记录,近期并无发现可疑内容。
  江进那边动作迅速,一早料到从表面上查不出实据,便一步步申请,要求调查靳寻名下的住处。
  除了靳寻之外还有秦简舟,他就不信秦简舟的保密工作会像靳寻一样严丝合缝。
  这边,姚珹在引蛇出洞之后,和辛念又见了一面。
  辛念将她和戚晚之间的对话告知姚珹,并道出自己的怀疑:“也许在十三年前,戚晚就和靳寻有些我们不知道的‘默契’。我没有证据,这些只是我根据对她的了解,还有整个事情的发展推断出来的。她一定瞒了我们一些事。还有,秦简舟到底拿什么威胁戚晚,她一直不肯说。”
  据姚珹的人说,戚晚这段时间的生活和过去没什么两样,她很少出门,和外面的联系也少,微博很少上,基本生活就是靠快递和外卖。
  因为戚晚一直在家,姚珹的人无法得知她做了什么,只能通过嗅探技术潜入网络,通过戚晚的上网记录来分析。
  戚晚和余钺有一些日常对话,没什么特别。
  戚晚会在微博上和读者互动,但不多。
  戚晚近期没有连载小说,但通过她和余钺、读者的对话来看,她一直在存稿。
  除此之外,戚晚还在网上搜索一些法律词条,基本上都和精神病患者与犯罪判刑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