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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其他 > 穿到民国好好学习生活 > 穿到民国好好学习生活 第109节
  谁知道胖妈看着珍卿,摸摸她的辫子,眼睛红红地说:
  “五小姐,金铃儿跟你一样大,可惜不如你有福气,她还没到十三就死了。
  “你总稀奇,我跟大房有什么仇,仇就是从金铃儿那结下来的。”
  胖妈就起了倾诉的欲望:
  “我跟老刘一直没养孩子,还在老家的时候,捡过一个女伢儿她天不收地不养的,就撞到我跟老刘跟前,我们又没有生养,就收下来当亲生的待。
  “来在谢公馆的时候,金铃儿都九岁了,也能当个使唤丫头用。太太就把她也收下了。
  “在谢公馆平顺待了三年,那一年城里闹疟疾,先是孙少爷从学里染上,然后谢公馆染上好多人,老刘和金铃儿都染上了。
  “可巧那个时候,二小姐跟人撞车,伤重得非得住院不可。
  “我这没染上病的,就派去服侍二小姐,等服侍完二小姐回来,我闺女就死了——谁也没死,就死了我闺女一个。”
  珍卿看着伤心的胖妈,轻声问:“跟大房有什么关系呢?”
  胖妈怨恨地抹抹泪,说:
  “太太和二小姐心善,佣人的病也都给治,本来拿回的药是够的,是孙少爷说药苦,往夜壶里倒了不少。
  “后来说药不够了,就克扣了金铃儿的,说太太还能再寻摸药回来。
  “可那时节到处闹疟疾,那兵痞子都来抢药,大夫也不容易踅摸药,耽误了五六天,就把金铃儿耽误死了……”
  惯常有点刁滑的胖妈,回想起养女的死,这一会儿哭得直抽抽。
  珍卿叹着气拍胖妈的背,任由她哭了一会儿,轻声安慰她说:
  “宁为太平犬,不为乱离人,金铃儿是个好姑娘,她一定投托到太平盛世去了。
  “你平日里多烧香拜佛,积德行善,她到下一辈子,肯定能顺顺当当的。”
  胖妈一边拿袖子抹眼泪,一边不住地点头,说:
  “五小姐真是读书人,这话说到我心坎里。
  “金铃从小乖得嘞,见着要饭的她都掉眼泪,也该她投着好胎了。
  “投个好胎,像五小姐一样的,不愁吃不愁穿的,安安生生当个小姐……”
  跟珍卿絮叨了半天,胖妈洗了一把脸,说下去给珍卿熬点姜汤喝,免得着了寒气伤风了。
  珍卿想: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鲜活的个体。每个人的喜怒哀乐,都是有理可循,生动可感的。
  她在创作连环画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多借真事,引起读者的共鸣呢?
  过了一会儿,珍卿喝了胖妈煮的姜汤,还是继续画她的画。
  直画到天全黑了,她起身看了一下时间,才是下午五点半。
  珍卿打算活动一下,刚做两下扩胸运动,听见外面有人敲门,敲门声有条不紊,不急不缓——不是胖妈。
  她基本已经猜到是谁。
  珍卿想了一想,还是把画稿收起来。然后把窗子打开了。
  不是她画画的事见不得人。只是这是还没有办成功的事,不管被谁知道了,过分关注,都会让人产生压力的。
  珍卿把画稿和颜料收起来,才赶忙跑去开门。
  珍卿开门一看,就见陆三哥侧身站着,神情里略有一点思绪,显得漫不经心似的。他的手举起来,正要做敲手的姿势。
  珍卿叫了一声“三哥”。
  陆三哥轻轻“嗯”一声,上下扫她一眼,扯扯嘴角问:“在睡觉?”
  珍卿连忙摇头,说:“我在看雪,雪下得挺不错。”
  陆浩云往室内扫了一眼,发现她中厅的窗子,确实开着,就笑问:“不请三哥进去吗?”
  珍卿愣了一下,连忙把房门大打开,伸出手说一声:“三哥请进。”
  三哥就缓步走入,地上铺了地毯,他走路的动静不大。
  珍卿把房间门关上,才发现三哥的手里,担着一只黑色的盒子,像是衣服的包装盒子。
  陆三哥走到窗边,把手里的盒子放下,一时间先不说话,就先立在窗边赏雪了。
  珍卿轻手轻脚过去,静静地站在他旁边,看外面飘雪的景象。
  北风呜呜地叫嚣着,拍在两个人的脸上。
  雪下得越来越密了,雪片也越来越大了,洁白如絮的薄雪,渐渐把大地的颜色都盖住,黄昏下的大地一片洁白。
  珍卿刚才假托看雪,现在真的看雪,发现这雪景让人失神,美得像是一副可裁剪的画。
  陆浩云享受着此时此境,心里难得有一时的宁静。
  他多年不曾有兴致赏雪,难得有人一同赏雪,既让人不觉寂寞,也没有吟诗作赋的聒噪。
  陆浩云轻轻揽一下珍卿,让她离自己近一些,然后轻淡地跟她说:“雪景确实很美,难怪你看得失神了。”
  珍卿也应对了两句,陆三哥淡淡地笑听着。
  他在房中随意打量一圈,把他放在桌上的黑纸盒,上面的盒盖揭开,对着珍卿说:
  “这是开司米的套头衫,还有围巾,我看你不喜白色,给你选了这两种,你待会儿试试看,不合式还可以换。”
  珍卿看看两件礼物,围巾是亚麻色的,套头衫是月白色的,这两种颜色都是她喜欢的。
  她抬头看向神情温煦的三哥,真有一种当场叫爹的冲动。被陆三哥的细心一映衬,亲爹简直是神经大条的渣渣。
  别说是养一个女儿,杜教授就算养个蚂蚱,恐怕都养不好。
  珍卿也不跟三哥客气,就说让三哥稍等一下。
  她拉上寝间的帘子,就脱掉丝绵袄子,开始换起来。
  等把套头衫穿好了,她再把呢子长外套穿上,把围巾系到脖子上,对着寝间的小镜子整理下,就拉开帘子出去了。
  陆三哥看她这一身,脸上绽开淡淡的笑意,只说了三个字:“不错,看来三哥眼光不坏。”
  珍卿略微有点腼腆,跟三哥道了谢。
  陆浩云看着她,莫名心生怜爱,心里一片柔暖,问她:“晚上想吃什么?”
  珍卿眼睛一亮,期待地问:“能吃火锅吗?”
  陆三哥皱眉一瞬,似乎有点为难:“晚上吃火锅,不大健康。”
  珍卿“噢”一声,脑袋就耷拉下去,陆三哥好笑不已,摸摸她说:
  “我们吃清淡些,可好?”
  珍卿精神又振,轻快地说一声“好”。
  陆三哥心想,虽说难得机灵可人,对吃和玩感兴趣,到底还是个小孩子。
  这一天晚上,陆三哥和珍卿在楼上吃火锅,是胖妈在一旁服侍的。
  他们的主要肉食,就是一大盘羊肉,还有一盘白滚滚的鱼丸。
  胖妈把鱼丸,还有切好的冬笋和土豆,稍稍地放一些进热汤里。
  陆三哥把袖子卷一卷,神色非常专注地,在旁边调着吃火锅蘸的酱料。
  陆三哥把调好的酱料,放在托盘上端过来。
  珍卿正看着锅里的汤,煮得咕嘟咕嘟响了。
  原本清透的竹笋和土豆,身不由己地在汤锅里起起伏伏,等它们沉浮了一阵,就变成了成熟的竹笋和土豆。
  陆三哥在珍卿面前,整齐地摆了三碗酱,然后给珍卿介绍说:
  左边这碗芝麻酱放了姜蒜、葱花和辣椒,偏重口一些的;
  中间这碗芝麻酱,有味的佐料都没放,突出的就是一个香字,走的是清淡路线;
  最右边这个是偏甜口的,里面除了基本配料之外,还加了海鲜汁和白糖。
  陆三哥落了座,拿起筷子,给珍卿夹了煮熟的土豆片和竹笋,跟她说:“喜欢哪种口味儿,自己蘸着酱吃,先吃素菜再吃肉。”
  珍卿小小地耸下肩,心想陆三哥真乃养生派。
  而且,三哥简直是个宝藏哥哥嘛,她说:“三哥,你真厉害,没有你不会的事。”
  陆三哥笑得温淡,摸一把珍卿的后脑勺,用一种追忆似的目光,感怀地说:
  “三哥在西洋留学,时常勤工俭学,各种工作都干过,还在法国人的厨房帮厨六个月。”
  珍卿一开始想,难道那时候他家里很穷吗?
  但回想一下时间,那个时期,谢董事长继承父兄基业,也有两三年的时间。
  花仙子公司正在上升期,她不至于出不起儿子的学费。
  珍卿略微思忖一番,就有点明白了。
  在旧社会的时候,每个人都不属于自己,每个人都是家庭的一个零件,不得不接受封建权威的摆布。
  珍卿也听说过,陆三哥订婚的那位小姐,跟三哥父亲的陆家,包括跟谢董事长,好像都有一点渊源。
  除了他父亲那边的陆家人,连谢董事长这个新派人,似乎也想维护这桩婚事。
  陆三哥当时的想法,大约是想通过摆脱跟家长的经济关系,而获得更多的个人自由。
  珍卿猜测着这些事,吃到嘴里的东西,都感觉不是滋味儿了。
  她神情心不在焉,陆三哥留意到了,他默默看她片刻,轻声问道:“怎么了?”
  珍卿一个激灵,赶紧问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三哥,羊肉只有这一盘吗?”
  陆三哥好笑地说:“晚上别吃太多肉,想吃的话,明天中午让你饱餐一顿。”
  珍卿就小欢喜地应一声,陆三哥侍候着她吃,自己不过是随便吃吃。
  胖妈忍了半天,还是没忍住说:“三少爷,您安心吃着吧,我来侍候五小姐。”
  陆三哥抬头看她一眼,那眼神不温不火,让人看不出啥意思来。
  但胖妈暗地里一个激灵,又记起三少爷不好惹了,她讪讪地把嘴闭上了。
  又过了一会儿,三哥吩咐胖妈,把吃空的碟子先收拾了,胖妈就老实地收拾东西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