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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 > 你是长夜,也是灯火 > 第25节
  温凛把菜单抽回去,很快点了四个菜,喊人传菜,然后再回头,无情戳破:“你是看人家长得帅吧。”
  琅琅丝毫没有被她冷淡的语气打击到,捧着脸赞叹:“必须的。我就没见过这么帅的真人,比我追的韩团还好看!”
  温凛第一次觉得自己嘴这么拙。
  她有点累,周旋不动,语气苦口婆心,仿佛提前到了郁秀的年纪:“琅琅,他真不是什么好人。”
  琅琅有点扫兴,思索了一会儿。
  “可是……”她撇撇嘴,表情相当严峻,“这年头谁管他是不是好人啊,好看不就可以了吗?”
  温凛盯着她好一阵,嗤然笑了。
  你看看,小女孩儿,都不相信世上有鬼的。
  *
  饭店靠近酒店。
  吃完饭,琅琅说她们礼拜一才正式培训,温凛便随口一问:“那你周末住哪儿?”
  琅琅踌躇了一会儿,转着调问:“你住哪儿呀?”
  温凛就知道她主意多,了然道:“行了,你跟我来吧。”
  她把琅琅带去酒店,原本想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出来,给琅琅在楼下开一间房。没想到一踏进屋子,杨谦南的外套就搭在沙发上,洗手间门没关,传出沙沙的水流声。他居然在。
  温凛嘱咐琅琅随便坐一会儿,转进盥洗室。
  杨谦南瞥见一晃而过的琅琅,问:“你侄女?”
  温凛点点头,“嗯。今天刚来。”
  杨谦南用毛巾擦了把脸,眼睛在镜子里眯起来:“住这儿啊?”
  温凛说怎么可能,“我待会儿在楼下开一间。”
  “让她住这儿得了。”他一贫就带出京腔,搁下毛巾,揽她的腰,“我们出去。”
  “干嘛?”
  杨谦南在她颈际,浅浅地笑,“这不是,家里有小孩儿么。”
  讲得暧昧。
  但她今天有点不解风情,转身轻声道:“你这么喜欢小孩,我给你生一个算了。”
  杨谦南脸色变了变。
  温凛挑唇笑,“你昨天做措施了吗?你就这么看我。”
  “生呗。”杨谦南唇角慢展,“你生,我养。”
  他的话听多了,连鬼都不太信。
  温凛心里头五味杂陈,想出去安顿琅琅。忽地想起什么,又回来:“对了,昨晚你回来过?”
  “不然呢?”杨谦南暗含嘲讽,“就你横书房里那姿势,还打算让谁把你弄回去?”
  这个事实怎么说,虽然在情理之中,但还是有点……太温馨了。
  温凛一时不太能相信,居然真是他抱的她。
  杨谦南从侧面搂住她,用一个无限温情的姿势,伏在她肩上,缱绻佯怪,“怎么这么懒,嗯?喊人换个床单几分钟的事,你就那样睡椅子上?”
  温凛想说其实那个卧榻躺起来也挺舒服。毕竟是一线国际品牌出产,这一张榻能买三线城市半套房。
  杨谦南只抬手摸了摸她额头,用手背感受了会儿,赞叹:“自愈能力还挺强。昨晚看你有点低烧,今天好像全好了。”
  她当时忍回去的眼泪,此刻好像突然就收不住了。
  温凛一侧头,与他四目相对,眼眶不住地泛红。
  杨谦南漫不经心地笑:“怎么啦?”
  她有很多话想对他说。
  可是那些话,都没有什么意义。
  她其实只有一句话想问。她想问问为什么,杨谦南,你为什么就不能像我爱你一样,也全心全意地、心无旁骛地爱着我呢?
  明明爱一个人的眼神,你比任何人都真。
  第23章
  但后来想想,她自己也未必纯粹。
  那几天, 杨谦南经常跑金融街那一爿, 和证监会的人吃饭。温凛大致能猜到原因,她不是没点开过他的股票软件, 从没见过绿色。有时候她打趣地心想, 他这种人一旦沾上女人,是注定抛弃不了的, 不然她能亲手把他送进监狱。
  据她所知,杨谦南一直在和钱东霆共事。
  他俩往前数两辈就是世交,从小一起在院里长大, 过硬的交情也直接表现在了他们的名字里。温凛见过钱东霆一次, 在西庭宾馆附近的那个夜场, 对他的印象不太好。
  钱东霆也没对她做什么, 其实他压根没和她搭几句话。他只消坐在那里, 一张独属于北方人的硬气的长脸, 偏黄偏暗的肤色,眼里的目光睥睨一切。温凛觉得就算换了钟惟,或者换了应朝禹坐在这, 他也是同样的眼神。
  他和杨谦南说话的时候,从不直视对方,目光定在房间里剩下的人身上,和杨谦南挨近了笑谈。表情很轻松,眼里也没有奸诈狡恶,可温凛就是感觉不舒服。
  她觉得钱东霆一看就是能挣大钱的人。
  这样的人一般都狠心, 或者有没有心都难说。
  所以她不太喜欢杨谦南和钱东霆混在一起。她最喜欢他的地方,就是他对钱毫不热衷。
  但他们俩已经混了二十多年,她没有置喙的余地。
  温凛对此不闻不问,只是默默把杨谦南的持仓拷下来,叹息着想,倘若真有他楼塌了的一天,她好歹挣点晏宾客的小钱。
  这种钱挣起来像玩儿一样,时常伴随做噩梦,会剧烈喘息着惊醒。她慢慢意识到自己没有挣大钱的天赋,逐渐也成为应朝禹那种,赌技奇烂、挥金如土的人。
  就想输掉点钱,图个心安理得。
  整个四月,半是因为琅琅,半是因为打牌,她见应朝禹的频率比杨谦南还高。
  杨谦南忙活了大半个月,四月末的时候闲下来,带她去北戴河休养。
  他们在温泉酒店的汤池边交合。杨谦南从身后撩起她的长发,说:“最近往应朝禹那儿跑挺勤?”
  温凛长长地嗯一声,也不知是答应还是口申吟,低低地解释,“我小侄女喜欢他。她每周休息两天,集体宿舍里也没什么好玩,就带她去打打牌。”
  杨谦南缓缓动作,握着手里那一捧长发嗅了嗅:“是小侄女喜欢,还是你喜欢?”
  “……你吃什么飞醋。”
  杨谦南把她的头发拽起来,附在她耳边说道:“我就不讲道理。”
  他的嗓音低沉,危险,带几分愉悦。
  温凛被他提着下地,跪在灰石铺成的地面上。石头不规则的棱角硌到膝盖,尖锐地痛。她轻啊了一声,紧接着是疾风骤雨。
  杨谦南喜欢她的叫声。她有一把温柔的嗓子,在江南烟雨里浸过似的,干净如白云出岫。没有什么声音比她沙哑的、濒死一般的细喘更动听。屡试不爽,总能激发起他身体里原始的狠劲。
  那天夜里,汤池边的草丛里有啁啾鸟鸣。
  小心沐浴完之后,温凛抱着一小瓶碘酒,坐在床上涂。
  膝盖上伤口斑驳纵横,掀开的皮被热水泡过,发白发肿,周围一大片浅红。她稍稍一碰到就觉得疼。杨谦南洗完澡出来,发现她还皱着张脸踌躇,挑挑嘴角:“我来。”
  温凛哎了一声,想拿回来。
  他坐在床沿,蘸足了碘酒,就往她膝盖上抹。
  “别……”温凛把他胳膊牢牢拽住,“疼。特别疼。”
  杨谦南笑:“那怎么办,不涂了?”
  温凛冲他皱眉。
  杨谦南把手罩上她的眼睛,说:“这样,你闭上眼和我说话,分散一下注意力。”
  他刚沐浴过的手掌是温热的,残存沐浴液温和的清香。
  温凛乖乖闭上眼:“说什么……”末尾的语气词还没出来,杨谦南已经沾了上去。
  伤口上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咬。温凛痛得揪他胳膊:“杨谦南——!”
  “好了好了,长痛不如短痛。”他温声安抚着,几下抹完,抬头发现温凛还听话地闭着眼睛。
  她眉头全皱到一块儿,紧张道:“好了吗?”
  杨谦南说:“没好。”
  他静静端详着她,白皙的脸,紧抿的红唇,鼻尖上一颗颤颤巍巍的咖啡色小痣。
  温凛别着脸,说:“还没好吗?你怎么不涂。”
  杨谦南按着她的小腿,俯身轻轻衔住她的唇——
  “没好……”
  他很少吻得这样深入,唇瓣,舌尖,悉心品啜。
  房间里弥漫着碘酒刺激的乙醇味,可她的唇息是香的,温和动人。
  是他先乱了呼吸。
  手掌不由自主地上移,擦到了伤口边缘。温凛痛得惊呼一声,把他猛地推开。她两腿戒备地收拢在怀,手只敢扶在外围,小心翼翼地给自己舒缓疼痛。
  “你当心一点啊,真的很痛。”温凛怨怪。
  杨谦南百口莫辩。这回真不是故意的,他手想伸过去帮她揉揉,她看起来也不太愿意放他触碰,防他像防个刑事罪犯。他僵硬地收回手,起来去倒水。
  一口凉水入腹。胸口堵着口气似的,莫名憋屈。
  他们幕天席地玩了一个假期。五一过去,温凛回到学校,宿舍都没着,直接去赶牌局,这回约在应朝禹家。
  杨谦南一边开车,云清风淡般嘲弄:“你还打上瘾了?”
  温凛:“今天琅琅最后一次休息日,应朝禹都把她接过去了。这小丫头我不放心,得去看着。”
  “哦。”他面色冷淡。
  开到物业门口,他把她放下,让她自己走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