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霸天书 > 都市 >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65节
  忐忑难安,谭尽鼓起勇气,从她手里把水杯夺走。不敢看她的眼睛,他坦白了发生的事。
  本以为林诗兰会生气,但她没有。
  他说完后,她依然是云淡风轻的模样。
  “没事。”
  水红色的唇合上,又张开,她问:“你还渴吗?”
  这四个字,编成一张旖旎的网,撩过他的心湖,兜住谭尽乱跳的心脏。
  他发懵地冲她点点头。
  心脏的跳动声,比球砸在地板的声音更响。下半场球赛,谭尽的队转败为胜,拿下比赛的第一名。
  谭尽的书包上,放着一瓶新买的矿泉水。
  林诗兰没看完比赛,提早离开了。
  莫名的失落笼罩着谭尽,直到吃晚饭时,谭子恒随口说了一句:“你今天的表现真出色,我们队全在花心思防止你拿到球。连平时不看球的小兰,都说你打得好……”
  “什么?”
  谭尽突然抬头,声音大得把全家人吓了一跳。
  “她说什么了?”
  不懂他的情绪为何激动,谭子恒还以为自己说错话了。“上半场休息时,我问小兰下半场她看好谁,她说了你。人家是真心夸你,没有骂你,你别误会啦。”
  “她看好我?她说我篮球打得好?”
  谭尽站起来,两只眼睛亮得像灯泡:“她真的这么说了?”
  “是啊。”
  谭子恒话音刚落,谭尽离开饭桌。
  晚饭不吃,他抱着篮球出去了。
  谭尽闷头打球,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都去。
  疯狂运动的运动之下,他抽条儿似地长高,体重也随之减轻,圆乎乎的小脸变得有棱有角。
  谭家逐渐意识到,什么事,说是林诗兰说的,就能到吸引谭尽的关注。
  “小兰来我们家吃了芒果,说芒果好吃。”
  ——谭尽默默地吃了几颗平时从不碰的芒果。
  “小兰走路上学,不用她妈骑电动车送她。”
  ——第二天谭尽便不坐他爸的车了,也开始步行上下学。
  “小兰圆珠笔落在我们家了,她的文具怎么全是蓝色的?”
  ——谭尽抛弃了常穿的黑t恤,穿起了蓝t恤。
  某天,谭子恒说:“小兰以后想去大城市,她和我想去的大学一样。”
  谭尽也是从那天起,不再逃课,晚上不打游戏,安静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作业。
  又一年。
  谭尽和林诗兰升了高中,谭子恒高。
  她生日的时候,谭子恒送了她一个帆布包。
  那个帆布包,是谭尽陪着谭子恒买的。
  明明是谭子恒逛礼物,谭尽却神神秘秘地,消失了一阵子。等他再出现,谭子恒发现谭尽也拎着一件礼物。
  心中有些在意,谭子恒趁他不在偷偷打开了礼物盒,里面是一串灰蓝色的水晶珠串。
  相比于珠串晶莹的光辉,帆布包这件礼物,逊色太多。
  谭子恒没有问谭尽,这礼物要给谁。
  盖上礼物盒,他假装自己没看过,什么也不知道。
  林诗兰补习用的帆布包旧了,收到新包的时候欣喜万分。
  她没有办宴会,生日过得朴素。
  她生日那天,用自己攒的钱买了个小蛋糕。
  她生日那天,天天打篮球的谭尽没出门,一早便在客厅坐着。
  谭子恒接到她的电话,没跟谭尽说一声,自己出门了。
  她的生日,只有他们俩。
  小蛋糕,林诗兰和谭子恒一起吃掉,就算是庆祝生日了。
  透过窗户,谭尽远远地望着她家的灯光。
  两年过去,他和她对话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
  水晶手串,宛如他的存在,因为过剩的心意,反而变得无法拿上台面了。
  礼物被锁进柜子,谭尽把自己锁进房间。
  减肥后的他,十分扛饿。他玩了两个通宵游戏,也两天没有出来吃饭。
  第55章 结怨录
  高一, 林诗兰有事没事就往谭家跑,简直把他家当成了自习室。
  林诗兰不跟谭尽说话,因为她是来找谭子恒的。有时, 她来借本笔记马上就走,有时会在他家呆上半天。他家二楼是谭子恒的地盘,厨房客厅厕所在一楼,谭尽想找个由头上去都难。
  所以, 即便是林诗兰一周来几次,她依旧对他的存在毫无察觉。
  冥思苦想后, 谭尽决定改变他家客厅的格局。
  沙发、电视, 电视柜被他全套移到了二楼的楼梯附近。
  家里一贯没人说他。谭尽如此大动干戈,他们也没来问他为什么要把家具搬来搬去。从此以后,沙发被谭尽霸占, 林诗兰要上楼找谭子恒, 总能看见他。
  而且, 活动区域变成客厅后, 离门最近的谭尽自然地变成了开门的负责人。
  门铃一响, 他便懒洋洋地溜达过去, 问一句:“谁呀?”
  林诗兰老实地报上姓名。
  谭尽给她开门后,林诗兰通常会问:“我来找子恒哥学习, 他在家吗?”
  如果谭尽回答在, 林诗兰会点点头,往二楼走;他要回答不在,她就不会进门,直接回家。
  他们的对话也仅停留在这两句了。
  六月, 谭子恒高考结束后, 林诗兰更常来找他了。
  她每次背着一堆书来他家, 仿佛要学个昏天黑地,但他哥屋里的学习氛围却明显比之前松弛了许多。楼上的阵阵笑声传进谭尽的耳朵里,不知谭子恒说了什么逗她发笑,他们听上去好快乐。
  放假了,林诗兰不再穿校服。
  她自己的衣服大多风格休闲,各种短t恤配上一条宽松的裤子,她素净的脸上不抹脂粉,显得干净秀丽又青春无敌。
  她不像上学时,扎着一丝不苟的马尾。林诗兰通常长发披肩,或者绑两个简单的麻花辫。
  谭尽觉得她的麻花辫造型很可爱。
  每次她梳那个发型,他都很想多跟她说两句话。
  “我来找子恒哥,他在吗?”
  门外,露出少女的半张脸,麻花辫尾巴的翘起来,精灵俏皮。
  回答一个“在”字之后,林诗兰就要走了。谭尽望着她的小辫子,想要搭话,又不知道说点啥。
  她歪着脑袋,奇怪地看着支支吾吾的他。
  谭尽也想效仿他哥,说点俏皮话惹她发笑。脑子一抽,他语出惊人。
  “他在。呵呵,你来找我哥假学习啦?”
  “啊?”林诗兰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假学习?”
  一双微愠的杏眼盯着他看,谭尽四肢冰冻,嘴角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先是出言讥讽,现下笑里藏针。沉默的对视中,林诗兰对谭子恒的弟弟不好的印象,渐渐复苏了。
  她可不肯吃闷亏,嘴皮子一动,便把那话给他噎了回去。
  “我假学习也是学啊,比不学习的好。”
  “……”
  谭尽没想到,林诗兰有关注到他不学习的事,四舍五入,她已经充分注意到他了。
  他脸皮厚,被说“不学习”也不生气,甚至他还很高兴,自己终于在林诗兰那里有了存在感。
  这天之后,谭尽开始有勇气和林诗兰搭话。
  这天之后,林诗兰心中,她与谭尽正式结下了梁子。
  林诗兰穿新裙子,在小区门口碰到谭家兄弟,她跟谭子恒打招呼。
  谭子恒没注意她的裙子,路过的谭尽倒来了一句:“你穿新衣服啦?”
  她感觉他说这话没安好心,警惕地摆出防御姿态:“关你什么事?”
  摸摸脑袋,他说:“没啥,就是树下卖西瓜的大妈跟你撞衫了,提醒一下。”
  林诗兰愤怒叉腰。谭尽快乐傻笑。
  过几日,谭尽买了新球鞋,摆在电视柜上欣赏。
  路过的林诗兰抓住报仇机会,扫了眼他的鞋,轻飘飘丢下一句:“这鞋假的吧。”
  不给谭尽辩驳的机会,她已溜出大门。
  互怼的次数多了,连谭子恒都察觉出了他俩的不和。他有意错开他们,让他们少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