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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 >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4节
  他指着前方:“你看到对面街的破楼了吗?”
  “你说灰色那个?”
  村中居民自建的危楼,歪歪扭扭地叠在了新开的家具店之上。家具店装修得很考究,店内摆满高档家具,灯光是温馨的暖黄。包裹在它外层的旧楼房,灰灰的破破的,楼上人家晒衣服,晾衣杆挂着满满当当的衣物。一条大红裤衩正好搭着家具店外用于宣传招牌,把人家“上门安装”的“安”字遮住了宝盖头。
  “哈哈哈,上门女装。”谭尽笑得直不起腰。
  他对冷笑话真是爱得深沉。她本来不觉得多好笑,被他鸡打鸣一般的笑声逗乐了。
  瞎逛到晚上,林诗兰该赶在熄灯前回大学宿舍了。
  说来,有件更巧的事。
  她一问谭尽才知道,他俩的大学离得非常近。
  所以,他们可以搭同一辆车回大学城。
  公车内,小屏幕播放着本地电视台的天气预报:【周一到周四,全市范围将持续降雨;省气象台宣布,自本周起,我省已全面进入雨季,今年相较于往年进入雨季时间偏早25天。】
  谭尽和林诗兰默不作声地听完了这则天气预报。
  ——是个沉重的消息。根据天气预报说明的情况,他们随时会回到过去。
  她望着玻璃窗上的雨。
  强风把雨水吹歪,它身不由己地拖出一道倾斜的水痕,沿着窗的边沿滑下。
  “如果,我们没准备好的情况下,回到过去了……”
  “那你就来我家找我。”谭尽回答得很快,仿佛他早想好了。
  “我家住你家对楼,记得吗?”
  “行,我记得。”林诗兰对他的方案表示认可。
  她余光瞥见他的嘴角微微上扬:“你在笑?”
  谭尽没否认。
  “想不到,有你来找我的一天。以往你来我家,都是找我哥。”
  察觉到他这句话怪怪的,但具体怪在哪,她也说不上来。
  “当然了,我跟你又不熟,找你干嘛。”
  回忆起今天以前,林诗兰和谭尽的交集,只有一个。
  ——他哥谭子恒。
  林诗兰和谭尽同岁,谭子恒大他们两岁。
  从小,林诗兰成绩优异。小学到高中,她上的都是最好的学校。而她又常常地从教过她、对她赞不绝口的老师们那里,听到谭子恒的名字。
  她代表学校参加的大赛,谭子恒在她之前参加过并获奖。
  老师让她看往年的演讲稿、比赛题,她拿到的样卷上面时常写着谭子恒的名字,她参考的演讲稿也同样出自于他。
  虽然,对谭子恒早有耳闻,但她直到好几年后才见到他本人。
  初二那年,林诗兰家对面盖了一栋新楼。新楼和她们家住的楼一样,是石化厂的员工住宅。
  林诗兰爸爸是石化厂旧员工。他在她很小的时候去世了,听她妈说,是他在厂里失误操作机器导致的事故。石化厂赔了点钱,原来分他们家的员工住房也没有回收。林诗兰妈妈在小学教书,工资不高。家里一直没存下钱,也就一直没有搬家。
  对面的新楼比她住的那栋高出好多,同是员工住宅,但两者的内部构造完全不是一回事。入住新楼的员工全部自石化厂的管理层,林诗兰家是小得可怜的一室一厅,新楼全是大户型,更有的人家还是两层的复式。
  从新楼盖好起,林诗兰没事就会看向对面。
  那边的屋子漂亮又宽敞,她想象住在那里的人,家里一定有自己的厕所,不像她要去楼下用公共的。
  怀着羡慕与嫉妒,林诗兰一点点地看着对面屋子装修,搬进家具。
  然后,有天放学回家,她看到那边房子的灯亮了。
  大房子的阳台上站着一个男生,在吃薯片。
  白衬衫、蓝边的领子,看款式是一中的男生校服,她多看了他几眼。
  男生头发短短的,袖子半挽。
  他皮肤很白,腮帮子鼓着,咔嚓咔嚓薯片嚼得起劲。
  晚风拂过,他眼皮一抬,目光直直地落在她的脸上。
  她的偷看被当场抓包。
  林诗兰瞬间僵硬,扭头打算逃跑。
  对面的人却在这时出声,跟她打了个招呼。
  “你好啊!”
  “小妹妹,你住在对面吗?”
  她回头。
  那个男孩子正对她微笑。
  林诗兰只好回答他:“嗯,我住在这里。”
  “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着话,有个矮矮的小胖墩从他后面钻出来,拽走了薯片。
  “我叫林诗兰,”她不忘问他的:“你呢?”
  “我!”小胖墩先回答她了:“我叫谭尽。”
  ……
  林诗兰的回忆被打断。
  一只手在她眼前晃:“林诗兰、林诗兰,我们快到站了。”
  她转头,看见谭尽的脸。
  现在脸上倒是没多少肉了,她忍不住想:他初中时真胖啊。
  谭尽歪着脑袋:“我脸上有什么吗?”
  “没什么。”林诗兰收回视线。
  “你刚刚在想什么?好像很投入?我跟你说话,你没理我。”
  她实话实话:“想起你哥了。”
  “哦。”
  谭尽猛地站起来,吓了林诗兰一跳。
  “你干嘛?”
  他指指外面,没好气地说:“到站了,下车。”
  公车刚停稳,谭尽立马下车。
  林诗兰才发现他走路走得快。
  之前那一道,他走路像蜗牛爬,她时不时要慢下来迁就他。这会儿,他的脚好像踩了风火轮,健步如飞。
  “下雨呢!你不打伞?”
  林诗兰冲他的背影喊,也不知道他听没听见。
  下车时被他一催,她急急忙忙往车外跑,伞撑开不到位。有根伞骨错位了,被风越刮越弯,让她不得不停下修伞。
  用劲地掰了掰,弯曲的伞骨纹丝不动,林诗兰打算收伞再试。
  身旁一只大手把伞拿走。
  是先前走掉的那人又折返回来。
  他手指捏了两下,好似没用多少力,那根伞骨便乖乖地回到了原位。
  “喏。”他把好了的伞递给她。
  林诗兰把伞举高到他能过来的高度,却见谭尽戴上了开衫的帽子。
  手插口袋,他表情酷酷的:“就这点雨,太麻烦了,你自己遮吧。”
  她没搭理他,照样将伞分了他一半。
  谭尽呢,也没走开。
  他跟着她旁边,重回龟速。
  “回到过去,你有什么想做的事?”不知是不是谭尽闲着无聊,又来找她搭话:“机会难得,不如我们来提前计划计划。”
  要不是林诗兰知道回去的可怕,她一定以为谭尽这趟是去度假。
  “什么也不想做。我只想摆脱这些,过正常人的日子。”
  谭尽不懂她的心思,继续鼓励:“总会有点什么吧,你再好好想想。”
  林诗兰这一想,还真想到了。
  今天坏掉的手串,是谭子恒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她戴了它很多年,现在手腕空空,很不习惯。穿越过去,她想问问谭子恒是哪里买的礼物,再把它买回来。
  “我回去以后,见见你哥。”
  他脚步顿住。
  “不要来我家!”谭尽音量不小。
  林诗兰迷茫地看着他。
  谭尽清了清嗓子,稍稍润色了措辞:“我找你!我去找你比较好。”
  她疑惑:“为什么?”
  “因为……”
  他的声音比蚊子叫大不了多少,必须她拉长耳朵才能听清。
  “额,有次我哥偷偷跟我说……”
  “你哥?他说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