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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 > 猎食记(1v1 h) > 不许抵赖
  陈栖这一晚并没有睡得很踏实,他替丁妙妙沐浴擦拭后,困意并没有按照预期袭来。
  他脑海里不断回放着十岁那天晚上妈妈从城里回来的场景。
  妈妈手上全是血,左脸已经被扇肿,口腔里也全是粘稠的血腥。
  她话已经说不清楚,只能听到断断续续的
  “他不要我们了。”
  陈栖对此却没有很意外。
  或许,他幸福的童年早在十岁前就结束了。
  或许,是在八岁那年他窥探到爸爸在施工工地和另一个阿姨做一些丑事。
  或许,是他四五岁记事起爸爸酒后动辄对妈妈的打骂。
  他把自己幸福的童年生活划归在十岁之前,是因为他不想告诉别人自己从记事起就没有感受到幸福。
  所以他以十岁那年撕裂的夜晚为纪念日,为自己编织了一个幸福的美梦。
  看,他也曾经有过美好的时光。
  他翻来覆去,上一世在黑道打拼的噩梦也席卷而来,曾经吞过的弹子仿佛还在体内叫嚣。
  他庆幸重生到遇到丁妙妙的那晚,因为他为自己定下的另一个纪念日就是被丁妙妙凌辱的那天。
  他把那天定为自己成为恶鬼的日子。
  于是,他来到那个房间,用来凌辱他的工具还像上一世一样摆放着。
  不同的是,床上的人已经提前被他药倒。这一次,他自导自演了那晚的凌辱,由自己拍下了和江家大小姐的照片。他厌倦了上一世黑道的生活,这次只想用这些为自己和母亲争取一些谈判的筹码。
  他只想从此过个普通人。
  可是从那晚丁妙妙睁开双眼开始,他好像就觉得事情渐渐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他透过她的双眼,好像看到了另外一个灵魂。
  她说要包养他,好,他同意了。
  他不知道包养的时间是多久,但是他希望是一辈子。
  他想努力奋起,用干干净净的身份去靠近她。
  丁妙妙神奇地整夜睡得很香,虽然身子骨累到极致,但是精神上莫名很踏实。
  五六点钟天已经亮了,丁妙妙第一次不靠闹钟醒这么早,虽然只睡了叁个小时,脑子却异常得清晰。
  想到小说中男主总是一夜耕耘第二天反倒精神奕奕,丁妙妙寻思自己难道点亮了什么不得了的技能?
  旁边的人似乎还在沉睡,丁妙妙想起昨天晚上的场景还是面红心跳。
  靠,竟然和十七岁男高中生睡了,这算怎么一回事。
  包养?不不不。
  谈恋爱?好像也不是。
  陈栖难道喜欢她?不对呀,女主王之桦人还在隔壁班呢。
  一个个想法被否定。
  奇怪,昨天也没喝酒,应该不是酒精的作用。难道,学习是最好的春药?
  身后的人有了动静,丁妙妙连忙假装睡着。她这是第一次事后清晨,还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位一夜情对象,或者说,学习伙伴?
  陈栖找了干净的的衣服换上,蹑手蹑脚走进厨房,开始准备早餐。
  他在想,或许,我应该和她表白?
  随后他又摇摇头否定自己的想法,我对她,真的是喜欢吗?
  六点多丁妙妙不得不起身,看到陈栖的那一瞬间吓了一大跳。一夜之间,陈栖憔悴了许多,面色青黄,胡茬仿佛都有冒出来的趋势。
  联想到自己生龙活虎的表现,丁妙妙思绪飘到了天外:难道,自己是狐狸精转世,还能榨干男人气血?
  想到这,丁妙妙忍不住咯咯笑起来。
  陈栖放下手里的食材,把丁妙妙推到墙边,直接开始大力吸允,直到女孩彻底喘不过气才罢休。
  “喂,陈…陈栖,你…”丁妙妙喘着粗气,“我们这样到底算什么呀?”
  陈栖替少女整理好刚才弄乱的衣服:“不是说好了,你包养我,不许抵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