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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 > 北极星 > 农场
  他现在在机场,派了一辆车回去,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会到东野广场楼下,请她在此期间收拾几件冬装,准时上车。
  “我们去哪儿啊?”她有些意兴阑珊。
  “很快就会知道”。
  东洲机场主候机大厅外,是一栋公务机专属楼。车子开到这里的时候,赵一如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飞机、冬装,只有一个可能——他们要去南半球。
  “笃安…”她很怕自己的反应令他失望,“你不用…”。
  “受了孟家的气,还不花点他们的钱出出气吗?”
  赵一如一听还是笑了:“到底你是孟家人还是我是孟家人?”
  突然,舱门准备关闭的声音开始响起。
  孟笃安提醒她系好安全带,给了她一颗药:“想睡得更好的话就吃一颗,醒来就快到了”。
  赵一如上午怒火攻心,下午又枯坐半天,到现在都没吃午饭。她也不想折腾了,吞下药丸,整个人就开始被睡意占据。
  一夜平稳之后,飞机降落在墨尔本。
  他们的车已经安排好了,只不过不是孟家的车,而是一辆旧皮卡。
  送车来的是一位口音浓重的大叔,他递给孟笃安车钥匙和一个袋子,就上了另一辆车走了。
  “稍等一下”,孟笃安让赵一如先上车。
  东洲此时还是盛夏,而南半球则是寒冬。墨尔本地处澳洲东南,又恰好是气候偏冷的地方。赵一如一大早饥寒交迫,只好在车里找出行李中的毛衣套在身上。
  孟笃安来到车上的时候,她差点没认出来——他换上了一件质地粗硬的连帽衫,外面套着薄羽绒夹克,下身是一条工装短裤和登山靴。来时穿的西装被他留在了机场休息室里。
  “这…”赵一如一时不知道哪个该是她质疑的重点,最后挑了一个她觉得最要紧的,“这个季节穿短裤?”
  “长裤不方便”。
  到了之后,赵一如才明白,长裤是真的不方便——这里是孟笃安十年前买给自己的一个农场。
  “那时候你应该已经工作了吧,农场买了你也没机会住”。
  “所以这里不是用来住的”,孟笃安熟练地拉开农场闸门,把车开到一片小屋前的空地上。
  农场不大,但是很美。分内外两圈,外部是想象中一望无际的现代农田,内部则是一个四时景致交错、各季物产互补的欧式园子。当下南半球已经入冬,内外交错处的树林染上了一片枯橙色。沿着树林排布的小花园,也一个个的只剩枝条缠绕,能看得出花圃的底子,却难以想象其颜色。夏日盛产的薰衣草正值休耕,看不出一点景致来。农舍附近的藤架也是如此,挂果时碧绿深黄有多热闹,此时收获过后的枯藤老叶就有多颓败。
  说是不用来住,其实这里也还是有地方住的:空地一边的那几间农舍,就是供人留宿的地方。赵一如绕着看了一圈,石头砌的外墙,砖石屋顶,有老式的壁炉烟囱,床是硬木的架子床。房子现在还是空的,赵一如光是把行李放在桌上,就扬起了一层灰。
  这寒冬的萧索,带一个满怀心事的人来一起相对无言,也真是绝了孟笃安的“巧思”,赵一如在心里想。
  赵一如在皮卡里过了上上下下一个半小时的山路,有点呕吐。一边喝随身杯子里的热水,一边裹着毯子坐在农舍的门前看孟笃安忙碌。
  他必须忙碌——农场的工作人员退到了外围,只在农舍外留下一小袋食物。整个花圃、果园、池塘、林地和笼舍,现在都属于他们两人。但现在不是夏季,不能在果园里直接收获就果腹,他们还得生火才能吃到热食。
  看明白了、也休息的差不多了,赵一如就加入了他。
  孟笃安比她了解这里的多。在她眼中,现在面前除了枯枝就是败叶,一点柴火的踪迹都没有。但是孟笃安很快就在不远处截了一段树干,劈成十来段柴火,借着点火器,把壁炉里的火生了起来。
  “那边的树高,会有一些细碎枝杈,我再去找一找,不然夜里不够用”,他说完拿上镰刀就出门了。
  趁他砍柴的功夫,赵一如已经擦干净了农舍里的桌椅和床。她从那一袋食品里找出胡萝卜、芹菜和两只鸡腿,把它们扔进一口看起来还算干净的锅里,然后把锅用钩子挂在壁炉的火里。
  农舍里的温度很快就上来了,周身的湿冷被驱散,衣服上的细密水珠也逐渐蒸发殆尽。赵一如在农场的湖里取了一点水,加在锅里。
  孟笃安回来的时候,他身上多了两捆柴,小腿已经满是泥泞。
  “在这里倒真的可以散心,毕竟满脑子想的都是生存…其他的都顾不上”,她打开食品袋里仅有的调味料——盐和胡椒——洒在锅里,等着快点入味。
  午后天气更阴沉了,空气中弥漫着细微的水滴,但雨点就是落不下来。赵一如打了水给孟笃安擦脚,两人一起坐在农舍的壁炉边烤火。
  “这次打算呆多久?”
  “两天,周日我们就回去,周一我还要工作”。这其实也是孟笃安一贯的做法,他不会放纵自己度一个漫长显眼的假期。
  “你以前来都住哪儿?”
  “就是这儿…”他指了指房里的柜子,“里面的餐具、卧具,都是我买的”。
  赵一如在柜子里翻了翻,物品都是一人份。
  “都是一个人来吗?”
  “以前来的时候,农场是有工作人员的”,他想出了一个更准确的表达,“没有其他东洲的人知道这里”。
  和毘沙门不一样的是,毘沙门是他试图适应东洲生活的入口,在那里被化解、被梳理的欲望,可以帮他更好地面对其他人;而这里是他给自己的一个出口,来这里只求和自己相伴,不需要其他人知道。
  为什么带她来?他也不知道。
  “说实话,我很喜欢这儿”,赵一如把毯子铺开,一起裹在两个人身上。
  干活对她来说从来都不是难事,无论在柳园路还是在缅甸。很多时候,她甚至喜欢手头有活的感觉——手被占据,大脑反而获得了无限的自由。
  而且干农活、做手工,和土地、和原料尽可能近地接触,会让她很平静,就好像更接近生活的本质,更能看到自己原始状态下的样子。
  孟笃安点头。
  “我都不知道原来你也喜欢这些”,她喜欢看他凝神的样子。
  “我没有你那么擅长…”
  “多干自然就擅长了”,她自己也是干多了才会的,“下次来的时候,我们可以去附近镇上买点羊毛线,我可以织个披风留在这里”。
  “这附近的镇上可没有那么丰富的物产”,孟笃安笑了,她到底还是对小镇生活不了解。
  从这里去城里,大概有两个半小时车程。这也就意味着,一来一回加上午饭,一天就没了。
  “我在缅甸的时候也这样”,她回忆起当初翻山越岭的行走,“虽说慢了,但我反而觉得时间很充沛,人也容易应对寂寞”。
  既然说到了缅甸,就不可能不提及柳条了。
  赵一如在缅甸并没有一直和柳条共事,事实上,她这些年真正和柳条一起工作的时间并不算长。
  “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我的第一个偶像,她是我追寻这份事业的启蒙”。
  孟笃安在毯子下握住了她依旧冰冷的手。
  坦白说,她早已经过了气愤的阶段。她知道这份工作不光鲜、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影响力,她只想在自己喜欢又胜任的范围内做点事情。不希望孟家干预,是因为她不想把这份工作变成形象宣传或生活调剂。
  但是孟家想对她做什么,她是干预不了的。
  只能说,怪她择了一个极易被孟家干预的职业,而自己又尚未长出羽翼。
  她当然也知道,这份伤感在旁人看来可能无足轻重: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去亲近贫苦,还美其名曰“心系人类”,已经实属有病;还要为名号、头衔计较,更是矫情。但凡她有一点真正的“技能”,比如行医、写代码,或者能挣得令人惊艳的收入,比如像唐霜和向珉,她在孟家的日子可能都会好过些。
  孟笃安也是从“没有实用技能”的文科生过来的,她说的他都经历过。
  “看来你已经熬出头了”,他现在是个成熟的投资人,这项技能不可谓不实用。
  但是赵一如明白,改变不是无痛发生的。
  “一如,家有家的系统和规则,它可以束缚你,但有时候也会保护你”。
  这也是他坚持不以个人力量出手帮她的缘故——一来,她不会接受这样的帮助,二来,直接把她放在家庭的对立面,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帮她。
  孟笃安当初也是以陌生人的姿态加入孟家。那时候赵一鸿残疾、孟笃实平庸、孟笃宣不受待见、孟笃宽尚未出现,全家的焦点只有他。青春期的他,几乎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没有任何犯错的余地,因为他知道孟家掌握着他最想要的东西。
  “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想有个家”。
  他想有一个“支撑他即使还剩一口气也要努力活下去,因为他知道还有人在等他”的地方。
  但这个曾经养育了他父亲的家,终究不是他长久的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