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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幻想 > 小豆蔻 > 第七十六章
  一路斗嘴, 到桐港镇时,已是未申。
  路上明檀就念叨着,到了镇上定要找家布庄买件新衣, 昨夜衣裳被雨水溅湿, 这会儿虽然已经干了, 但穿在身上还是难受得紧。
  江绪没应承,也没怪她娇气,只勒着缰绳, 淡声道:“到镇上再说。”
  到镇上后,明檀懵了。
  沿途经过的大小城镇没有二十也有十八,她自认为这一趟也算是窥见了民生百态, 可到了桐港,她忽然发觉自个儿见过的世面,还是太少了。
  这若不说是座城镇, 说是个贫民窟或是座刚遭了灾的村子她也信。
  一路往前,就没有半条好路,坑坑洼洼的,三步一脚烂泥巴。
  沿街屋子也都破破烂烂, 窗上用浆糊粘着各色胶条,浆洗得发白的衣裳都从二楼窗外伸晒出来,一排排,密密麻麻。
  日头很晒,迎面夹着热气的风一阵阵吹,呼吸间都是极难闻的咸腥味。明檀不由掩住鼻子,放缓呼吸的节奏。
  说实话, 她是想过桐港比较穷苦, 但没想过会这么穷苦, 她十分怀疑,江绪是早就知道镇上什么破样,才没应承她要买衣裳的提议。
  这还哪敢想衣裳呀,晚上能有个住的地方就不错了。
  她从马上下来,与江绪一道,牵着马往前走。
  没走几步,忽然有个小乞丐噔噔噔跑上前,想要抱她的腿。
  江绪不着痕迹地挡了挡,冷淡垂眸。
  那小乞丐对上江绪的视线,不由瑟缩了下,吓得想往后退。可不知想到什么,他看了看明檀,还是吞咽着口水,小声开口道:“哥哥,姐姐……”
  小乞丐浑身脏兮兮的,脸上也灰扑扑沾着泥,瘦瘦小小,似乎只剩皮包骨架。
  明檀不忍,下意识便想掏银子。
  江绪扫了她一眼。
  明檀迟疑,忽然想起云旖当初给人买馒头,结果被一大群乞丐缠上来缠光了月例的事儿。
  “姐姐,我三日都没吃东西了,您行行好,佛祖会保佑您的。”那小乞丐又小声哀求,声音诚恳稚嫩。
  可这小乞丐委实可怜得紧,明檀犹豫片刻,望了望四周,见没有旁人,还是从包袱里取了包糕点,并着一小块碎银塞给了他。
  小乞丐眼睛亮了一瞬,抱住糕点,又咬了咬碎银,忙鞠躬道谢:“姐姐,您真是个好人,谢谢您!”
  明檀弯了弯唇,待小乞丐一溜烟儿跑远,她轻轻拉了拉江绪的衣袖,小声道:“我不买衣裳了好不好。”
  江绪没说话,只极淡地扫了眼惹上麻烦还不自知的某人。
  -
  这镇上只有一家客栈,见有客来,掌柜的十分惊讶。
  明檀打量四周,果然是不负所望的破,不过遮雨应该不成问题——经过昨晚,她对住处的最低要求已经降到了遮风挡雨。
  只不过她做好了准备,江绪却莫名变卦了。
  “走。”他拉住明檀手腕,忽地回身往外。
  “欸,客官!客官不是要住店?镇上可就咱这一家客栈啊!”掌柜的在身后喊了两声。
  明檀不明所以,小快步跟上江绪的步伐。待被拉出客栈,她才来得及问上一句:“夫君,怎,怎么了?”
  “你觉得这像客栈?”
  明檀语塞,虽是破了点,但招牌上的确写着“客栈”二字,怎么就不是客栈了。
  她忽然想到什么,紧张试探道:“难不成是黑店?”
  她以前看过个话本,说的是富家千金与穷书生私奔,夜里不慎投宿在一家黑店,富家千金带的金银细软都被人偷走了,黑店老板还串通附近山匪将其掳走。
  就在富家千金将被山匪玷污的那一刻,穷书生带着官兵一鼓作气冲上山头,剿了匪窝,救出了富家千金。
  千金家中得知此事,对穷书生大为改观,遂同意了二人这门婚事,二人喜结连理,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日子。
  她记着这个话本倒也不是因为旁的,纯粹是因这话本写得太过离谱。
  且不论山匪为何会放过书生,书生又是如何报的官,光是富家千金被山匪掳过还能高高兴兴谈婚论嫁,就足够令人费解了。
  江绪没应她的话,只示意她看客栈二楼晒出的那些衣裳。
  明檀顺着他的视线抬头望去。
  客栈外头晒着的衣裳与旁处不大一样,虽在她眼里都是破布,但这一溜儿十几件都颜色鲜妍……她灵光一闪,仿佛明白了什么,继而又想起,方才在客栈中感受到的不甚和谐之处。
  这不是客栈,这应是个挂羊头卖狗肉的花楼!
  不,说花楼太抬举它了,这上上下下也没个花楼的规模,最多算个暗娼窑子。
  明檀心有余悸地捂着小胸脯,边往前走,边回头望了望那暗娼窑子,刚巧,她这一望便望见个衣衫褴褛的汉子色眯眯地颠颠儿往里走,手里揣着几个铜板上下晃荡。
  还真是个窑子。
  “既不是客栈,为何要留我们?”明檀不解。
  “有钱可挣,自然要留。”
  这种地方,做什么本也没有定数。
  明檀小声嘀咕道:“都穷成这样了还去逛窑子,他们也不怕逛完窑子饿死了么?”
  “食色皆乃人欲。”
  “可人欲也分个先后吧,如若是我穷得揭不开锅,必然要想法子挣上钱盖好屋子填饱肚子再说,哪还有心情逛窑子。”
  江绪瞥了她一眼,倒是没想到他的小王妃如此上进,很有事业雄心。
  -
  临近黄昏,镇上再无客栈可住,明檀又开始为夜里歇哪儿发愁了。
  江绪问她能接受什么地方,她想了想:“只要能遮风挡雨即可。”
  “好办。”
  ——他领着明檀在小镇荒郊找了个破庙。
  “……”
  真是只能遮风挡雨呢。
  明檀无语凝噎,进了破庙懵懵的,都不知该往哪儿站。
  江绪找了块干净地方,将外衣铺在地上,示意道:“坐。”
  明檀“喔”了声,乖巧坐下了。
  随行的两个暗卫也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忽然往里抱了两摞干柴,还提来只鸡。
  “这荒郊野外,还有鸡可以捉?”明檀犹疑。
  “回王妃,找农家买的。”
  噢,所以为什么不干脆买只熟的回来?自己烤比较有意思是吗?
  她踌躇着想问,只是没等她问出口,暗卫又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明檀抱膝坐在一旁,看着江绪熟练生火,将清理干净的鸡放至火堆上烤。嗯……其实她很想说,包袱里头还有干粮,委实不必如此野外求生实景再现。
  这鸡这样子烤,定然是不好吃的,她远远观摩过府中大厨烤鸡,从腌制时辰到所选柴火再到火候佐料,每一步都十分精细。
  这鸡估摸着要烤很久,自家夫君又闷得很,明檀摸了摸胳膊,还是主动找了个话题:“夫君,今日遇上那家客栈,倒是让我想起个话本。”
  “什么话本。”
  她将富家千金与穷书生私奔的故事又绘声绘色和江绪说了遍,末了还不忘发表一番自个儿的见解。
  江绪一直看着烤鸡,声音不高不低:“话本的确有些错漏,譬如说,山匪如此明目张胆,官府不可能浑然无知。他们要么是对山匪心存忌惮,要么是懒政庸政不愿多管闲事,当然,也可能官匪之间本就存在某种勾连,可不论是哪种情况,此前既未出兵剿匪,此后仅凭穷书生三言两语,也不可能搬得动救兵。”
  明檀点头,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他又问:“但你为何觉得,富家千金被掳之后,不能再谈婚论嫁?”
  “名节有损,自然不可能再谈婚论嫁。”明檀理所当然道,“女子若真被山匪掳去,即便救回来,也多是抹了脖子了事,最好也不过铰了头发去做姑子,那书生哪还会娶她。”
  “这并非是富家千金之错。”
  “诚然非她之错,可这世道于女子苛刻,名节重于性命,也就只有话本里头敢胡乱编排了。”她托腮,又无聊假设,“若我是那富家千金,夫君是那穷书生,夫君当如何?我被山匪掳去,夫君会去救我吗?救了我之后还愿意娶我吗?”
  “自然会救。”江绪将烤鸡翻了个面,沉吟片刻,又不以为意道,“不过本王无需去寻官府便能让匪窝尸横遍野,你既在乎名节,除了本王,不会有第二个活着的人知晓此事,如此,谈婚论嫁也无人置喙了。”
  “……”
  想得可真周到。
  “尝尝。”鸡烤好了,待稍凉些,江绪扯下只鸡腿递给她。
  “等等。”
  明檀拿出竹筒,倒了些水净手,又拿出块干净帕子,隔着帕子小心翼翼握住鸡腿。
  她惯是如此造作,江绪早已习惯,也没多说什么。
  平心而论,这烤鸡卖相还算不错,色泽油亮,散发着诱人肉香。可明檀先入为主,咬了一小口,没敢多尝就咽了下去,还违心地吹捧道:“味道真好,夫君手艺也太棒了。”
  江绪抬眼瞥她:“鸡腿和翅膀都留给你,慢慢吃。”
  ……?
  明檀一哽:“不,不用了,夫君也吃。”
  “不是好吃么。”
  “可好吃,我也吃不下这么多呀。”
  这话说出去不到半刻,明檀就啪啪打脸了——
  她可以,她十分可以!夫君做的烤鸡也太好吃了!!!
  啃完一只鸡腿,又啃完一只翅膀,她眼巴巴地望着剩下那只大胖腿。
  江绪看了她一眼,扯下递给她。
  她虔诚接过,不动声色咽着口水,发出来自灵魂深处的疑问:“夫君为何能烤得这么好吃,从前我在府中看大厨烤鸡,似乎很是繁杂,但味道好像也没有太大差别。”
  “因为是你夫君烤的。”
  ……?
  说完这话,江绪忽地抬眼,边就着明檀用过的素帕擦了擦手,边轻描淡写地说了声:“你惹的麻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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