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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幻想 > 师尊,你尾巴压着我了 > 嘤嘤嘤
  红衣男子在床畔坐下,微微俯身,看了过来。
  那张足以颠倒众生的脸,倏然映入重樱的眼底。
  鼻梁高挺,眉骨深邃,眼角微微上扬,勾出一丝妖冶,却压不住眼中的凌厉。
  啧,全身上下,哪怕是根手指,都透着“渣男本渣”的气息。
  重樱果断下了结论,是个薄情寡义的祸水长相。
  就在她下完结论,那根透着“渣男本渣”气息的手指,抵在了她的眉心。
  指尖泛着一股冰凉,触上她眉心的瞬间,一股清凉之意注入她的太阳穴中。
  奇迹般的,那种碾碎了骨头般的疼痛,一下子消失了。
  竟然有几分手段。
  重樱暗自惊奇。
  “樱樱。”男人开口。
  不愧是祸水,连声音都祸得人骨头都酥了。
  空气静默了片刻。
  重樱抬眼,对上他鼓励的眼神,有些许茫然,试着应道:“嘤嘤嘤?”
  众婢女:??!
  男人唇角一勾,被她逗笑了,霎时间满室生辉。
  他轻声问:“还疼吗?”
  他的语气中是掩饰不住的亲昵,看起来与她关系很是亲密的样子。重樱呆呆地摇头,下意识就脱口而出:“你是谁?”
  话音刚落,跪在床前的四名婢女赫然变了脸色。
  红衣男子却不恼,眉眼间露出温柔的神色,半是责怪,半是戏谑:“小呆瓜,怎么受了一回伤,连师父也不记得了?”
  小!呆!瓜!
  重樱脑海中轰然一响。
  如果单单只是“小呆瓜”三个字,并不会引起她这么大的反应,巧就巧在,她近日追的那本名叫《师尊的宝贝》的小黄.文,师父对徒弟的昵称就是小呆瓜。
  面前这男人红衣墨发,一副艳冠天下的气势,不能怪她多想。
  重樱默然半晌,张了张唇,弱弱道:“师父,恕樱樱冒昧问一句师父的名讳。”
  红衣男子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
  她来国师府这么久,的确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是高高在上的国师,府里不是他的徒弟,就是下人,哪一个敢直呼他的名讳。
  “为师姓宫,唤作明月二字。”他遥遥望了一眼窗外的皎月。
  宫!明!月!
  这下重樱直接五雷轰顶了。
  宫明月望着她呆愣的表情,脸上依旧挂着清浅的笑意:“樱樱不喜欢为师的名字?”
  重樱疯狂摇头。
  哪是不喜欢啊!
  根本就会如雷震耳、久仰大名!
  她果然是穿书了,穿成书中与她同名的悲惨女主。
  想到书中女主惨绝人寰的结局,重樱一个激动,牵动伤口,眼角默默飙出两行泪来。
  这下真的要“嘤嘤嘤”了。
  宫明月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擦拭着重樱眼角的泪痕,轻声叹息着:“怎么哭了?真是个小哭包。”
  重樱脑海中嗡嗡作响,很快回过神来,勉强解释道:“伤口疼。”
  “不哭,师父不是在替你医治么。”宫明月握起她的手,撩起她的长袖。
  袖子下面莲藕似的一截手臂,遍布火灼过后的痕迹,难怪她全身火辣辣的疼。
  宫明月指尖抚着她的伤口,所过之处,泛起柔光,将难看可怖的伤疤一寸寸修复回原来的样子。
  真、真的是法术!
  重樱目瞪口呆,偷偷地咽了咽口水。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师尊的宝贝》这本书的玄幻背景,虽然它是一本甜得发腻,剔除掉肉戏就没有剧情的文,但它的背景的确称得上大气磅礴。
  故事坐落于东陵大陆,约莫在三千年前,那还是人与妖和平共存的年代。妖天生就有灵力,而人只有身怀灵骨者,才能修习灵术,与妖抗衡。
  人族为了保全自己,与妖族签订了协议,约定两族绝不开战,不仅如此,人族与妖族之间还开放了通婚。
  凡人与妖怪相爱,生下半妖,于是大陆上又多了一个新的种族——半妖。
  人族与妖族来往密切,半妖族曾一度壮大,人口占据整个大陆人口的六分之一。
  天生就有妖力,又继承人族灵骨的半妖,简直是上天的宠儿。
  宫明月就是这样的存在。
  他的父亲是身怀绝品灵骨的人类,曾号称大陆第一灵术师,母亲是天生就有妖力的蛇妖,强强结合,他带着强大的力量出生,是整个大陆唯一一个怀有灵骨的半妖。
  然而在宫明月五岁的那年,人族与妖族撕破了协议,将战火燃遍整个大陆。
  原来人族力量孱弱,始终忌惮妖族的存在,签下协约只是缓兵之计。
  背地里培养怀有灵骨的猎妖师,将妖族全部赶尽杀绝,才是人族的真正目的。
  为了这一战,人族足足准备了五百年。
  人皇暗地里成立镇妖司,集结天下猎妖师,终于在三千年前的谷雨那天,向妖族宣布开战。
  《师尊的宝贝》大结局章,有读者哀嚎,宫明月口中的白月光千重曦前99章根本只字未提,像是突然冒出来的。
  其实不然。
  原文中出现过千重曦的名字。
  就是这场几乎清洗掉大陆一半人口的诛妖之战。
  原文开头一笔带过的故事背景里,千重曦作为人族灵女,率领着上千名猎妖师,在无尽海畔与妖族决一死战。
  这一战猎妖师死伤殆尽,妖族全军覆没,灵女千重曦散尽修为,将大部分强悍而又凶残的妖族封印于无尽海底。
  原书说白了,是一本没什么内涵的十八.禁小说,全篇都是师徒腻歪的床戏互动。
  千重曦作为人族的灵女,自然也和这宏大的诛妖之战,做了整本书的背景板。
  要不是大结局章,为复活千重曦,宫明月突然摘了千重樱的心脏,重樱还以为千重曦这个角色真的只是作者为了凑开头,随手写出来的。
  再说宫明月。
  起初重樱不明白,为什么作者要花那么多篇幅去写宫明月的身世。
  对于整本肉来肉去的书,宫明月的身世简直就像是为了凑字数,根本无关紧要。
  直到大结局章,重樱一下子明白了过来。
  宫明月对将死的千重樱说,他溺爱了她一辈子,只是为了摘她的灵骨,剖她的心脏,剥她的皮囊,复活千重曦。
  他没有骗她。
  他处心积虑地爱了千重樱一场,就是为了让千重樱在以爱为名的骗局下,心安理得受他灵力滋养,为千重曦养出一具新的躯壳。
  他需要千重曦复活。
  千重曦用自己的生命封印了妖族,她的封印只有她自己能打开,为了断绝妖族破开封印的可能,她封印完妖族后,在无尽海畔举剑自刎了。
  这才是宫明月真正想要复活千重曦的目的!
  白月光什么的,那都是读者和重樱臆想出来的,包括原文死在宫明月手里的千重樱。
  重樱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蛇天性记仇偏执,蛇要向人族复仇,将整个人族推向战乱。
  她是蛇盯上的猎物,想在阴狠的蛇妖手中活下来,难于登天。
  “又疼了?”宫明月无奈地擦了擦她眼角的泪,“眼泪真多,叫你小哭包一点没错。”
  重樱哭得一哽一哽的,想到原书里剖开千重樱胸膛,取出心脏的那只手,现在正在给她擦着眼泪,她的眼泪更是哗哗流个不停。
  好!想!回!家!
  宫明月不愧是身怀灵骨的半妖,拥有人族和妖族最至高无上的力量,重樱浑身的伤,在他的医治下,很快就得到了治愈,再没有半点不适。
  她的四肢充满了力量。
  要不是宫明月还在眼前,重樱觉着自己能起来跑两圈。
  宫明月见她眼泪渐止,知她是不疼了,便收回了手,看向跪在床前的四名婢女,脸色一沉,眼底腾地泛起杀机:“命你们好生服侍樱樱,就是这般服侍的。”
  治好了心爱的小徒弟,自然要来追责了,贴身伺候千重樱的四名婢女首当其冲。
  “国师大人饶命!”四婢吓得面颊发青,连忙伏地求饶,将脑袋磕得砰砰直响。
  “拖出去。”宫明月不耐烦地说道。
  立时走进来一队侍卫,拖着四名婢女往外走,那四名婢女脸色瞬时灰白,有经不住吓的,大声哭了起来。
  其中一人起身的瞬间,抓住重樱的袖摆,抖着嘴唇祈求道:“十姑娘,帮奴婢们求求情,求您了,救救奴婢们。”
  侍卫抽出腰间的刀,斩向那婢女的手。
  重樱眼角一跳,高声道:“等等。”
  侍卫的刀顿在半空中,下意识望向宫明月,得到宫明月的示意后,将刀收入鞘中,松开那名婢女。
  那婢女见保住了手,登时浑身一软,跌坐在地上,双眼淌着泪,感激地看着重樱。
  ※※※※※※※※※※※※※※※※※※※※
  师尊:小呆瓜。
  重樱:呸,老黄瓜。
  师尊:……
  ps:原书师父对徒弟的昵称有:小呆瓜,小笨蛋,小宝贝,小可爱,乖乖……本书只有樱樱、小哭包,请自行避雷︿( ̄︶ ̄)︿
  关于师父的名字:
  “明月”二字极美极美,我觉得只有极美的人才配得上这个名字,美是不分性别的,明月不独属于哪个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