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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幻想 > 修仙之种田勿扰 > 第 14 章
  014
  极剑山庄议事殿内,大概是因为大殿的主人常年背着棺材,所以殿内极其宽敞,房梁也有两层楼高。
  那个红发血眼的人坐在大殿主位,阴恻恻盯着陶季安,声音虽轻但是咬着牙,“所以,你在骗我?”
  凤越则听出了许不寄语气中的杀气,站起身来挡在陶季安身前,他慎言惯了,下意识先做出保护的行为,才在脑子里开始思考怎么开口。
  陶季安轻轻扯了扯凤越则的衣袖,示意后者安心,然后站出来努努嘴,扒开衣领,把睡着的墨汁拿出来捧在手上,一边摸摸它的小脑瓜,一边委屈地说:“庄主你听我解释,当时情况紧急!”
  “唉……若不是我师尊拼了命救小墨汁,也不会差点溺死,那我也就不会为了救他而……”
  陶季安欲言又止,见许不寄血眼视线落在墨汁身上,他轻轻弹了弹墨汁胖了一圈儿的小身子。
  “嘶!”墨汁被弄醒,闹小脾气叫了一声。
  “哎呀,可是饿了?”陶季安一手捧着墨汁,一手在腰腹拍了拍,“糟糕,没有备吃的,唉……可怜你还这般小就没了母亲,肚子饿了都没有人给你捉珍珠雀吃……”
  许不寄翻了个血眼,从自己的乾坤袋内取了一包东西丢给陶季安,“闭嘴。”
  他不全是看在小黑蛟的面子上,还有一部分原因是通过这几日,他看得出来,陶季安不是读书人,读书人没有他这么一身铜臭气。
  陶季安低下头,轻柔地安慰被他强行叫醒的小墨汁,幸好墨汁脾气好,吞了指甲盖大小的肉块,眼睛一眨一眨,在干饭中又睡了过去。
  凤越则也有些意外,看来许不寄并不像外界传的那般毫无半分人性。
  解释清楚‘送假信’这个借口之后,趁着许不寄不计较,陶季安拿出那三张情诗,递给许不寄。
  并说道:“我确实不是香红所托来送信的,但是这三封信确确实实是从香红屋里搜出来的。”
  “起初我以为这是哪个有情郎给香红写的情诗,直到无意间发现,这信的落款画的是芍药花。”
  许不寄眨眼功夫就来到陶季安面前,伸手夺了信,面容严肃,越看眼中血气越沸腾。
  “我们和香红聊过几句,她对您的妻子百般维护,但是对您却……所以,可否冒昧的问一下,许庄主,您和香红之间有什么矛盾吗?”
  陶季安连忙提问,生怕许不寄被这疑似写给自己妻子的信气得狂性大发,虽然涧城内没有一个读书人,但是以许不寄的修为,去贡城不过几刻钟的时间。
  许不寄没有马上回答,而是举着信反问:“这个人是谁,她可有告诉你?”
  陶季安看了眼那三封信,摇了摇头,“一千灵石都不足以让她开口。”
  许不寄眼中的血气愈发浓郁,他的剑也‘锵锵’作响想要出鞘。
  凤越则见状不对,护着陶季安,沉声道:“许不寄,只有香红知道写信的人是谁,但是她对你误会颇深,我们只有知道原因,方可化解你们之间的误会。”
  许不寄背过身去,想到他的妻子,他垮了肩膀,仿佛他身上的棺材有千斤重,他终于缓缓开了口:“红芍是我唯一的妻子……”
  “她是凉州南郡人,与此人青梅竹马,她八岁那边,父母之言与之定下婚约。”
  “后来南郡饥荒,她成了孤儿,跟着这人一路逃难到了贡城,这人一心苦读无力养家,听闻合欢派买女弟子,合欢派有其门秘宝可以将人改造成炉鼎供人双修,而且不需要测灵根,只要模样清秀就行。”
  “红芍在豆蔻年华进了合欢楼,因为饥荒身子瘦弱并不受欢迎,好在……”许不寄紧紧握拳,手背上青筋暴起。
  “她比旁人更能忍受疼痛折磨,才能攒些银子供那人读书。”许不寄说这句话的时候,每一个字念得几乎都沁着血。
  陶季安听完心肌梗塞都要犯了,“都说仗义半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古人诚不欺我。”
  “她说,她每天数着日子等那人高中回去赎她,因为她不敢相信,这世间除了那人还会有人愿意要她。”许不寄回想红芍对他说的这句话,眼角被血色打湿。
  他拿命喜爱着的女人,是别人的不屑一顾。天道,为何不能让他早些和红芍相遇?
  “从豆蔻到桃李之年,她和香红在合欢楼相依为命,香红把她当亲妹妹,所以我不愿逼迫香红,而我同香红之间,也没有误会。”
  陶季安问:“那香红为何对你充满敌意?”
  许不寄摇了摇头,但陶季安等了好一会儿,他也没有开口的意思。
  陶季安组织了一下语言,先解释再提问,“香红不愿意告诉我们红芍是怎么死的,但是她出了门却自言自语说了一句话。”
  许不寄好奇,他微微侧身,因他低着头,红发垂落挡住了他的侧脸,陶季安自然没有看到他眼角的血泪。
  “她说,两情长久,朝朝暮暮,好妹妹……”
  许不寄转过身来,面上是不可置信,显然,这句对陶季安来说有些莫名其妙的句子,但许不寄却深知其意。
  “当真是香红所言?”许不寄浑身散发这寒意,红发飘然,很是怖人。
  陶季安稍稍后退了一步,抿了抿嘴,轻声回答,“她说这句话有深意,我将之与这三封情诗结合在一起思考之后,我怀疑,红芍没死。”
  许不寄一直期盼的事情从陶季安口中说出来,他犹如一个迷路的幼童,找到了方向,一滴血泪从他眼眶滴落。
  “红芍,没死。”他喉咙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住,哽咽艰难地重复。
  陶季安点了点头,看了眼凤越则找了找安全感,才继续分析道:“起初我以为香红念得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可是不在朝朝暮暮的是你和红芍之间,她对你那般敌视,说这话不应该是欣慰之情。”
  “所以我有理由怀疑,红芍没有死,并且此时正在和某人朝朝暮暮。”
  “至于那个人是谁,就要看许庄主愿不愿意配合告知了。”
  许不寄心底深处一直期盼的事情,再度从陶季安口中说出,他不免激动,就像一个疯子寻求正常人的认可一般追问道:“你是说,红芍夺舍,活得好好的?”
  陶季安顺势点了一下头。
  许不寄声嘶沙哑大笑了一声,他发着疯想了很多种可能性,过了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说出了那个他不后悔的决定。
  “我同香红没有误会,香红对我有敌意,是因为……
  “我要废了红芍的修为,让她不再修炼合欢派炉鼎心法,成为一个寿命不到百年的普通人。”
  陶季安不解,并且很奇怪凤越则为何盯着自己,并且眼神好奇怪?
  凤越则垂下眼眸,低声道出原因:“合欢派心法人人都可修炼,无论有无灵根,只因它是混元心法,需吸收五行之气,方可永保修为,不被修为停滞而反噬。”
  也就是说,练了合欢派的心法,就要和金木水火土各个灵根的人双修?而许不寄是水灵根,红芍要修炼,必须给许不寄戴绿帽子?
  “难怪合欢派只要长得好看的……”陶季安后退了两步,“所以……我迟迟无法引气,就是因为你只是火灵根?”
  晴天霹雳!凤越则筑基的时候,他还想问凤越则是不是要和他搞对象,搞得话他就苦修,争取做个合格的道侣不拖后腿。
  这尼玛,原来不是他想苦修就能苦修的啊?!
  “该死的俞……”元光!!!
  就为了让他为凤越则孕育凤凰明火,把他送去合欢派改造身体,这下好了,他还不如死了看看能不能回现代去算了,搞什么对象搞对象?
  许不寄早猜到他们两人关系不一般,要不陶季安也不能在涧河码头扑着昏迷的凤越则猛亲不止。
  陶季安气的不轻,不过当下是要解决许不寄和香红之间的矛盾,所以他深吸一口气,稳了稳心神,开口说道:“那对于废去心法,红芍的态度是什么?”
  许不寄语气颇为肯定,“自然是她愿意的,她说过,除了我,她不愿同旁人双修。”
  “情理之中,爱一个人定会忠于彼此的。”陶季安点了点头,“那香红就因为这个对你有所埋怨吗?”
  许不寄点头,“她们修炼不易,香红和大多数合欢派的弟子一样,将年轻貌美视作生命,她们无法接受年老色衰。”
  陶季安深深叹了口气,是了,无论在哪个年代,女人年老色衰就容易被所爱之人抛弃。
  看来,香红之所以不看好闺蜜的男朋友,就是因为爱情观点不和。
  香红认为爱一个人应该宽容理解,允许妻子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来维持年轻貌美,而许不寄则认为,爱一个人,身体是忠于彼此的,哪怕年老色衰。
  “这么说来,只有让香红相信你是真的爱红芍,才能化解她对你的敌意。”
  许不寄闻言愣了一下,他思索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点头,接下来颇有些自言自语说了一番话。
  “我带红芍离开合欢楼之后,红芍自卑于出身,也是出于怕我因嫉恨那人入魔,所以一直不曾告诉我那人姓甚名谁。”
  “当年我们大婚之后,随州边境有上古妖兽苏醒霍乱一方百姓,我随各门派大能修士前往诛妖,历时一个月,归来山庄,红芍已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我列阵搜魂,寻遍九州,都无她下落。我杀的第一个读书人,是在京州。”
  “那人高中,入赘高门,他的糟糠之妻在下雪天跪在朱门,怀里是一个嗷嗷待哺的稚子,那人一身锦衣,抬脚踹向女子下巴,警告女子别坏了他的名声。”
  “那女子嘴角的血滴在雪地,刺得我眼疼,我便索性一剑了结了那读书人!”
  许不寄的语气癫狂中带着疼惜,听得出来,他从不曾后悔杀了那么多读书人……
  如果能证明自己是真的爱红芍,香红便可将爱妻还给他,那么,他未尝不可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