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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科幻 > 快穿之有君名离 > 第107章 结束了,阿七
  暮色早已散去,黑夜中一群人无声对峙着。
  静谧,而又诡谲。
  秦欢想要扑向阿七,看看她是否还活着。
  可身边围着的二十多名黑衣人,并不会允许她过去。
  胭脂,也不会让她如意。
  敌众我寡,聂启黎将秦欢护在身后,右手握拳。
  他没有剑,也没有武器。
  而面前的二十多个黑衣人显然也不是他能轻松撂倒的守卫军。
  玲珑阁之所以被称为江湖上第一暗杀组织,就是因为玲珑阁的人,只会杀人,学的,也都是杀招。
  比起秩序井然的守卫军,他们才是真正的死神,在黑暗中举起手中的镰刀,收割着目标人物的性命。
  他们现在不动,不是没到杀人的时机。
  而是他们有这个自信不动。
  他们收到的命令是将秦欢平安带回去。
  所有人,都只等着胭脂的一声令下。
  秦欢揪紧了自己的衣袖,她没想到他们会真的杀人,这是她第一次见到一个人活生生地倒在自己面前。
  而这个人,还是陪伴了自己一年的女孩。
  这个人,家里还有一个等了她三年的父亲。
  秦欢看着躺在地上的阿七,又看了眼身前的聂启黎。
  是她害了阿七,如今,她不能再害了阿七的哥哥。
  秦欢看向胭脂的眼神,坚定又带着不屈:“我跟你走,放了他们。”
  胭脂冷笑:“公主,你还以为你是那个尊贵的天和公主吗?主上这次的命令是,让我们杀了你们!”
  胭脂的话无疑打击到了秦欢。
  樱瓣被咬得忘了疼,不管秦欢以前做什么,她都知道一点,那就是,拓跋离不会杀了她,甚至不会让她受半点伤害。
  无论他喜不喜欢她,至少,他还是不愿伤害她的。
  可是现在,胭脂说,他要杀了她。
  他要杀了她,包括她肚子里的骨肉。
  秦欢的心一点点冷却下去,如今她连威胁都威胁不了了是吗?
  好啊!
  秦欢的手摸向了袖中的瓷瓶。
  她本不想用,但是现在,她想了!
  她想用这瓶半步黄泉,来救聂启黎,还有生死未知的阿七。
  就在秦欢摸到那瓷瓶,想要打开的时候,身后陡然跃出一人。
  黑夜里,深色衣袍随风鼓动,发丝只束起了一半,落下的黑发搭在衣袍上随之飞舞。
  男人身形挺拔地立在那,就仿佛撑起了一片天地。
  “回去吧,我不会让你带走她的。”
  是宋子烨的声音。
  秦欢听他们的语气,似乎他们认识,想想宋子烨本身就与胡离相识,认识胭脂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但她并没想胭脂会听宋子烨的话,宋子烨不是崇明国燕王之子吗?胭脂是平凉国的,怎么会听他差遣?
  却听胭脂不甘心地喝了句“走!”,只片刻,所有黑衣人便闪身不见了。
  秦欢也顾不得那么多,赶紧冲过去抱住了阿七。
  翻身一看,见到阿七眼睛还未闭上,心下松了些,抬手就要去为她把脉。
  却听阿七道:“不用了,公主。”
  原本嘶哑低沉的声音如今更是多了一丝虚弱。
  “阿七……”秦欢不知该说什么,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下来,心神也跟着慌了。
  “我知道我的身体,不用了。”阿七说的每句话都很费力,似是强压着痛苦,“我可以跟将军说几句吗?”
  秦欢抬头看向聂启黎。
  聂启黎缓缓地走到阿七面前。
  秦欢将阿七放到聂启黎的怀里,却见他微微皱眉。
  秦欢看着都为阿七心疼。
  突然回想起三年前聂老爹的话:
  “两年多前,廷安去边关参军打仗,那丫头就开始闷闷不乐的。毕竟是从小长大的兄妹,那丫头在村里又是个皮猴子。我不在家的时候,还好有她哥护着,不然准被人打得哭鼻涕去。
  后来,她哥一去参军,她整个人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也不皮了,不闹了,安静得跟个黄花大闺女似的。
  我本以为是廷安走了,她知道没人护着她,性子也就收了。谁知道那天,那丫头一早起来,大半张脸都跟被火烧了似的,完全都看不得。
  我问了她好几遍,又担心她身体不适,想带她去看大夫。结果她也没吭一声,拿着包袱就这么走了。”
  阿七什么也没说,只让聂启黎解开她左手腕上的绷带。
  阿七的左手上有很多的茧子,都是这几年持刀拿剑练出来的,当然也有些重活的成分,刚开始来军营当后勤兵的时候,每天的任务不是砍柴就是搬重物,就是不练剑,手也早就糙了。
  但是当聂启黎将她左手腕上的绷带解开时,暴露在外的肌肤纤细光滑,许是长期不见阳光,白皙细腻,在月光下更是如上好的羊脂膏玉般,浮光盈盈,实在不是她臂弯那般粗制滥造,完全想象不出这竟出自同一个人的同一只左手。
  然而聂启黎的关注点并不在她这白皙如雪的手腕上,而是——
  那手腕上一条银色的手链,一颗颗豆大的绿宝石闪着幽深的光芒,在月夜下诡异得如鬼林幽火。中间一颗有拇指般大小的宝石更是圈着一层银圈,就是在黑暗中也分外惹眼。
  这是聂菲生来带有的项链,据说,就是她自己也取不下来。
  而现在这条项链就在阿七的手腕上。
  无疑,她就是聂老爹苦苦相寻的那个女儿——聂菲。
  “你不是在聂家村吗?”
  聂启黎看着眼前人,突然觉得陌生。
  印象里的女孩是顶美的一个人儿,众星捧月,却又调皮异常。总要给自己惹出多少祸来,然后等着他给她收拾烂摊子。
  可现在,这个女孩,却是自己身边最能干的,也最勤快最能吃苦的手下。
  阿七看着聂启黎,眸色却深不见底:“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未完成的事,所以我用油灯烧毁了自己的脸,然后毒哑了自己的嗓子,从聂家村走了三个多月来到西阳关参军。
  从此做了西阳关军营里的一个后勤兵。为了能够尽快的看到你,我拼命的干,可是两个月,三个月,半年,我还是一个后勤兵!我连见到你的机会都没有。
  后来,我终于有机会上了战场,还能替你挡上一刀,从此做了你的护卫。我真的好开心,我努力了那么久,终于可以一直陪着你,看着你。
  阿启,阿七这个名字,是因你而存在的。而现在,也该结束了。”
  阿七一直看着聂启黎,她撑着最后一口气坚持到现在,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跟他说着她的事。
  但她没有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一丝变化。
  只有一如既往的冷漠。
  正如她跟随在他身边的三年里,他的眼里,从未有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