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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科幻 > 末世之一念起(重生) > 积累
  旧公历2009年10月16日s市
  一个小个子男人在媒体和工作人员的拥簇下现场将要缴税和支票转账。
  闪光灯不停闪耀,支票上长达九位不带小数点的数额让所有人都异常兴奋。
  “您怎么会一次购买五百注这个号码的彩票呢?”
  “您中大奖有什么秘诀么?”
  “这笔钱您会怎么支配呢?”
  ……
  男人一直一声不吭,顶着头上可笑无比的猫脸面具,穿着密不透风的黑袍子,自始至终只是举着一个牌子,上写四个宋体打印的打字“隐私权利。”
  完全一副作者不走我不干活的架势。
  福彩工作人员很快将记者们都“清”了出去。
  很快记者们眼睁睁看着男人坐着银行的车走了。
  那一天,整个s市银行的贵重金属几乎都被买空了。
  剩下的钱又在当天晚上转入了十几个账户,很快就消逝在了银行系统的数据洪流之中。
  坐在离开s市的长途客车上,苏一念的脸色已经极其苍白,在这十几天中,她几乎一直在使用着“迷惑”,精神力消耗几乎已经到了临界点。
  胸前悬挂着的小尾戒轻轻晃动了一下,好像小小的打了一个嗝儿。
  “哟~三戒吃了好多金子啊,不会撑得动不了了吧?”
  【少少,八会~】三戒抗议被怀疑容纳能力。
  “甩着金条买粮食,你可以去当土匪了。”三石换个目标,继续调侃。
  “当土匪至少饿不死。”苏一念很坦然,“不把钱套出来,用起来会很不方便。”
  “下面我们是不是就要到处去买粮食了?土匪老大?”三石cos土匪狗腿。
  “不用,我们只要回学校,每天买报纸看就可以了。”苏一念低下头,看着三戒
  “接下来,你的工作量会很大,好好表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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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个比较偏僻的镇子的镇长,原本正在为几个村子丰收的粮食卖不出而犯愁,没想到报纸才刚登了出来,第二天下午就有一个富二代带着真金白银来买粮食了。
  真的是真金白银!金灿灿的金条啊。
  说是某金矿老板的儿子,嫌拿钱麻烦,索性拿着黄金到处跑。
  镇长从县城金店里来找人来鉴别,全是24k金条!
  而且这个除了钱啥也没有了的家伙,进了个村子居然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不仅买了粮食,连村民自家攒的鸡蛋鸭蛋鹅蛋,自家养的猪的猪肉,香肠腊肉菜干酱菜统统不放过,只要你卖,他全掏钱买下,你说不卖钱……那金条要么?
  镇长笑容满面热情洋溢的让人都把东西运到了县里的大仓库。
  然后就拿着富二代随手送的金项链颠颠儿的回家跟媳妇儿献宝去了。
  粮食卖了,百姓日子过得好了,政府手里也有钱搞建设了,自己这边也没少了油沫子,真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好事啊。
  至于富二代什么时候把仓库里的粮食运走的,他是一点也不关心。
  ……
  这样稍显诡异但是又没有脱离逻辑的事情,在全国几个粮食蔬菜肉类销售不畅的地方都发生了,事后,当地的领导者们都记不起了那个富二代的样子,当然,他们也都不关心东西都是什么时候被人从指定的仓库里运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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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年11月中旬的时候,彩票得来的那些钱,苏一念已经把一大半换成了食物,手里有粮,心里不慌。一直以来绷紧的弦儿一放松,精神力冥想自然而然更深入,更圆满。某一天在她冥想的时候,身边一个杯子被无形的力量轻轻推动了一下。
  苏一念已经摸到了精神力第三重——操纵的门槛了。
  为了更好的锻炼精神力,也是经常外出怕被人发现端倪,她从长假结束之后就住到了在学校外面租的公寓里——对外的说辞是,被某些人纠缠烦了。于是,依然保留着单纯善良特点的同学们都对她致以深切的同情。极品的前任之类,真是人生不能承受之重啊。
  也是因此,差点被人遗忘的崔明同学,直到大学毕业,也没有再成功将魔爪伸向外语学院的女生们。
  苏一念住的地方离学校有一段距离,但是环境还不错,吃喝方便,有没有太多的喧闹,她个人是极满意的。至于最近治安不是很好的这点小问题,三石狞笑着表示,完全不是问题。
  深夜,她还在冥想,精神力像是细弱的触角,向着四周不断延伸,能感知,能观察,能触碰……
  突然,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精神力渗透到门外。
  正“看见”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正在轻手轻脚动作熟练的撬着自家的门锁。
  “喂,我们玩鬼屋怎么样?”三石振奋了。
  苏一念还在用精神力“盯着”门外俩人中的一个,有点眼熟。
  正在被关注的小个子贼成功撬开了门,挥挥手,比较健壮的那一个也凑了上来,率先进了房间。
  电视柜上放了200块钱,还有一个手机,大贼迅速揣进了怀里。
  拉开几个抽屉,发现都没有值钱的,小贼指了指门口,大贼指了指卧室。
  小贼摇摇头,大贼狠狠一拳砸了上去。
  轻轻拧开卧室的门。
  两个贼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完全动弹不得了。
  门里站在这个房间的主人,正睁着眼睛看着他们,外面细微的灯光照进来,只让人毛骨悚然。
  “真贪心啊,拿了钱和东西不赶紧跑,还往卧室摸。”房间的主人往前走了几步,两个贼只觉得自己汗毛倒竖,白毛汗出了一身。结果她只是打开门边的灯开关。
  “我忘了,不贪心,谁来做贼啊。”
  转身,坐在床上。
  继续看着俩贼。
  一个长得……很贼,三十岁左右,尖嘴猴腮,眼神也不老实。
  另一个,好像就是个十岁左右的孩子,瑟缩在门边,低垂着小脑袋。
  “说吧,落在我手里了,让我怎么收拾你们?”一副黑老大的架势,“按规矩,是一次一只手的。”
  “满清十大酷刑!”三石起哄。
  【打打打打!】三戒也在呐喊助威。
  “老,老大,我们,我们也是有眼不识泰山,您,您就当我是个屁,放了我吧。”大贼强撑着辩白道。
  苏一念不置可否,看向他后边的男孩儿。
  “对,对,老大,您家的门是他撬坏的,该,该砍他的手。”大贼突然生出了力气,把男孩往里一推,接着就往大门口奔去。
  还没跑两步就闷哼一声,晕倒在了地上。
  被推倒在地的少年一声也不吭的趴在地上,秋末初冬的季节,还穿着一件半袖t恤,露出手臂上全是斑驳的污渍和淤青。
  苏一念走上前,一把把他拎了起来。
  细细端详了一下,脏乱的头发遮了半张脸,脸上还有刚被打出来的淤血,眼睛很大,眼皮上也有伤疤,脸上一副“要杀要剐随便”的倔强。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长相,苏一念的鼻头却细细地发酸了。
  “念姐,面包我不要,我吃过了……嘿嘿,真的不是我肚子在响。”
  “念姐,今天我自己打死了五个丧尸。”
  “念姐,你吃,你都累了半天了,我从小就饿习惯了,最顶饿。”
  “我以前啊,就是跟着混混儿小偷小摸的小混混儿,现在虽然要啥没啥,念姐收留了我,我总算活的像个人。”
  “念姐,念姐,我看见了,那个郝璨不是被丧尸咬死的,他是被异能研究……”
  “念姐,你别睡了,你别扔下我一个人。”
  自己23岁的时候捡到了一个17岁的少年,然后,相依为命地生活了三年。
  20岁长大了不少的男孩儿,悄悄把晶核都攒了下来,状似惊喜地拿着用晶核换来的止疼片对自己说,“念姐,物资里面有药!”
  如今19岁的苏一念轻轻抚摸着男孩儿的脑袋:
  “小家伙儿,你叫什么?”
  是因为温柔的手掌,或者柔和的灯光,或者是女孩儿眼中让他疑惑又觉得温暖的目光。
  小男孩儿难得扭捏了一下。
  “我叫阿木。你,你别砍我的手……”小男孩儿一想到砍手,记得快要哭了。
  “不会,我是吓唬你的。”
  男孩儿突然觉得疲倦,眨了眨眼,趴在她怀里睡着了。
  客厅里的大贼突然从地上跳了起来,嘴里小声呼喊着“起火了,起火了!”冲出了房间,冲出了楼房,冲过了深夜的马路,一直冲进了池塘。
  “三石,你还真知情识趣了。”苏一念难得夸奖下另类的吐槽爱好者。
  “这小子不错,你未来的男人?”三石又开始八卦了。
  “……你一直都这么惹人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