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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游戏 > 虚拟现实之血腥收获 > 第67章 67.胜利旅行,“例行巡演”
  壶中茶水的热气早已散发到冰冷的空气中,可陆忆风双手仍紧紧地握着茶壶。他的肌肉因为冷而绷得紧紧的。
  此时如果有一群野狗来袭击,他肯定来不及爬到树上,就会遭到野狗的撕咬。
  他觉得自己应该站起来,活动一下僵硬的四肢,可他却坐着,像顽石一样一动不动。
  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周围的树丛已隐隐显露出轮廓。他不能和太阳搏斗,只能看着它一点点地把他拖入白昼,而即将到来的这一天是几个月来他一直所期待的。
  绝地求生结束,在现实世界待了将近十天后,他再次登入了血腥收获。
  中午,记者、摄影师,还有他的原班陪护艾菲就会涌入他在胜利者村的家中,他们现在应该已经从北境市区出发了。
  他不知道艾菲是否还戴着她那愚蠢的粉色假发,抑或她为这次胜利巡演特意弄点什么别的怪颜色,就不得而知了。总之在绝地求生结束后,她离开了夹缝地带,在北境市区从事了更“体面”的工作。
  即将到来的还有他们的随行人员,在漫长的列车旅途中,有一个团队专门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当然也少不了化妆师,他们给陆忆风装点形象,好让他在公开场合亮相时鲜明照人。
  他的设计师也是老朋友卡尔文也在此行人员之列。在上届绝地求生开幕式上,他为陆忆风设计了漂亮的服装,使他在比赛一开始就成了引人注目的焦点人物。
  胜利旅行在即,自称“总统”的游戏gm巴泽尔故意将这次胜利者的环游旅行安排在下一届收获节之前;而不是像往届一样让选手自行安排,使恐惧时时悬在陆忆风的心头,挥之不去。
  然而其他十八个区域的玩家,因为能见到胜利者,都会为此庆祝一番。
  而本届,陆忆风是这场戏的主角之一,他说走就走的旅行也变成了繁琐审慎的“巡演”。他要在摄像机前,一个玩家区接一个区地走下去。
  去站在欢呼的玩家面前,去面对那些在绝地求生中赞叹他们的人,因为他们行为而兴奋的人——尽管很多人内心对他厌恶,因为他们认为胜利不该属于他;当然,巴泽尔和游戏管理员眼睛也会注视着他的表现。
  太阳仍固执地升了起来,陆忆风也强迫自己站起来。游戏角色长时间没有活动,浑身的关节都在反抗,左腿已经麻木了,他不得不来回走一走,使它恢复知觉。
  他早上上线后,已在树林中待了三个小时,可没心思打猎或做些什么,所以还是两手空空。
  对营地的伙伴来说,虽然新鲜的野味更好吃,可实际上已经无所谓,他们可以在商城或集市上直接买到鲜肉和其他精美的食物。
  可高志鹏却依旧要选择打猎过日子,现在事情少了,他还在煤窑上了份工,他得帮他一把。陆忆风顺着他已经下好的套往前走,这得也得用个把来小时嘞。
  以前在冒险者学院上学时,他和高志鹏下午总有些时间查看下好的套,把捕获的猎物收好,然后到集市上去卖。
  可现在高志鹏去矿上的煤窑干活了,而他反正最近也闲着也没事干,就揽上了这个活。
  这会儿高志鹏肯定正在井下熬点呢,活很累,但报酬特别高。他得先坐上颠得让人想吐的罐车,下到深不见底的井下,然后在掌子面上挖煤。
  陆忆风知道在井下是什么感觉。狭窄幽闭的巷道、污浊的空气、四下里一片漆黑,可真够人受的。
  他只有在林子里时才能真正地快活起来,这里有新鲜的空气、明媚的阳光,汩汩流淌的清澈溪水。
  他真不知道高志鹏是怎么忍受井下的一切的。哦……当然,他不得不忍受这一切,因为他要供给自己和高静,还要接济兵团。
  在陆忆风不在线的这段日子,他一个人打猎,一个人交易,一个人承担所有;可陆忆风现在有足够的金币能让所有人得到好的游戏体验,可他一个金币子儿都不要。想给他带点什么都难。
  说实话,要是高志鹏在绝地求生胜出,他也不一样一直在打理这些吗?照顾高静和兵团吗。
  陆忆风对他说,收下猎物等于帮他一个忙,一天到晚闲着没事,会发疯的。
  可即使如此,只要他有时间,就决不收陆忆风打的猎物。不过还好,他一天在矿上干六个小时,一起打猎的日子总不算太难得。
  这次下的套逮到了不少猎物——八只兔子、两只松鼠,还有一只河狸钻到高志鹏独门编制的那种套里。
  他也是这方面的高手,他自学了一种打好套的绳子拴在弯弯的小树枝上,逮到猎物时树枝就会弹起来,别的食肉动物也抓不到;还能防止丧尸偷袭。
  陆忆风把几根原木搭在小巧的捕兽夹子上,来作为伪装;但他编的鱼筐,只要鱼钻进去就很难逃脱。
  陆忆风一边收猎物一边想,他永远都没有高志鹏那种直觉,他不仅身强力壮,而且还很敏锐,总能很好地判断猎物要从哪儿经过。
  这不仅仅是经验的问题,而是一种天赋,正如江琳琳可以在漆黑的夜晚一箭射中猎物一样。
  当陆忆风往夹缝地带的隔离网走去时,天还大亮着。像往常那样,他先静静地听了一会儿,没有听到电流通过铁丝网时低沉的嗡嗡声。
  虽然照理说隔离网应该是一直通电的,可他几乎从来没听到过这种声音。他从底下的缺口爬过去,站到了边界牧场上,这儿离他原来的营地很近。
  这所营地仍为他保留着,因为这是他拥有“建造产权”的住所。如果陆忆风注销账号,参与过营地建造的玩家都还可以回到这里。
  可现在他们都快乐地生活在胜利者村的新房子里,而陆忆风是唯一还在使用这座矮小的两层营地的人。
  他现在要进去换一下衣服,里面还保留着他的存档点和他置留的衣柜。脱掉的旧皮风衣和柔软的旧靴子,换上窄肩的细纺羊毛大衣和昂贵的机制皮鞋——他们觉得这身装扮现在更适合他的身份。
  时候已经不早了,他还是想在厨房里坐上几分钟。熔炉搬走了,壁炉里已没有柴了,桌布也撤掉了,一切显得那么颓败,过去的时光已经流逝。
  过去他们的日子很穷,但很有意义,这点他和高志鹏想得一样。然而在这张紧密编织的虚拟生活的网里,他更清楚自己的位置。他真希望能回到收获节之前,那时是多么的安全自在。
  而现在他虽然富有、出名,却惹来了血腥收获管理无比的嫉恨。
  这时后门传来小狗凄哀的叫声,吸引了他的注意。陆忆风打开门,原来是毛茸茸的可乐。
  它几乎和陆忆风一样不喜欢新家,总是趁胜利者村的营地里没人时溜出来。
  他们并不喜欢彼此,可现在却有了新的共同点。陆忆风让它进来,喂了它一块河狸肉,甚至还在它两耳间抚摸了一下。
  “你很丑,知道吗,啊?”陆忆风问道。
  可乐拱拱他的手,要陆忆风再抚摸它,可现在他得走了。
  “走吧,伙计。”
  陆忆风引导他出门,用一只手抓住装猎物的袋子,走到街上。可乐没跟几步一下就哧溜走了,消失在灌木丛中。
  鞋子踩在坑洼路上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这鞋夹脚趾,很不舒服。
  陆忆风穿过几道巷子,绕过几家的后院,很快来到马奇家。他的父亲安德赛市长正在办公桌前处理数据文件之类的东西。
  马奇正在洗衣服,她透过窗户看到了陆忆风,就在围裙上擦干手,到门口来迎着他。
  她看到想要的猎物咧开嘴笑了,提着河狸的尾巴,掂了掂分量,说:“这能炖一锅香喷喷的肉汤了。”她和她父亲不同,她对他们谁打的猎物从不计较。
  “皮也不赖哦。”陆忆风说。和马奇待在一起很开心,她和他们一样,总是对猎物大加赞赏。她给陆忆风倒了一杯香草茶,他用冰冷的手抓住温暖的杯子,内心充满感谢。
  “你知道吗,我想这次旅行回来,等你放学没事,我可以隔三差五地带你出去玩玩,还可以教教你打猎。”陆忆风说。
  马奇点点头:“那敢情好,我爸爸一直想找个合适他又放心的探险者带我出去,可你只有星期天才有时间,我觉得你更愿意把这点时间留出来,和你的朋友们待在一起。”
  陆忆风有些难为情。当然了,这样挺傻的。没几个人比马奇更了解他了,她也清楚他和江琳琳之间的关系。
  绝地求生之后,她敢肯定很多玩家都认为他和江琳琳早晚会结合——比如,一场虚拟世界的盛宴?就算陆忆风从没这么想过。
  可这是在绝地求生之前的事,是江琳琳宣称她疯狂地爱上他之前的事,“明星恋人”成为他们在绝地竞技场生存下去的关键策略,只不过江琳琳没把它当成策略。
  陆忆风不知道这对她意味着什么,可他清楚这一切对她来说是一种痛苦。一想到马上要开始的胜利旅行,他和江琳琳不得不再次扮演情侣,他的胸口就有一种压迫感。
  陆忆风匆匆喝下依然很烫的茶水,把杯子往桌上一推,对马奇说:“我得走了,穿漂亮点,好上镜。”
  马奇拥抱了他,并说:“谢谢你送来的猎物。”
  在返回胜利者村的路上要经过霍伯黑市,陆忆风以前在这里卖过不少东西。
  几年前这里是储煤的仓库,后来废弃不用,就成为人们从事非法贸易的地方,长期以来就是公开的黑市。
  高志鹏对他说过,那个在黑市卖汤的女人格雷西在绝地求生期间曾召集大伙赞助他和江琳琳。照理说,陆忆风是在黑市里混的人,赞助他的理应都是黑市的人,但后来许多玩家听说后也加入进来。
  他不清楚他们到底弄到了多少钱,但投入绝地竞技场的任何礼物都价值不菲,它和选手在竞技场的生死息息相关。
  陆忆风手提着空空如也的猎物袋子,没什么可拿来交易的,可裤兜里却揣着沉甸甸的金币,所以当他打开黑市前门时,有种奇怪的感觉。
  他尽量多走几个摊位,多买些东西,他买了咖啡、能量饮料、蛋糕、鸡蛋、鹿肉。
  后来,又想起来从一个叫瑞珀的独臂女人那里买了三瓶白酒。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把角色整成独臂这个造型,她只说她在现实里遇到了矿难,可她还挺聪明,找到了谋生的出路。
  这酒是给史密斯而不是给其他人买的。史密斯是他和江琳琳在绝地求生竞赛中的指导老师,性情粗暴乖戾,大部分时间都是醉醺醺的。
  可不管怎样他还是尽到了自己的职责。这次不同以往,因为在大赛历史上,绝地求生首次被迫改变游戏规则。
  所以,不管史密斯是何许人,陆忆风觉得自己都欠了他的人情。哪怕回到现实,只要在虚拟世界多待一天,这份人情就长一天。
  几周前,他去买酒没买到,发生了酒精脱瘾反应,出现可怕的幻觉,浑身颤抖、大喊大叫。很难想象他在现实世界是怎样的生活。
  高静吓得要命,说实话,陆忆风看到他那样也并不开心。从那时起,他就开始存些白酒,以防他哪天断了顿。
  麦克雷是胜利者村治安警的头,他看到陆忆风买酒不禁眉头紧蹙。他是个上了点年纪的玩家,一缕花白的头发从他红脸膛右边掠过。
  “小哥,这东西对你来说劲太大。”他自然清楚这点,除了史密斯,麦克雷是他见过喝酒最凶的人。
  “哦,高静用这个配药的。”陆忆风漫不经心地答道。
  “噢,这东西可比什么都厉害。”他说着,把一枚硬币拍在案子上。
  陆忆风又走到格雷西的摊子,身子一纵,坐到了她的柜台上,要了份汤,那汤好像是用葫芦和豆子一起煮的。
  他喝汤时,一个叫76号的npc治安警也走过来,买了一碗。在所有的npc治安警里,他是陆忆风最喜欢的一个。
  他不耍威风,还爱开个玩笑,二十多岁,可看上去比陆忆风大不了多少。他笑眯眯的脸,毛糙的头发使他看上去像个大孩子。
  “你不是要坐火车走了吗?”他问陆忆风。
  “他们中午来接我。”陆忆风答道。
  “你不觉得自己该打扮得更灵光点吗?”76号压低声音对他说。
  尽管陆忆风此时心绪不佳,可他的调侃还是让他忍不住笑了。
  “你也许该穿回那件风衣?少了那个你那个风字,就像失去了灵魂?”他抚弄着陆忆风的毛衣说道。他一下把76号的手推开。
  “别担心,等他们把我打扮好了,你还是会认不出我来的。”陆忆风说。
  “那可真好,”他说,“陆忆风,咱们也得打扮好点,好给咱们夹缝地带争争光,恩?”他冲着格雷西的那边摇着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然后找他的朋友去了。
  “把汤碗给我拿回来。”格雷西冲着他喊道,她脸上挂着笑,所以声音显得并不很严厉。
  “有人会去送你吗?”她问陆忆风。
  “恩,应该还蛮多的。”他说。
  “还以为你们摊上这么大的事情,朋友都要跑光了呢。”她狡黠地说道。陆忆风一时愣着她,没反应过来。
  在访谈结束之后,血腥收获的游戏gm给全服所有玩家发了一封通告邮件,炮制出第三十五届绝地求生的胜出选手有使用非法软件进行比赛的嫌疑;
  其他玩家在他们巡演结束前的调查期间,不得与他们产生任何交互行为,否则就可能受到惩罚。
  这时陆忆风扭头看到高志鹏、高静和其他几个兵团的人在等着他。如此,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只好顺其自然吧。
  “我真希望这一切早点结束。”陆忆风轻声说。
  “这我知道,”格雷西说,“可这过场也得走才能盼到它结束啊,最好别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