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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历史 > 我的猫在帮我写文 > 我的猫在帮我写文_70
  没有了死线的存在,林乐天写得缓慢至极,写了一半他又去刷刷自己的账号,看看收入情况。
  已经有许久没有过推荐位,林乐天的这篇文收入已经降到了一个历史新低,虽然比他断更的时候要好很多,但这点钱还是让他心惊胆战,下个月不知道还能不能每天给嘉文陛下做好吃的,他想要不然速速完结算了。
  这样一想,他再也写不下去了,又去打了两把游戏平复了一下心情,时间差不多了就上床睡觉。
  难道真的要用加更来挽救自己的收入吗?
  临睡之前,林乐天还在脑子里想着。
  放松了一天,几乎没有怎么码字,要想再回到状态,林乐天觉得艰难无比。
  起床之后,林乐天盯着手机里的聊天记录,看着自己昨天晚上定的六千字计划,心中挣扎着要不要找个借口不写算了。
  这时卧室大门被一把推开,小橘猫陆嘉文从外面趾高气扬的走进来,跳到床上,坐在床头居高临下看着他。
  “我再睡……”
  “喵!”陆嘉文嘴角咧开,凶狠地叫了一声。
  在他身后,小白猫狗蛋迈着小短腿跟了进来,由于太小,为了跟上陆嘉文,它步子迈得飞快,看到陆嘉文跳到床上去,它也蹦跶着想要跳上来,可惜力气不够,根本跳不上来。
  此时陆嘉文凶了一声,狗蛋也立刻跟着“嗷”的一声,对着林乐天龇牙咧嘴,十分凶狠。
  林乐天:……
  总感觉经过一晚上,我的两只猫达成了什么不可告人的协议。
  在陆嘉文蔑视的目光中,林乐天磨磨蹭蹭的爬起来,洗脸刷牙,带着陆嘉文出去跑步。
  昨天陆嘉文就没有出去跑步,看起来像是不爽一天了。
  给陆嘉文套上牵引绳,一人一猫就出发了,至于狗蛋,它太小了,林乐天还是觉得它在家养养病比较好。
  一人一猫,人还长得挺帅,猫又跟个大爷一样,这个组合在小区里很是显眼,林乐天坚持晨跑也有一两个月,出来晨练的人大多都认识了他。
  此时刚刚出门,住他们楼下的老大爷就跟他们打招呼:“小林啊,出来跑步啊。”
  “对啊。”林乐天笑着回应,“菜叔一起?”
  “好好好,你可要跟上我老人家。”菜叔穿着裤衩背心,露出一身的肌肉,看得林乐天十分汗颜,他这个小年轻还真跟不上老人家。
  出了门口,到了小区的林荫道,出来晨练的人更多了,不少人都跟林乐天打招呼,林乐天也笑着回应,他一边跑着一边还注意着脚边的陆嘉文。
  有牵引绳,陆嘉文里子里还是个人,其实不容易丢,林乐天一直注意他也不是怕他丢了,而是在注意他的情绪。
  昨天他喊陆嘉文跟他一起带狗蛋去看病的时候,陆嘉文不乐意,不乐意就算了,还有了脾气,林乐天还以为他十分不愿意出门,是个比他还宅的家里蹲。
  今天他就观察了一下。
  陆嘉文一路上招猫逗狗,凡是能惹的都让他惹了个遍,虽然一脸高冷,脚步却很轻快,哪里像是不乐意出门的样子,这是很乐意出门才对。
  那昨天的原因就只能归结为,陆嘉文是个大傲娇。
  林乐天摇了摇头,觉得他这个做铲屎官的也是难,还要会揣摩主子的意思。
  于是跑完步,林乐天又给陆嘉文买了两套猫咪鞋子,还高高兴兴给陆嘉文看求表扬,结果换来陆嘉文一个白眼。
  陆嘉文盘着尾巴坐在电脑桌上,真心觉得林乐天就是个傻逼。
  林乐天要他出门,他就一套睡袍,变成人的时候出门?光着脚丫穿睡衣出门?
  自家喵大爷霸占了电脑桌,林乐天买完东西,又被发配到客厅,用笔记本电脑写更新,因为死线就在中午十二点,林乐天速度飞快,半个小时就写了快两千字。
  而陆嘉文在林乐天出去买菜的时候就写完了《猫与拖延症》的更新,此时新闻也没什么感兴趣的,他就打开了绿晋江开始看小说。
  嗯,他之前写的长评得到了作者的红包,随后他又洋洋洒洒写了一篇长评把作者和文都夸出了花儿来,作者又给他发了个大大的红包,陆嘉文终于可以安安心心的看文了。
  看完更新,陆嘉文又用出了自己不着痕迹的拍马屁方法,将文笔和读者都夸了一遍,这才满足的关掉了小说,打开小粉红论坛,参与掐架行业。
  在论坛上,他兢兢业业的就南方人矮不矮这个问题掐了半个小时,林乐天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过来:“嘉文,我写完了,你帮我看看?”
  林乐天的声音里带着鼻音,陆嘉文敏锐的听出了不对。
  感冒了?
  陆嘉文走到了客厅,看到林乐天眼睛也红红的,像是哭过,抬头望向他的眼神很是委屈,就像是被人欺负了,而且整个人看起来都很颓废,像是有一团黑气把他裹了起来。
  “你怎么了?”
  “没事。”林乐天从沙发上爬起来,“看个了悲剧,有点忍不住,我去洗把脸。”
  “嗯。”陆嘉文视线还是落在他脸上,想从他的脸上看出点端倪来。
  “真没事。”林乐天匆匆去洗脸,“你别担心。”
  陆嘉文立刻收回视线,朕会担心你?
  拿起笔记本,陆嘉文还是忍不住往洗手间看了两眼,但是隔着一堵墙,他什么也看不到,这才将注意力放到了林乐天写的情节上。
  林乐天是接着昨天他写的情节写的,迷宫的最后之战,估计了一下字数,陆嘉文想林乐天今天就应该可以写完这个海底情节,然后明天开新地图。
  或许是灵感来了,林乐天这两章写得还不错,陆嘉文没有多做修改,就改了一些错别字,润色了几个句子,只是看到最后的时候,陆嘉文突然觉得整个人有点不好,就跟雷劈一样愣在那里,久久说不出话来。
  “林乐天,你这个结尾——”
  林乐天从洗手间里探出头来,恶狠狠盯着他:“你要是敢改,一个星期没有饭吃!”
  陆嘉文不说话了,他也知道了林乐天为什么莫名其妙心情不好。
  因为,他把红娇写死了。
  迷宫的最后,红娇为了送主角一行人出去,或者说只是想送赵知月出去,主角都是沾光顺带送出去,自己去做了迷宫的阵眼,与迷宫合为一体,破了这个死绝之地的屏障,将几人安然送出。